① 注冊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可以從事什麼
給排水工程師就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方向)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補充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考條件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六)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八)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並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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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注冊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專業考試好不好過
首先,注冊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專業考試是一個難度比較大的考試,通過率在10%左右。肯定不好過。需要通過高強度的復習和對專業知識的理解掌握。
其次,歷年注冊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專業考試通過率如下:
2005-06 放水年通過率40%;
2007降分後全國通過32個,<1%;
2008年6.8%;
2009年12%;
2010年16%;
2011年10.8%;
2012年<30%
2014年,全國通過率:<10%
2015年,未考
2016年,待定
③ 注冊公用設備給排水工程師報考條件
有三個。注冊排水工程師報考條件有: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④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考試都需要哪些規范
建築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 50336—2002
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1999(2011年版)
住宅建築規范GB 50368—2005
建築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 50400-2006
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標准GB 50555—2010
游泳池和水上游樂池給水排水設計規程CJJ 122—2008
消防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2005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2005
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219—201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2014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93(2010年版)
飲用水
管道直飲水系統技術規程CJJ 110—2006
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准CJ 3020—93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
飲用凈水水質標准CJ 94—2005
工業
市政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 50013-2006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
泵站設計規范GB 50265—2010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 343-20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GB/T 1891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 50335—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給水排水工程基本術語標准GB/T 50125-2010
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 50788-201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2002
資料參考網路,歡迎補充。
⑤ 如何評價2019年注冊設備(給排水)工程師的專業考試
2019年注冊設備(給排水)工程師專業考試題目相對以往比較簡單。
基礎課程:
公共基礎課: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基礎計算機應用、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學。
專業基礎課:水文與水文地質學、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力學、泵與泵站、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職業規程。
專業課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
給排水工程師崗位職責:
1、給排水工程師為專業工程師,協助工程管理科科長進行給排水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
2、根據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查給排水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負責控制給排水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給排水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完成。
3、根據合同的約定、規程規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嚴格監督給排水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給排水工程檢查驗收,參加給排水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
⑥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的基礎考試考什麼科目
基礎課程:
公共基礎課程: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
專業基礎課程:水文學和水文地質、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力學、水泵及水泵站、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職業法規
專業課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
(6)注冊設備水擴展閱讀:
考試條件: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⑦ 請問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方向)和注冊環保工程師(水處理方向)在實際工作中有何區別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4號),國家對從事公用設備專業性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注冊給排水工程師考試科目:
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內容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及職業法規共15個科目,其中前九個科目為公共基礎部分(上午),共計120題;後六個科目為專業基礎部分(下午),共計60題。
專業考試內容包括:環境法規與標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共9個科目。
⑧ 注冊設備師(給水排水)
注冊設備工程師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又分為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