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次加壓供水設備應該如何使用和保養
1. 日常使用過程中,切忌野蠻操作,使用旋鈕和按鈕時應輕旋轉。
2. 環境專溫度在-10℃~+40℃相屬對濕度在90%以下(無水珠凝結現象)。
3. 開機時請勿碰觸配電櫃內的電器元件。
4. 配電櫃內嚴禁放雜物。
5. 檢查和接線時要先關掉電源。切斷電流後,變頻器內部的高壓電容仍有一段時間積存電荷,供水設備進行檢修時,請等指示放電的紅色發光管熄滅後進行。
6. 變頻器發生故障時,可從變頻器的相應參數窗口讀取按時間順序記憶的五項報警內容,根據報警代碼,按說明書的指示,分析供水設備故障原因,再採取排除故障的措施。
7. 瞬間停電或電源電壓不足時,變頻器會停止工作,此時可斷開「空開」,解除變頻器報警,待電源電壓恢復正常後,再合上「空開」,變頻器即可恢復繼續工作。
8. 變頻器或電機發生故障時,供水設備會發出聲光報警。按「報警解除」或「報警消音」按鈕可解除聲響,但設備仍處於報警狀態。
9. 供水設備如需要更換水泵電機時,不可擅自增容。測量電機絕緣時,應斷開變頻器與電機的連接。
10. 水泵應按廠家說明書進行定期供水設備維護和檢修。
Ⅱ 小區自來水二次增壓費物業收的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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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的詳細規范
1.建立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專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二次供水管理。
2.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及水箱清洗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並經衛生知識及操作技能培訓才能上崗,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3.二次供水設施要符合衛生標准,所用材料必須無毒、無異味,不得影響水質衛生,其材料應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有效衛生許可批文。
4.二次供水水箱內壁應光滑,便於清洗,頂部有蓋,並設換氣孔套上紗網,周圍有防護措施。
5.二次供水設施能正常運轉,設備整潔,地面干凈,儲水箱應加蓋上鎖,專人專管。
每年必須用符合標準的消毒葯劑徹底清洗消毒一次,水質由具備法定資格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水質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和《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規定的標准方可飲用。
6.在水箱周圍半徑10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染源等存在,不得堆放有毒有害物質,水箱周圍應干凈。
7.二次供水設施不得與城市市政自來水管網直接連通,水箱的溢水管應高於下水道最高水位並有防污染設施。
8.泵房上鎖,生活泵房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9.水箱頂蓋必須加鎖蓋好,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揭開頂蓋。
10.運行人員隨時注意各水箱水位計的顯示水位,注意觀察各水箱是否有滲漏情況,保證水箱正常運行。
11.一旦發現飲用水水質有異常改變,不得隱瞞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市衛生行政部門和供水行政部門及疾病控制機構。
12.承包給清洗公司清洗的單位,必須簽訂《承包合同書》,確保清洗消毒質量。
(3)自來水二次增壓設備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二次供水設施的衛生要求:
1.設施周圍應保持環境整潔,應有很好的排水條件,供水設施應運轉正常。
2.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不對飲水水質造成影響。
3.通過設施所供給居民的飲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產生不良影響, 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二次供水設施設計的衛生要求:
1.設計水箱或蓄水池:
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不得滲漏,設置在建築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於80cm,水箱應有相應的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並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並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
水箱必須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泄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泄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材質和內壁塗料應無毒無害,不影響水的感觀性狀。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用戶48h的用水量。
2.設施不得與市政供水管道直接連通,有特殊情況下需要連通時必須設置不承壓水箱。
設施管道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連接,如必須連接時,應採取防污染的措施。設施管道不得與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連接,須用沖洗水箱或用空氣隔斷沖洗閥。
3.設施須有安裝消毒器的位置,有條件的單位設施應設有消毒器。
4.設計中使用的過濾、軟化、凈化、消毒設備、防腐塗料, 必須有省級以上(含省級)衛生部門頒發的「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報告」。
5.蓄水池周圍 10m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和堆放和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 2m內不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預防性衛生監督:
衛生部門必須參加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水質檢測(按本規范全項指標, 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設施日常使用的衛生要求:
1.設施的管理部門負責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
2.管理單位對設施的衛生管理必須制定設施的衛生制度並予以實施, 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上崗。
3管理單位每年應對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並對水質進行檢驗, 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保證居民飲水的衛生安全。
4.發生供水事故時,設施和管理單位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保證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並協助衛生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Ⅳ 鄂州市城鎮二次供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範本市城鎮二次供水管理,保證二次供水水質、水壓、水量和供水安全,根據《城市供水條例》《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湖北省城鎮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工作。
本辦法所稱二次供水是指通過二次供水設施將城鎮公共供水儲存、加壓後經管道供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本辦法所稱二次供水設施是指從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介面至最終用戶計量結算水表之間設施的總稱,包括為二次供水而設置的泵房、水箱(池)、水泵、閥門、電控裝置、壓力容器、消毒設備、供水管道、安防設施、水質監測及遠程監控等設施。第三條城鎮二次供水應當遵循安全、衛生、節能、環保原則。第四條城鎮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是二次供水的主管部門,對二次供水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成本核算。
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次供水的衛生檢測、監督工作。
住建、財政、公安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二次供水相關管理工作。第二章建設管理第五條建設二次供水設施應當對其必要性進行技術論證,在保障水質和管網運行安全的前提下,選用經濟合理的二次供水方式。二次供水產品應滿足安全可靠、衛生環保、節能用水的要求。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對水壓要求超過城鎮供水水壓標准(CJ/T316-2009《城鎮供水服務》6.2節中規定,供水管網末梢壓力不應低於0.14MPa)的,應當配套建設二次供水設施,且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確保水壓達標;其工程建設投資應當納入工程項目總概算。第七條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應當按照水表出戶、一戶一表、計量到戶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城鎮供水企業,進行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第九條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方案應當滿足與城鎮公共供水管網連接的基本條件和管理要求,並徵求城鎮供水企業的意見。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對建設項目施工圖進行審查時,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對二次供水設施設計方案同步進行審查。第十條對不符合技術、衛生和安全防範要求的老舊二次供水設施,各區(開發區、臨空經濟區)應當按照統一計劃、分批開展、集中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二次供水設施大修和更新改建,其確定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管理部門,具體負責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的實施工作。
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方案應當徵求城鎮供水企業的意見。第十一條二次供水設施改造費用及老舊小區需增設二次供水設施的費用,由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統籌,具體籌集辦法在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確。第十二條鼓勵社會資金通過提供節能、節水設備和技術等方式參與二次供水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第十三條二次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二次供水設施衛生標准、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當獨立設置、封閉管理,不得與消防、非飲用水等設施混用;
(二)應當設置防倒流污染措施、飲用水消毒設施等安全供水措施;
(三)泵房應當設置防止水淹沒設施、抗震降噪設施,並建立安保及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四)嚴禁設計和使用消防、生活合用儲水設施,嚴禁使用玻璃鋼等對水質有影響的非環保設施。第十四條新建、改造、擴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工程建成後,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邀請城鎮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和城鎮供水企業參加。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將二次供水設施與城鎮公共供水管網連接使用。
城鎮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開展二次供水設施檢查,建立城鎮二次供水設備入網管理制度,強化二次供水設備產品與服務質量考核。第十五條二次供水工程建成後,建設單位或者產權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清洗消毒單位,對二次供水系統進行全面清洗、消毒,並經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侵佔或者擅自移動、停用二次供水設施,不得阻撓或者妨礙二次供水設施的依法建設以及運行維護。
Ⅳ 有誰知道,高層一般從幾層開始二次供水
正常情況下二次供水設備都安裝在小區地下室的設備房內。如果小區沒有地下室的,二次供水設備一般是安裝在小區1樓的設備房內。
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城市公共供水(自來水)通過自建儲水池或不銹鋼水箱將市政自來水進行儲存、然後通過二次供水設備加壓或者通過自然落差流到高層的每家每戶。相比較市政直接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質更易被污染,安全性和可靠性一向都受到市民的重視。
通常情況下,市政供水的壓力不會達到7層以上,因此大部分二次供水都是從7層開始的。
(5)自來水二次增壓設備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二次供水的方式
一、蓄水池或水箱式
此方式也是比較原始的辦法,通常用在不超過7層的樓棟上,利用自然落差來達到二次供水的目的,採用樓頂水池或不銹鋼水箱方式,水池式大多材料是由水泥建的,由於材質比較差,水泥時間長了會自然掉渣,其密封性也很差經常會有微生物或小型動物昆蟲等進入水池。所以,它的污染是最大的。
二、加壓式
此種方式大多用在超過7層的高層住宅,儲水池和水箱大多建在地下室,無地下室的建在一樓,通過加壓設備加壓不銹鋼水箱裡面的水,再輸送到每家每戶,同樣的這樣的儲水方式時間長了水池的底部會沉澱很多雜質淤泥,水質容易受到二次污染,衛生環境比較差,建議大家在用水的時候燒開再用。
三、無負壓式
此種方式是直接通過無負壓供水設備疊加市政管網已有壓力進行加壓的,因它與市政自來水管道是串聯的,密封性非常好,所以不會產生二次污染,此種方式也是最好的二次供水方式,大家可放心使用。
Ⅵ 高層樓房二次供水從幾樓開始你知道嗎
二十層。
高層的樓房一般是從二十層以上開始進行二次供水的。二十層以下的樓層都版是不需要進行二權次供水的,超過二十層的樓層一般水壓就夠不上了。高層樓的二次供水一般需要採用一些增壓設備,但是從哪層樓開始供水主要還是看當地的實際情況。
有些地方的水壓比較小,水比較缺乏,那麼可能會從比較低的樓層開始進行二次供水。有些地方的水壓比較大,就可能從二十層以上的樓房才進行二次供水。
(6)自來水二次增壓設備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單位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設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水質檢驗,定期清洗消毒。管理人員和清洗消毒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市衛生監督局必須加強對提供二次供水單位的小區物業或單位,及時進行二次供水衛生許可的申請和審查。同時加大對提供二次供水單位的小區物業供水單位的監管和處罰力度。
衛生監督部門要加強對二次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並對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衛生行政機關可給予供水單位高額的罰款。
Ⅶ 二次加壓供水 設備應該由開發商還是物業提供還是業主提供
們小區,共17樓,我家是最高層,水壓無法沖開煤氣熱水器,多次與物業交涉無果,他們與開發商互相推脫認為對方提供加壓設備,請問誰知道到底該誰提供,最好是有據可查。。
物業法里有規定
開發商有業務安裝的
Ⅷ 小區二次供水物業具體要做什麼
1)二次供水的概念:
二次供水是為了保障高層用戶用水水壓而設置的一整套加壓流程。住在高層建築的居民使用的自來水是通過加壓等措施,先輸送到二次供水水箱,再送到每家每戶。
(2)小區要進行二次供水的目的:
老舊小區,自來水水管陳舊,有很多都是早已淘汰的鑄鐵管、鍍鋅管,容易漏水,浪費水資源。二次供水改造主要就是對老舊的管道和水箱進行更換。
Ⅸ 吉林市城市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飲用水水質衛生,防止二次供水污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縣(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的衛生監督工作,其職責是:
(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衛生監督、監測、評價和技術指導;
(二)開展城市供水水質衛生宣傳工作,對供水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監督、培訓;
(三)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工程的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等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
(四)負責供水工作人員的健康檢查;
(五)調查處理飲用水水質二次污染事故。
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其職責做好城市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衛生管理工作。第四條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實行許可證制度。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設施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貯水裝置必須設在門窗完好的單獨房間內,其內壁須用無毒無味的材料塗襯,並須加蓋上鎖,設有排污裝置;
(二)加壓站、低位貯水池(箱)應設有防護設施,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污染源;
(三)貯水池(箱)溢流管不得直接與下水管線相連接;
(四)氣壓罐應安置在空氣清潔的室內,補氣處應安裝空氣凈化裝置;
(五)二次加壓供水所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合格產品。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設施竣工後,產權單位應當報請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並獲得《二次加壓供水衛生許可證》,供水部門方可開栓供水。
本辦法發布前已建成使用的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設施,產權單位必須在限期內申請領取《二次加壓供衛生許可證》。對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之規定的供水設施要限期改造。第七條產權單位每年必須對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的水池(箱)進行兩次以上清洗消毒。無能力的可有償委託供水部門清洗消毒。第八條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規定。第九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對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水質進行一次衛生檢驗。第十條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共水設施的產權單位必須建立清洗檔案,如實記錄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情況。第十一條凡從事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的工作人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人員必須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健康合格證》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以及滲出性或化膿性皮膚病的人員,不得從事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及其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第十二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城市飲用水水質衛生宣傳工作。加強對城市飲用水二次加壓供水工作人員的培訓。第十三條對違反第六條之規定,未取得《二次加壓供水衛生許可證》開栓供水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供水,並對供水部門和產權單位分別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第十四條對違反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未按規定清洗或水質不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供水,限期清洗消毒,並處以清洗消毒費二至三倍的罰款。第十五條對違反第十一條之規定,未持《健康合格證》上崗工作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對主管領導處以500元罰款。第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衛生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