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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5-07-29 20:54:24

❶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1

為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醫療污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負責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

副 組 長:協助、配合組長抓好應急救援協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和指導。

成員:負責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的處理及善後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突害信息;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負責事故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要求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由廠統一部署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並對實施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同時在醫院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人員、物資、設備和場地,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的工作後適時發布通報,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在醫院內公布。

五、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六、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當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七、發生醫療污水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患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並逐級上報。

八、發生醫療污水廢物導致傳染及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九、當發生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污水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污水醫療污水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處理。

3、對被醫療污水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再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7、對引起事件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2

目的:為了確保我公司區域內建築物、道路、窖池以及地面以下的設施、設備不被雨水、地下水淹沒、損壞,給公司財產造成損失,特製定此事故預防能應急救援預案,其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張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一.應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程序:

1、在險情發生時由組長負責人力物力的調配、協調,現場指揮組員積極配合,如組長不在現場,由副組長負責指揮,並及時通知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現場開展工作。

2、全體防洪搶險成員接到搶險通知後,必須立即無條件奔赴現場,積極開展搶險工作

3、全體抗洪搶險人員應經常保持聯絡,特別是夏季汛期,必須全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保證通訊暢通。

三、應急措施:

1、設立防汛專用器材,主要有流動潛水泵2台、污水泵1台、排水膠管50米、電線、膠布、鐵鍬、鉗子、鐵絲、改錐等手工具。

2、防汛器材庫的'鑰匙:辦公室、修理室、值班室各一把。

3、汛期到來之前,修理工必須仔細檢查應急器材是否可靠有效,電線,水泵等必須通電試運轉。

4、值班人員仔細檢查配電室,值班室及所有房屋是否有漏雨,漏電情況,若有發生要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汛期來臨時,一般情況下,值班人員要將調節池水位控制在低水位狀態,以備天降大雨時,調節池能盡量多的容納來水。

2、積水池水位上漲過快原有水泵不能滿足需要時,要立即將流動備用潛水泵投入使用,並可將雨水直接排走。

3、險情過後要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設備消耗情況,並及時補充防汛物資、設備,做好下次防汛准備。

4、事件處理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並向公司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生活污水處理應急預案3

利用活性微生物來分解、消化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從而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本預案以預防為主,按規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在各種突發事件對工廠活性生物系統造成沖擊和危害時進行應急處理,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事態分級

Ⅲ級事態比較簡單,預計到將有可能對生產廠區范圍內的生產設施、設備、工藝的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危害或構成威脅,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只需要簡單的外部和內部的協調或者調度廠區人力資源和物資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Ⅱ級事發突然,事態較為復雜。對生產廠區內的生產安全、生產秩序、生產工藝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脅,有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對外協調處理相關事務的,需要調度各公司生產系統的人力資源或者物資進行處置的事件。

Ⅰ級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各公司生產廠內、廠外的公共設施安全、生產秩序、生產工藝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可能或已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需調動全公司或社會的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突然事件。

二、啟動條件

廠區出現異常情況和緊急安全隱患事故時,污水處理廠負責人和班組長可以負責處理Ⅲ級事件,部門責任人可以負責處理Ⅱ級以下事件,各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管負責處理Ⅰ級以下事件。事件發生後各部門責任人應在最短時間內電話報告主管領導或越級上報,如無法聯系或半個工作日內不能批復的,則按默認的原則全權按應急方案所規定的程序代理處理突發事件,事後應將全部情況以書面報告主管領導。

三、執行組織

突發事件的管理從主要二個層面著手:一是突發事件的預警管理,二是應急指揮管理。

安全領導機構——根據各公司安全職責分工原則,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為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所有安全事務,在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人應啟動相應的指揮體系,充分發揮體系內工作小組的職責對事件進行有效調度。可根據不同時期的變化,不定期召開安全調度會議和監督檢查,研究決策污水處理運營過程中各種突發事件的對應。

日常管理機構——各級部門按職責劃分從廠長→調度→各班組長層層負責日常的安全生產運行。嚴格把關水質、水量情況的異常變化,協調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小問題。

四、執行資金

為處理好污水處理廠內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各公司應設立應急預案備用資金,為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事件處理完畢後應按正常程序補辦相關財務手續。

Ⅰ級事件可調用資金10萬元人民幣,Ⅱ級事件可調用資金5萬元人民幣,Ⅲ級事件可調用資金1萬元人民幣。

五、處理原則及適應范圍

在發生污水處理事故時,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別處理」的原則,實施有效快捷的搶修和處置,盡快恢復至正常處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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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對全省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全省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維護我省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l.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8)因三、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中病原微生物泄露引發的環境安全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6)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遊客安全的事故; (7)由於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 (8)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 (9)進口再生原料嚴重環保超標和進口貨物嚴重核輻射超標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因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方面以下各類事件應急響應,指導全省的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核事故的應急響應遵照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有關規定執行: 1.4.1超出事件發生地市(區、縣)人民政府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1.4.2跨市(區、縣)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 1.4.3省政府或者省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指揮中心需要協調、指導的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 l.5工作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提高政府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件危險源的監測、監控並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件風險防範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環境事件防範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危害、放射性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專業部門優勢,使採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充分發揮地方人民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准備、物資准備、技術准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整合環境監測網路,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組織機構與職責 黑龍江省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專家咨詢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2.1 領導機構 成立黑龍江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主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和省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衛生廳、省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期間,省環境污染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設立應急總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設在省環保局。主要負責省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聯絡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省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2.2 各成員單位職責 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保障工作。 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公安機關對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省財政廳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省建設廳負責協調和指導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確保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公共客運、園林綠化等安全正常運行。 省交通廳負責為應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省水利廳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省農委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草場、農田、漁業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畜禽養殖等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省林業廳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陸生動物及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省衛生廳負責組織協調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並及時為地方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省氣象局負責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提供環境應急所需的氣象數據。 2.3 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省政府及國家環保總局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及國家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②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警機制,組織制定(修訂)黑龍江省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 ③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突發環境事件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 ④綜合協調全省各級環境污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 ⑤受理應急事件報警,傳達領導小組及上級部門指令,調度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理; ⑥負責與國家、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及其成員單位信息溝通; ⑦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⑧辦理和督促落實省環境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 2.4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 省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單位之間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通暢,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的環境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需要其他部門增援時,有關部門向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提出增援請求。必要時,省政府組織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2.5各級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 各(縣、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環境應急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發生時,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重大環境事件發生時,由當地的市(區、縣)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提供工作條件。 2.6專家咨詢機構 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機構為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省環保系統及我省有關科研單位和軍隊有關專家組成。 主要工作為:為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處理 3.1.1省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有關成員單位,有關市(地)、縣(區)環保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省內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包括對突發在境外但有可能對我省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及時向政府報告。 3.l.2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3.2預防工作 (1)開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省危險污染源的種類、危害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應對污染事件的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加強環境應急科研和軟體開發工作。研究開發並建立環境污染擴散數字模型,開發研製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體。 3.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

❸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1

1目的

為加強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減少環境污染損失,特製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單位。

3職責

3.1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制定各類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預案,並協調落實。

3.2安全監督部:參與各類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及時將污染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

3.3各單位負責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措施,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3.4各單位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參與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及演練,經常深入現場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清潔生產。

3.5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巡迴檢查,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及時進行治理,當污染源無法排除時,應採取緊急措施向單位領導匯報。

3.6崗位員工: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接受單位的環境保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4環境污染應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轄區出現環境污染,應按如下步驟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環境污染——切斷污染源——保護污染現場——匯報上級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措施——組織處理隊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祥見附錄1)。

4.2人員管理:

4.2.1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向生產技術部報告。

4.2.2污染單位負責人應在污染區設置專門人員保護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4.2.3生產技術部接到報告後,通知有關人員就位,嚴格按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4.2.4環境污染處理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單獨行動。

4.2.5進入污染區的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佩帶防護用具,只充許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到處走動。

4.2.6污染事故處理完畢,要做到工完料靜場地清,安全監督部和事故單位應記錄存檔。

5相關文件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此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學校行政一班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教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障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突發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學校成立抗污救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報警:110、120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訊組:

安全保衛組:

人員疏散組:

後勤組:

運輸組:

救援組:

醫療組:

依據污染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由總指揮統一指揮,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學校人員支援重災學校,可調用物資,學校必須給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職責

(1)普及環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識和避險知識。

(2)開展污染救災宣傳工作,提升廣大師生救災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預防預警機制

學校周邊環境突發污染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處理本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周邊環境突發重大污染事件的具體工作。校長室負責搶救資金的籌集,救助裝備的准備工作,總務處負責做好處理污染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教務處、德育處協助衛生室負責傷員的救護和防疫的技術准備工作。

各處室具體職責如下:

1.校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環境突發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務處、德育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污染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災害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升廣大師生防災救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應急響應

(一)正常抗災救災工作

在每年春季開學初制定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救災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識宣傳和演練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展覽,知識競賽、召開主題班會等方法,加強對環境污染的基本知識、應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提升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和自救互救演練,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用性。

(二)臨災應急行動

接到上級突發污染、臨災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召開會議,宣布進入臨災預報期,布置防污工作,全體教職工應處於臨災應急狀態,做好准備工作。學校要採取緊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職工的帶領下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要保證通訊線路的暢通,聽取上級有關污染事件的情況和實情,提出救援請示,並隨時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通訊保障。

進入抗污應急狀態後,抗災救災領導小組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並依據相關領導指示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二)生命線工程設施搶修、次生災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災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重點用水、用電對象,對本單位的水、電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加固,准備必要的一定量的飲用水和小型發電設備,安裝各種自動保護裝置,並制定相應的購置、保管、維護、使用制度;對本單位及系統內存在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次生災害爆發區認真監護,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對職工進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安裝各種隔斷、切斷、自動保護裝置。對各要害部位定期認真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學校要對本單位疏散的路線和臨時避難場所進行規劃。

六、應急終止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所轄范圍內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環境污染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事故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污染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災後滋生其他災害、二次污染。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污染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執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七、附則

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後,學校抗污救災領導機構,要依法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後調查。因領導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堅持、工作推諉扯皮、應急處置不當,造成工作停滯和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3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葯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採取處理。

3.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❹ 鄉鎮衛生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鄉鎮衛生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組織管理

    • 建立醫療污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和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和指導。
  2. 職責分工

    • 組長:負責整體協調和指揮工作,以及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
    • 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與指導。
    • 成員:負責技術指導、應急處理、信息收集與上報、事故現場安全以及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工作。
  3. 主要工作職責

    • 迅速採取行動,盡量減小損失。
    • 統一部署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對救援過程中產生的爭議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 在醫院范圍內緊急調動人員、物資、設備和場地,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 公開透明發布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4. 工作原則

    •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加強協作。
    • 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同時堅持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
  5. 全員監督

    • 全體工作人員應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一旦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或擴散,應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6. 重大事故報告與處理

    • 對於嚴重事故,應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採取緊急處理措施,逐級上報。
  7. 傳染病報告與應對

    • 在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事故中,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規定進行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8. 緊急處理措施

    • 確定污染的類別、數量、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 對現場進行處理,對污染區域和物品進行消毒或無害化處理,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散。
    • 對可能的感染區域進行消毒,工作人員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 調查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❺ 污水處理廠的緊急預案該怎麼做

那要從石化企業污水處理廠可能遇到的各種緊急情況來寫出屆時人員、物質、處理等等方案。各個企業有不一樣的可能性,別人是沒法寫出來的。

❻ 你好!我們公司是做線路板的,有電鍍和廢水處理的危險廢物,現在需要寫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請幫忙,謝謝!

污水處理中心應急預案
1. 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責任」的原則, 對污水處理站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採取相應的措施,確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2. 編制說明
該預案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但有以下情況,預案自然啟動:
2.1發現出水水質超標時
2.2污水水量超過設計標准時
2.3大面積、長時間停電時
3.適用范圍:
適用於本公司污水處理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措施。
4.人員組織
組長:生產副總
組員:生產部長、化驗室人員、污水處理中心人員、負責維修人員
5.職責
5.1生產部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評審,負責異常情況發生時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5.2企管辦負責組織對相關人員應急預案的培訓教育。
5.3污水處理中心操作人員負責當污水處理中心發生異常情況時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操作。
5.4維修人員負責污水設備出現故障時及時進行處理。
5.5化驗室人員負責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的檢測及應急預案的相關配合工作。
6.工作程序
6.1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
a.污水處理站設備發生故障;
b.停電;
c.暴雨;
d.進入污水處理池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大幅度提高,超出正常范圍,致使一次污水處理後,仍然不能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有關規定。
6.2發生異常情況時的應急措施
6.2.1發生異常情況時生產部負責管理污水處理站的工作人員立即通知污水處理站當班操作人員按照本規定進行操作,並做好對接班操作人員的交接工作。
6.2.2發生異常情況時首先將出水口的廢水放入生產車間的循環水池,當水量過大時,應放入備用池。
6.2.3化驗人員應及時對污水處理站進水口、出水口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應及時通知生產部和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以隨時掌握污水處理情況。
6.2.4當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超過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時,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應將污水處理站出水口的污水再次放入生產車間的循環水池,進行二次處理。直至污水處理站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時,才可以對外排放。
6.2.5生產部部應組織設備維修人員,根據污水處理站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做好設備及時維修及常用維修備品、配件的准備工作。確保損壞的污水處理設備能在2小時內修復,並恢復正常運行,同時損壞期間的污水進入循環水池或備用水池,不得對外排放。
6.2.6處理後的污泥在存放期間,發生泄漏時,立即堵住泄漏源,並收集泄漏的污泥,防止發生二次污染。
6.3應急預案的演習與評審
6.3.1生產部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污水處理站的應急預案的演習,質檢部應做好應急預案演習的配合工作。應急預案演習應形成記錄。
6.3.2生產部應組織由總工程師、管理者代表和相關人員等,根據應急預案的演習情況,對污水處理站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當發現有不妥之處時,應提出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6.3.3根據應急預案的評審情況,當需要增加污水處理站的設施時,應經總裁批准後,生產部組織新增加設施的增設。
6.4發生異常情況時各相關部門應做好記錄。
國強集團:生產部
200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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