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3
求《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3發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73—2009
研討資料
一.概述
(一)鍋爐定義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八條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 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徵求意見稿)將鍋爐分為電站鍋爐和非電站鍋爐。並分為4級:
(1)A級鍋爐:額定工作壓力(表壓,下同)P≥3.8MPa的鍋爐,包括:
1.超超臨界鍋爐: P≥27.0MPa或額定出口溫度≥590℃的鍋爐;
2.超臨界鍋爐: 22.1MPa≤P<27.0MPa;
3.亞臨界鍋爐: 16.7MPa≤P<22.1MPa;
4.超高壓鍋爐: 13.7MPa≤P<16.7MPa;
5.高壓鍋爐: 9.8MPa≤P<13.7MPa;
6.次高壓鍋爐: 5.4MPa≤P<9.8MPa;
7.中壓鍋爐: 3.8MPa≤P<5.4MPa。
(2)B級鍋爐;包括:
1.蒸汽鍋爐: 0.8MPa<P<3.8MPa或額定蒸發量>1.0t/h;
2.熱水鍋爐: 額定出水溫度≥120℃或額定熱功率>4.2MW;
3.有機熱載體鍋爐:
1)氣相有機熱載體的鍋爐;
2)液相有機熱載體鍋爐:額定熱功率>4.2MW;
(3)C級鍋爐,除D級鍋爐外的下列鍋爐:
1.蒸汽鍋爐: 額定工作壓力≤0.8MPa且額定蒸發量≤1.0t/h的蒸汽鍋爐;
2.熱水鍋爐: 額定出水溫度<120℃且額定熱功率≤4.2MW;
3.液相有機熱載體鍋爐: 額定熱功率≤4.2MW。
(4)D級鍋爐:
1.蒸汽鍋爐:設計正常水位時水容積≤50L且額定工作壓力<0.8MPa;
2.汽水兩用鍋爐: 額定工作壓力≤0.04MPa且額定蒸發量≤0.5t/h的鍋爐;
(二)現行涉及鍋爐安裝的有關安全技術法規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9年1月24日549號令修訂。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頒布實施後,其中涉及常壓熱水鍋爐的部分不再執行。上述四項技術法規正在修訂為《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目前已經公布徵求意見稿。
《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ZF001-2006;
《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TSG ZF002-2005;
《燃油(氣)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TSG ZB001-2008;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TSG G3001-2004;
《鍋爐安裝監督檢驗規則》TSG G7001-2004;
《鍋爐水處理監督管理規則》TSG G5001-2008;
《鍋爐化學清洗規則》TSG G5003-2008。
(三)《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3-2009修訂概況
(1)本規范在原《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3-98的基礎上,依據相關產品標准和現行國家標准與相關條文進行對照,進行修改和補充。新規范共分十章157條。其中,第1.0.3、5.0.3(4)、6.3.2(2、3、7)、6.3.3(2、4)、6.3.4(2、4)、10.0.2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原《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3-98同時廢止。
(2)修訂後的規范不僅適用於固定式蒸汽鍋爐和固定式承壓熱水鍋爐,同時也適用於有機熱載體爐,擴大了規范的適用范圍。
本規范在進行修訂時,適用范圍在原規范蒸汽鍋爐、熱水鍋爐的基礎上增加了有機熱載體爐;鍋爐的燃料種類包含了燃煤、燃油、燃氣等。
在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中沒有有機熱載體爐,它是作為新產品單列,因而將「工業」二字去掉,使其適用范圍更為廣泛。同時也避免了本規范不適用於非工業用途鍋爐的誤解。
國家現行標准《工業鍋爐產品型號編制方法》JB/T1626-2002 對標準的適用范圍進行了調整,對工業鍋爐的壓力由原標準的不大於2.5MPa改為大於0.04MPa但小於3.8MPa。同時根據產品生產的實際參數范圍,這次修訂對鍋爐的主要參數中僅規定了壓力不大於3.82MPa 的界線,以區別於中壓等電站鍋爐;而對蒸發量、熱功率等參數,由於變化較大,以及考慮到今後發展等原因,沒有明確規定的必要。
(3)第四章中受熱面管部分的修改包括:
1.增加了脹接管端的最小外徑控制數據;目的是對管子的質量進行控制。
2.對受熱面管作出了公稱外徑不大於60mm 才進行通球的規定;
原規范對管子通球無管徑規定,此次修改規定了受熱面管子公稱外徑不大於60mm 的,其對接接頭和彎管應作通球檢查。
3.明確了脹接管端硬度小於管孔壁的硬度時可不進行退火的規定;
原規范條文中「未經退火的管子」改為「硬度大於管孔壁的管子」才需退火;電加熱式紅外線退火爐或用純度不低於99.9%的鉛進行鉛浴,這兩種退火方法現在施工中常用到;對鍋爐管孔硬度和管端硬度的規定,根據施工經驗,一般管端硬度小於
B. 求建築設備安裝行業施工規范、標准、注意事項、重難點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闡明了制訂本規范的目的。本規范是對製冷設備、空氣分離設備安裝要求的統一技術規定,以保證該設備的安裝質量和安全運行,同時將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和促進安裝技術的不斷發展。
第1.0.2條本規范的適用范圍為國家定型的製冷設備和空氣分離設備的安裝。由於製冷設備和空氣分離設備的安裝具有與其他機械設備安裝不同的特性,本規范中的安裝是從設備開箱起,至試運轉合格工程驗收為止,其試運轉中,以空氣(水)為介質與其他介質,常溫與高、低溫,單機空負荷、負荷與成套負荷等均很難絕對分開或單獨進行。故對製冷設備,安裝單位一般負責到系統充灌製冷劑,並配合建設單位進行系統負荷試運轉,考核系統在最小熱負荷情況下降至設計溫度為止,而不考核其他屬於設備性能或工藝設計上的技術指標。對空分設備,安裝單位負責進行系統裸冷試驗合格,而成套系統試運轉則配合建設單位進行,配合至系統工況穩定後,連續測量各項參數持續4h為止。至於單機的空負荷、空氣或水為介質的常溫下試運轉,在安裝中應由安裝單位負責進行,建設單位參加;而在高溫或低溫下其他介質進行試運轉時由建設單位進行,安裝單位參加。無論單機還是成套設備的試運轉,發現確實是安裝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均由安裝單位負責處理;即使在辦理了交工驗收手續發現屬於安裝造成的問題,也應由安裝單位負責處理。在試運轉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動力、設備、油料、材料(介質)等,均由建設單位提供。上述情況是多年來我國的實際情況形成的。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各行各業體制與管理也在不斷改革創新,為此關於試運轉也可由安裝單位與建設單位在合同上協商決定。
第1.0.3條按設計進行施工是安裝現場施工的基本要求。製冷和空分設備安裝管路系統復雜、工藝流程嚴格,故以此條強調其重要性。
第1.0.4條在製冷設備、空分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施工共性技術要求,如施工准備、設備放線就位及調平,地腳螺栓、墊鐵及灌漿和裝配等內容,在現行國家標准(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中已有詳細規定,本規范不再重復規定。
在製冷設備、空氣分離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中涉及到其他工程和輔助設備、裝置、部件等的安裝時,因均有相應的國家現行標准如:《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工業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故本規范不再重復規定。
第二章製冷設備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2.1.1條本規范的製冷設備安裝工程所包括的內容為:以活塞式、螺桿式、離心式製冷壓縮機為主機的壓縮式製冷設備,溴化鉀吸收式製冷機組和組合冷庫。不包括蒸汽噴射式、氨--水吸收式製冷設備,對於製冷劑,活塞式設備主要使用R717、R22、R502、R12,螺桿式設備主要使用R717、R22。R12,離心式設備主要使用R717、R12、Rll;使用其他製冷劑的製冷設備安裝可參照本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第2.1.2條製冷機組或壓縮機組在超過防銹保證期或有明顯缺陷需進行拆洗時,其拆洗的程度應按檢查的情況來確定;拆卸的順序、清洗的方法在設備技術文件中都有要求,應按其要求進行。
第2.1.3條在本規范中,製冷機組系指出廠時具備完整的製冷系統,其主機、附機等設備基本上都在同一公共底座上的製冷裝置,產品主要有大中型空調器、冷水機組、鹽水機組等。本條是製冷機組安裝工序上的一般要求,具體規定見本規范其他章節。
第2.1.4條製冷劑氨對銅和銅合金都具有腐蝕作用,只有磷青銅除外,為了防止安裝中因材料混淆而造成事故隱患,所以在條文中沒有具體指明。其他製冷劑對銅和銅合金無腐蝕作用,安裝時可以應用。以鋁作為密封材料使用時,要求用較高純度的鋁,這里是指含鎂量及其他雜質較低,使用時不易斷裂且不致於影響密封性能的鋁。
第2.1.5條製冷設備安裝時所採用的閥門和儀表必須符合相應介質的要求,即必須採用與製冷劑不發生腐蝕作用的專用閥門和儀表。因此在設備安裝時,應進行檢查核實以避免造成事故隱患。條文中所列的密封材料,為多年的實踐證明其性能可靠,目前較普遍地被採用,其中耐油橡膠石棉板主要用在潤滑油管路和製冷劑管路上,一般管道可採用其他橡膠石棉板。
第2.1.6條氟弧焊封底、電弧焊蓋面的焊接工藝,可有效地提高焊縫質量。國家有關標准規定,輸送製冷劑管道的焊縫是應進行射線探傷檢查的。此外製冷劑的滲透性比較強而製冷系統的氣密性要求又很高,採用該焊接工藝,則可以提高焊縫探傷的合格率,並有效地保證焊縫的氣密性,且焊後管道內部無焊渣。
氧化皮存在,比較清潔。經許多單位的應用證明其效果很好,故在條文中予以推薦。這里的氮弧焊是指鎢極或其他金屬極氛弧焊。第2.1.7條由於氟利昂氣體對地球大氣臭氧層有危害作用,國內製造廠以後也將逐漸減少氟利昂製冷產品的生產量。在施工中,為防止污染環境,應盡量不向大氣排放氟利昂氣體,上述雖然是一般常識,但為引起人們的注意,特作為規定列入條文。
第二節活塞式製冷壓縮機和壓縮機組
第2.2.1條本規范中,單台壓縮機是指無公共底座,出廠時未與電動機連在一起的壓縮機;壓縮機組是指壓縮機、電動機及其他一些附件在同一底座上,出廠時未構成完整製冷系統的機組,也包括壓縮冷凝機組。本條對解體出廠的壓縮機的規定,是指壓縮機本體的組裝應按相應規范的規定執行,其試運轉的內容仍應按本節的有關內容執行。
第2.2.2條安裝水平是設備安裝最基本的要求。為防止漏檢現象,故單獨制定本條規定。
第2.2.3條在連接壓縮機與電動機時,需要調整聯軸器或皮帶輪來找正電動機,一般設備技術文件中均有規定,無規定時,應按現行國家標准《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2.2.4條壓縮機的空負荷試運轉、空氣負荷試運轉、抽真空試驗為壓縮機負荷試運轉前應進行的重要試運轉內容。通過這些試運轉能盡早發現存在的問題,並加以解決,為壓縮機投入負荷試運轉創造良好的條件。中、小型開啟式壓縮機,出廠前應經過上述試運轉檢驗的,安裝時應檢查核實有無上述試運轉的記錄;對無上述試運轉記錄的壓縮機,為保證試運轉質量,則應按本條規定進行試運轉。大型的或解體出廠的壓縮機,上述試運轉出廠前均未進行,故應按本條要求進行各項試運轉。用於氟系統的半封閉壓縮機,因出廠試驗要求及內部殘留水份要求都很高,現場安裝時一般不進行上述運轉檢驗。壓縮機的抽真空試驗,是指壓縮機本機的抽真空試驗。
第2.2.5條明確其試運轉前應具備的條件和必要的檢查事項,為試運轉做好准備,防止發生質量和人身事故。
第2.2.6條根據現行國家標准《中型活塞式單級製冷壓縮機技術條件》、《中型活塞式單級製冷壓縮機試驗方法》和國家現行標准《活塞式單機雙級製冷壓縮機試驗方法》的有關規定將必要的空負荷試運轉的技術要求和檢查項目作了明確規定,目的是檢查設備進行空負荷試運轉時,運轉狀況及各部位情況是否正常,同時使運動部位產生跑合作用,為帶負荷試運轉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2.2.7條根據現行國家標准《中型活塞式單級製冷壓縮機試驗方法》的有關規定修訂了壓縮機的空氣負荷試運轉的要求。壓縮機各部位的溫升為同一時間相對於環境溫度而言;對主軸承、外側面、軸封外側面溫度一般可用點溫計來測量。
第2.2.8條抽真空試驗為試運轉應進行的工序。其中,曲軸箱壓力、油壓等數值均參照現行國家標准《中型活塞式單級製冷壓縮機試驗方法》中的有關規定。第2.2.9條本條為壓縮機負荷試運轉的規定,參照了現行國家標准《中型活塞式單級製冷壓縮機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其中氟利昂壓縮機啟動前應加熱曲軸箱中的潤滑油,其目的是使溶解在潤滑油中的氟利昂分離,提高潤滑和製冷效率,加熱溫度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開啟式壓縮機運轉時,軸封處應有一定的滲油量,但應不大於規定值為好。
第三節螺桿式製冷壓縮機組
第2.3.1條本條明確了本節的適用范圍。對螺桿式製冷機中的主機試運轉也應按本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2.3.2條本條是對壓縮機組安裝水平的規定,並指明了測量位置。
第2.3,3條明確其試運轉前應具備的條件和必要的檢查事項,為試運轉做好准備。其中由於螺桿式壓縮機不允許反轉,在檢查電動機的轉向時,強調脫開聯軸器,使壓縮機與電動機分開後,單獨檢查電動機轉向。
第2.3.4條本條為壓縮機組負荷試運轉的要求。參照了國家現行標准《噴油螺桿式單級製冷壓縮機技術條件)和《螺桿式冷水機組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其中由於製冷劑R12、R22當溫度較低時,會大量地溶解在冷凍機油中,這樣啟動運轉時會影響潤滑效果及降低製冷效率,因此機組啟動前,特別是在冬季,應對潤滑油進行加熱。參照製造廠及安裝單位的試車經驗,加熱溫度一般應以45~50℃為佳,使製冷劑R12、R22從潤滑油中分離。
第四節離心式製冷機組
第2.4.1條本條是對本節適用范圍的規定。解體出廠的壓縮機這里是指壓縮機本體的組裝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范執行,其試運轉應參照本規范的有關內容執行。
第2.4.3條本條為離心式製冷機組試運轉前應具備的條件和必要的檢查項目。對潤滑系統的沖洗,各個製造廠沖洗的要求及方法都不太相同,常用的有兩種:一種是潤滑系統加入冷凍機油後,開動油泵進行循環沖洗,直至沖洗潔凈為止,沖洗時間沒有要求;另一種是潤滑系統加入冷凍機油後,加熱油溫至35~45℃,並開動油泵進行循環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24h,直至沖洗潔凈。沖洗前均應拆除軸承供油管或採用其他方法防止臟物沖入軸承內,沖洗後均應更換新油。沖洗方法和要求大多是按製造廠的具體規定。
第2.4.4條本條為離心式製冷機組空氣負荷試運轉的規定。五款中電機為通氟冷卻的機組,在進行空氣負荷試運轉時,由於機組未充氟,電機無冷卻源,其運轉時間應加以限制,故規范作了相應的規定;六款中,導葉開度大於40%的試運轉時間應盡量縮短的規定,是為了防止機組運轉以空氣為介質而承受負荷過大,發生過熱現象。
第2.4.5條本條為機組負荷試運轉的規定,參照了國家現行標准(離心式冷水機組技術條件)等有關規定。五款中快速通過喘振區,是指壓縮機啟動後,為了防止產生喘振現象,應將導葉迅速開大到15%~30%的開度(以主電機電流不超過額定值為限),然後再逐步開大導葉開度,加大負荷使機組投入正常運轉。
第五節附屬設備及管道
第2.5.1條本節的適用范圍只包括壓縮式製冷系統中的附屬設備及管道,且這些設備及管道是在現場進行安裝的,而不是指不需在現場安裝的、出廠時已連接裝配好的製冷機組上附屬設備及管道。
第2.5.2條本條指附屬設備就位前應進行的檢查內容。在檢查中,如發現與設計不符之處,應與建設單位或設計部門聯系解決,施工單位不應自己擅自處理。
第2.5.3條本條是根據現行國家標准《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修訂的。附屬設備出廠前一般均進行過氣密性試驗,出廠後經運輸、保管到現場安裝時再進行氣密性試驗,其目的是為了及早發現和解決設備由於運輸、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或出廠時就存在的問題,保證設備安裝時的質量,避免設備在安裝完畢後進行系統氣密性試驗時,因設備問題而造成檢漏困難和返工。附屬設備進行單體氣密性試驗時,高壓系統中的設備應按高壓系統的試驗壓力進行,低壓系統中的設備應按低壓系統的試驗壓力進行。表2.5.3中氣密性試驗壓力參照了現行國家標准《中型活塞式單級製冷壓縮機技術條件》、《製冷設備通用技術規范)和國家現行標准(離心式冷水機組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其中高壓系統的試驗壓力是按製冷劑最高冷凝壓力,低壓系統的試驗壓力是按最高環境溫度時製冷劑的飽和蒸汽壓力制訂的。在實際工作中,由於目前製冷產品有相當一部分還是按老標准設計生產的,試驗壓力照行業過去做法一般都選的較低,標准也不盡統一,所以本規范對氣密性壓力數值的規定,一般應先以設計和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為准。無規定時,應以本規范的規定值為准,在以後的第2.5.11條、第2.6.4條中也是這樣規定的。附屬設備的單體吹掃,目的是為了清除設備在運輸、保管過程中造成的內部污染物、水份等。
第2.5.4條本條是對製冷劑泵安裝中常見問題的規定,對安裝所要求的其他內容應按相應的規范要求執行。
第2.5.5條本條是對製冷管道安裝前管道內部除銹等內容的規定。除銹的方法較多,例如:噴砂法、酸洗法、機械除銹法等,應按不同的要求選用,規范中不作具體規定。
第2.5.6條本條對製冷管道安裝中需注意的問題作了規定,屬於常見問題。
第2.5.7條本條對液體管和氣體管的安裝要求,目的是為了避免因管道配置不當而在管內造成氣囊或液囊。
第2.5.8條對吸、排氣管道敷設時的要求目的是為了減少吸、排氣管道間的熱影響。
第2.5.9條設備之間管道的連接坡向對製冷系統安裝後能否順利進行試運轉十分重要。本條參照現行國家標准《工業企業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進行修訂的。對其坡度值,工程設計中一般均應有規定,無規定時,應以本規范的規定為准。
第2.5.11條根據現行國家標准《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有關規定修訂的。閥門進行單體氣密性試驗時,閥體外部的密封處應無泄漏,閥門內部閥盤與閥座的密封面只允許有微量泄漏。
第2.5.12條對閥門安裝中常見的問題作了規定,其中附件系指閥門附件。
第六節壓縮式製冷系統試運轉
第2.6.1條明確了現場組裝的製冷系統投入試運轉前應進行的工作內容。其中第四款,氨系統一般屬較大的製冷系統,氣密性試驗、抽真空試驗後,充灌製冷劑前,要進行系統保溫工作,為了檢查系統中可能存在的在氣密性試驗中未發現的微量泄漏,消除隱患,對現場組裝的氨系統還應單獨進行充少量氨檢漏,合格後方可進行系統保溫工作,以保證工程質量。在系統的保溫工作完成後充灌製冷劑時,一般也要進行檢漏,這兩次檢漏在做法上雖有相似之處,但在兩個不同的工序上各有不同的目的。前者是為了查尋系統中存在的微量泄漏,為下一道工序絕熱保溫工作提供良好的質量保障;後者主要是為了消除保溫期間可能造成的某些連接部位松動發生的泄漏。
第2.6.2條目前國內製造廠生產的一些大型製冷機組(如冷水機組等)出廠時是未充製冷劑的,而只進行充氮密封,機組運到現場至系統試運轉前才充灌製冷劑。
第2.6.3條製冷設備及管道在現場組裝後,對製冷系統進行的吹掃排污,目的是將組裝過程中混入系統中的焊渣、氧化皮、水份等吹掃排除,保持系統潔凈,使以後的試運轉能順利進行。
第2.6.4條氣密性試驗為製冷設備安裝中的一項重要施工工序。
一、高、低壓系統區分有困難時,有以下兩種情況:
1.高、低壓系統無法分開的某些製冷機組,如離心式製冷機組;
2.高、低壓系統雖然能分開,但由於高、低壓系統之間的分隔閥門較少或存在微量內泄,保壓時高壓系統的壓力降超出規定值,而又查不出外泄現象。
根據上述情況,規定保壓可統一在低壓系統試驗壓力下進行。
二、氣密性試驗的結果是以試驗前後的壓力降作為評定的依據。
壓力降計算公式的意義是扣除溫度變化影響後的實際泄漏壓力降,即將試驗結束時的實際壓力值,換算成試驗開始時的溫度下的壓力,與試驗開始時的壓力之差即為其壓力降。壓力降應不大於試驗壓力的1%是參照有關技術資料和施工的經驗提出的。
第2.6.5條系統抽真空的目的,一是為了進一步檢查系統的嚴密性,二是為充灌製冷劑做准備,並消除系統中的水分。許多單位對系統抽真空後的剩餘壓力,氟里昂系統應小於40mmHg,而氨系統應小於60mmHg,有的設備技術文件也有放寬至110mmHg的。抽真空保持的時間也不盡相同,但最短一般也超過24h所以條文中不作具體規定,而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
第2.6.6條、第2.6.7條此兩條為氨系統克氨檢漏及充灌製冷劑的具體要求。是在原規范的基礎上結合多年的施工經驗修訂的,以便指導正確地進行充氨檢漏和充灌製冷劑,防止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
第2.6.8條在原規范的基礎上將製冷系統負荷試運轉應具備的條件和檢查項目作了明確規定,為負荷試運轉能順利地進行做好准備。
第2.6.9條本條基本接負荷試運轉的先後程序排列,對有關的技術要求和檢查項目作了明確規定,其中第四款為製冷設備安裝工程負荷試運轉到什麼程度的規定,即能夠在最小外加負荷下,使溫度降至設計或設備技術文件規定溫度為止。因為其他試驗如滿負荷降溫,製冷機的產冷量、降低速度等為製造和設計性能,不屬本規范的范圍。對有多台壓縮機組組成的製冷系統,試運轉降溫過程中,每台機組均應經過試運轉。
第2.6.10條試運轉結束後應處理的事項,為下次製冷設備運轉或投人使用做好准備。
第七節溴化鎂吸收式製冷機組
第2.7.1條本節適用於熱源為蒸汽或熱水的溪化理吸收式製冷機組,採用其他熱源的機組可參照本節內容執行。
第2.7.2條對機組安裝水平的要求是結合多年實踐經驗修訂的。
第2.7.3條本條是對機組中真空泵的安裝要求。三款是檢查真空泵的性能,以滿足機組的需要,保證其正常運轉。
第2.7.4條本條是指出廠分為幾大件的大型機組,安裝時需連接其內部管道的要求。
第2.7.5條系統的氣密性試驗為必要的檢漏工序。充氮氣或乾燥壓縮空氣檢漏時,其試驗壓力0.ZMPa(表壓)指試驗壓力的上限,實際應用中一般取0.15~0.2MPa(表壓)。本條參照了國家現行標准(吸收式冷水機組試驗方法》的有關規定。
第2.7.6條系統抽真空試驗也是必要的檢漏工序。參照了國家現行標准《吸收式冷水機組試驗方法》的有關規定。
第2.7.7條本條是對機組內部沖洗的要求。沖洗的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機組加水後,開動機組中的水泵進行循環沖洗;二是在前一種沖洗方法的基礎上,利用機組加熱的熱源對循環水加熱進行循環沖洗,施工中可按要求和條件而定。
第2.7.9條在原規范基礎上又參照了國家現行標准《吸收式冷水機組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對系統加液的具體要求作了修訂。
第2.7.10條在原規范基礎上結合多年施工經驗和參照有關設備的技術要求進行了修訂。其中混有溴化理以後的冷劑水比重不應超過1.04是參照有關設備技術要求修訂的。
第八節組合冷庫
第2.8.1條組合冷庫是80年代以來新發展的一種產品,為適應這種發展的需要,增加了本節內容,比原規范擴大了適用范圍。
第2.8.3條本條規定了庫板檢查的內容,其中庫板板芯泡沫塑料物理機械性能的檢查,不是要求安裝單位去檢驗這些性能指標,而是按供貨部門或建設單提供實物的實際性能指標進行核對復查,防止返工現象發生。表2.8.3系採用現行國家標准《組合庫用隔熱夾芯板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
第2.8.4條本條對組合冷庫的庫體安裝的基本要求作了規定。
第2.8.5條~第2.8.7條根據國家現行標准《組合冷庫性能試驗方法》的有關規定製訂了氣調冷庫安裝的技術要求,氣調冷庫是組合冷庫中的一種庫體。
第2.8.8條本條是根據國家現行標准《組合冷庫性能試驗方法》的有關規定製訂的。其中第四款是對新設計的組合冷庫需要在現場安裝後進行空庫降溫考核的規定,定型成批製造的組合冷庫不進行此項考核。
第三章空氣分離設備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3.1.1條本條規定本章的適用范圍包括大、中、小型空氣分離設備的安裝,但不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空氣分離設備,如軍用、船用、移動式和生產液態產品的空氣分離設備。
第3.1.2條本條參照施工經驗制訂。由於成套空分設備特別是大、中型所涉及的設備,材料、閥件以及控制儀表等規格品種很多,故必須按發送清冊和裝箱清單仔細清點、檢查和驗收。本條規定為常規的施工程序,作到事先檢查發現問題,防止中斷施工和影響質量。
第3.1.3條本條規定強調抗凍基礎不論哪個施工單位進行施工,都必須有檢驗和試驗的合格資料,設備安裝前應經檢查並辦理手續移交給安裝施工單位。
第3.1.4條目前國內空氣分離設備中的石頭蓄冷器已被其他型式換熱器和分子篩所代替,故石頭填料不作規定;如遇有石頭填料時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3.1.5條充氮氣密封部分高、低壓腔應保持的壓力參照國家現行標准《鋁制空氣分離設備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
第3.1.6條脫脂方法和脫脂劑在現行國家標准《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第五章及附錄中有明確規定;零件表面油脂殘留量的測定方法與評定標准在國家現行標准《大中型空氣分離設備技術條件)附錄C中也有明確規定,本規范不再另行規定。本條規定了有關空分設備的脫脂要求,有利於安全運行,防止發生燃燒或爆炸事故。
第3.1.7條參照了國家現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有關受壓設備就位前強度試驗的問題,考慮到大中型空氣分離設備系鋁制結構、板翅式換熱器小型空氣分離設備系鋼結構和管式換熱器,具有的受壓設備為非獨立的承壓部件,如吸附器等;這些受壓設備在製造廠均進行過強度試驗,經嚴格檢驗合格並隨設備帶來具有質量合格證的產品。受壓設備在質量上有了保證、且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多次反復進行強度試驗沒有多大好處,故本條規定製造廠已作過強度試驗並有合格證的可不作強度試驗,但必須作氣密性試驗。有關存放時間問題,由於防銹方法、保管條件、存放場地等多種原因難以明確規定,故本條不作存放時間的規定,可視其檢查結果來決定是否進行強度試驗。
第3.1.9條本條根據國家現行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製訂。本條規定因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各廠略有不同,故強調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3.1.11條本條是根據國家現行標准《大中型空氣分離設備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製定的。本條規定的吹掃所用介質的要求,目的是防止已脫脂的設備再次受到油污染。
第3.1.12條參照國家現行有關焊接規范、規程,為了在執行中不至於發生矛盾,強調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目前焊絲和焊條標准已頒布實施,故本條不再作重復規定。
第3.1.13條空分設備中的壓縮機、風機、泵的安裝要求與現行國家標准《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有關規定相同,本規范不再重復規定有關內容。其中關於以空氣或水為介質常溫下的負荷試運轉應由安裝單位負責進行,建設單位參加,以其他介質負荷試運轉的則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安裝單位參加並解決屬於安裝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如單機負荷試運轉技術上不允許以空氣或水為介質進行常溫下試運轉時,則單機負荷試運轉與成套空分設備試運轉合並進行。
第二節分餾塔組裝
第3.2.1條本條適用於整體出廠的分餾塔的安裝。
第3.2.2條本條適用於解體出廠的分餾塔的安裝。
第3.2.4條本條規定的目的是要求採取正確的吊裝方法,防止損傷設備和管道。
C. GB50231和GB50461。。。都是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有什麼區別啊是看圖紙的具體要求嗎
GB50231為《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而GB50461為《石油化工靜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質量內驗收規范》前者為容動力設備安裝的通用規范,如泵、壓縮機、風機的通用規定,則基礎、墊鐵、地腳螺栓等的安裝要求;後者是對石油化工靜止設備的安裝施工質量驗收的,如化工塔、貯槽、換熱器等的安裝要求。
D. 化工行業攪拌器的安裝驗收規范是什麼
攪拌器不算安裝要求特別高的設備的,對振動、雜訊的要求不是很苛刻。可以適當參考HG/T20569-94《 機械攪拌設備》、HG/T2123《攪拌器形式及基本參數》。對於防止振動,可以參考壓縮機方面的設計規范,對於防止雜訊,完全可以參考《工業企業雜訊控制設計規范》。
E. 通風設備產品質量驗收規范
一般規定
一、風機與空氣處理設備應附帶裝箱清單、設備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等隨機文件,進口設備還應具有商檢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設備安裝前,應進行開箱檢查驗收,並應形成書面的驗收記錄。
三、設備就位前應對其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後再安裝。
主控項目
一、風機及風機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產品的性能、技術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出口方向應正確。
2 葉輪旋轉應平穩,每次停轉後不應停留在同一位置上。
3 固定設備的地腳螺栓應緊固,並應採取防松動措施。
4 落地安裝時,應按設計要求設置減振裝置,並應採取防止設備水平位移的措施。
5 懸掛安裝時,吊架及減振裝置應符合設計及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按Ⅰ方案。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紙核對,盤動,觀察檢查。
二、通風機傳動裝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氣的進、出風口,必須裝設防護罩、防護網或採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紙核對,觀察檢查。
三、單元式與組合式空氣處理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產品的性能、技術參數和介面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
2 現場組裝的組合式空調機組應按現行國家標准《組合式空調機組》GB/T 14294的有關規定進行漏風量的檢測。通用機組在700Pa靜壓下,漏風率不應大於2%;凈化空調系統機組在1000Pa靜壓下,漏風率不應大於1%。
3 應按設計要求設置減振支座或支、吊架,承重量應符合設計及產品技術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通用機組按Ⅱ方案,凈化空調系統機組N7級~N9級按Ⅰ方案,N1級~N6級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紙核對,查閱測試記錄。
四、空氣熱回收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產品的性能、技術參數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 熱回收裝置接管應正確,連接應可靠、嚴密。
3 安裝位置應預留設備檢修空間。
檢查數量:按Ⅰ方案。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紙核對,觀察檢查。
五、空調末端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產品的性能、技術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
2 風機盤管機組、變風量與定風量空調末端裝置及地板送風單元等的安裝,位置應正確,固定應牢固、平整,便於檢修。
F. 游泳池水處理設備安裝 驗收應符合什麼規范
概述:復
游泳池水處理設備機房,制一般由均衡水池(或平衡水池)、循環水泵、過濾設備、加葯設施、換熱器、消毒設備、化學葯品和助凝劑(硅藻土)庫房、特殊設施、系統運行操作控制設備等內容組成,但它會因其
游泳池水處理設備機房
G.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驗收規范
這里有你想要的標准,你看看吧!以下是詳細資料還有下載地址,你看看吧!
標准編號:GB 50261-2005
標准名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sprinkler systems
替代情況:GB 50261-1996
實施日期:2005-7-1
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內容簡介:本標准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中設置的自動噴水滅水系統的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
出處: http://www.csres.com/detail/122977.html
下載:http://www.csres.com/upload/qy/in/GB50261-2005.PDF
H. 建築防水施工驗收規范及標准
建築防水施工驗收規范及標准:
1、電氣設備安裝程序和工藝應按製造廠家要求進行;現場製作、安裝的附屬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電氣連接應可靠,所有的連接件如接插件、連接線、接線端子等應能滿足當地環境條件和運行條件;
3、站內、站外電纜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68的有關規定;
4、低壓盤櫃、控制櫃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櫃及二次迴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7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54的有關規定;
5、高壓組合電氣設備、高壓盤櫃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7的有關規定;
6、母線安裝應按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9的有關規定執行;
7、電力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等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8的有關規定;
拓展資料
一、簡介
為防止水對建築物某些部位的滲透而從建築材料上和構造上所採取的措施。防水多使用在屋面、地下建築、建築物的地下部分和需防水的內室和儲水構築物等。按其採取的措施和手段的不同,分為材料防水和構造防水兩大類。
二、防水材料
1、瀝青類防水材料。以天然瀝青、石油瀝青和煤瀝青為主要原材料,製成的瀝青油氈、紙胎瀝青油氈、溶劑型和水乳型瀝青類或瀝青橡膠類塗料、油膏,具有良好的粘結性、塑性、抗水性、防腐性和耐久性。
2、聚乙烯丙綸類防水材料:線性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加入抗老化劑、穩定劑、助粘劑與高強度新型紡粘法丙綸長絲無紡布,採用熱融直壓復合工藝製成的復合型防水卷材。具有抗滲能力強、抗拉強度高、低溫柔性好、線脹系數小、穩定性好、無毒、變形適應能力強、適應溫度范圍寬、使用壽命長等良好的綜合技術性能。
I. 循環水處理系統安裝驗收用什麼標准
循環水系統是由循環泵組、冷卻塔、換熱器等組成的,驗收只能針對各設備分別進行驗收!安裝驗收結束後,循環水系統運轉後水質指標根據GB50050-2002水處理設計規范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