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在新建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要達到一級標準是多高呀
一級標准又分A標准和B標准
B標準是:
COD≤內60mg/L
BOD5≤20mg/L
SS≤20mg/l
NH3-N≤8mg/L
TN≤20mg/L
TP≤1.0mg/L
A標準是容:
COD≤50mg/L
BOD5≤10mg/L
SS≤10mg/l
NH3-N≤5mg/L
TN≤15mg/L
TP≤0.5mg/L
PH值都是6-9
色度都是30
⑵ "新建污水處理廠的容積率、建築密度沒有指標要求"依據那條法規
可根據新建污水處理工程建設規模類別和污水處理級別,查閱《城市專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屬設標准》(建標【2001】77號)第五十五條 污水處理廠建設用地表2所列指標。或《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標准》第三十七條 污水處理廠的建設用地表3所列指標。
⑶ 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方案的內容和確定工藝方案的依據分別包括哪些內 容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設計和建設包括處理程度和規模的確定、廠址選擇、污水及污泥處理工藝選擇、總平面布置、工藝流程確定、處理構築物等方面的內容。在處理程度或允許的出水排放總量確定以後,就可以據此列出所有能夠滿足要求的工藝流程(方案)。選擇可行的幾種處理工藝方案,通過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處理工藝流程和設計參數。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方案的選擇一般應體現以下總體要求:滿足要求,因地制宜,技術可行,經濟合理。也就是說,在保證處理效果、運行穩定,滿足處理要求(排放水體或回用)的前提下,使基建造價和運行費用最為經濟節省,運行管理簡單,控制調節方便,佔地和能耗最小,污泥量少。同時要求具有良好的安全、衛生、景觀和其它環境條件。
1. 滿足處理功能與效率要求
城市污水處理廠工藝方案應確保高效穩定的處理效果,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或再生利用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須進行深度處理。這是污水處理最重要的目標,也是污水處理廠產品的基本質量要求。而排放標準的確定主要取決於處理出水的最終處置或利用方式,如果排入水體,則取決於接納水體的功能質量要求和水體的環境容量,如果再用,則取決於再生水用戶對水質的基本要求。
2. 規模與工藝標准因地制宜
城市污水處理廠工藝方案的確定必須充分考慮當地的社會經濟和資源環境條件。要實事求是的確定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規模、水質標准、技術標准、工藝流程以及管網系統布局等問題;處理規模大小對處理工藝的影響很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按照遠期規劃確定最終規模,以現狀水量為主要依據確定近期規模。污水處理廠的實際設計規模應根據污水收集量和分期建設、水質目標確定,污水收集量取決於管網完善程度和匯水區內的生活、工業污水產生與允許納入量,以及管網入滲或滲漏水量等因素。
在決定處理工藝方案時,要因地制宜,結合當地條件和特點,有所側重,尤其是排放與利用的相結合,不同處理工藝的組合。例如在一個處理廠內,一部份採用強化一級處理加排海(江)工程;一部份採用二級處理後用於農田灌概;還有一部份採用深度處理後回用於工業。要根據當地財力情況,充分考慮處理工藝的分期、分級實施。比如說,可以先採用一級處理或強化一級處理,以後再建二級處理,或一部份採用一級處理,另一部份採用二級處理。污泥處理應根據污泥的出路(農用、填埋、排海等)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消化處理。
3. 技術成熟可靠切實可行
根據城市污水處理技術政策,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積極穩妥地選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因此,必須合理把握工藝先進性和成熟性(可靠性)的辨證關系。一方面,應當重視技術經濟指標的先進性,同時必須充分考慮適合中國的國情和工程的性質。
城市污水處理工程不同於一般點源治理項目,它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具有規模大、投資高的特點,且是百年大計,應該確保百分之百的成功。工藝的選擇必須注重成熟性、可靠性和適用性。因此,必須強調技術的合理,把技術風險降到最小程度,而不是簡單地提倡技術先進,尤其是慎重採用所謂的"革命性"和"國際領先"技術。在最近頒布的城市污水處理的技術政策中規定"對在國內首次應用的新工藝,必須經過中試和生產性試驗,提供可靠設計參數後再進行應用。"也是強調了可靠性原則。
4. 經濟合理效益顯著
節省工程投資與運行費用是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行的重要前提。合理確定處理標准,選擇簡捷緊湊的處理工藝,盡可能地減少佔地,力求降低地基處理和土建造價。同時,必須充分考慮節省電耗和葯耗,把運行費用減至最低。對於我國現有的經濟承受能力來說,這一點尤為重要。較高的性能價格比經濟指標同樣是先進性的重要體現。
因此,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處理規模、水質特性、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及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優選確定。工藝選擇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處理單位水量投資、削減單位污染物投資、處理單位水量電耗和成本、削減單位污染物電耗和成本、佔地面積、運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維護難易程度、總體環境效益等。
來源於煙台金正環保
⑷ 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
污水處理工藝
污水處理工藝分為三級:一級處理:物理處理、機械處理,如格柵、沉澱或氣浮,去除污水中所含的石塊、沙子、脂肪、油脂等。二級處理:生化處理。污水中的污染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降解轉化為污泥。
三級處理:污水的深度處理,包括通過氯化、紫外線或臭氧技術去除污水中的營養物質和消毒。根據不同的處理目標和水質,有些污水處理工藝並不包括上述所有工藝。
1、一級處理
機械(一級)處理段包括格柵、沉砂池、初沉池等結構,用於去除粗顆粒和懸浮物。處理的原理是通過物理方法實現固液分離,實現污染物與污水的分離,這是污水處理的常用方法。
所有廢水處理工藝都需要機械(初級)處理(盡管有些工藝有時省略初級沉澱池)。城市污水一級處理中bod5和ss的典型去除率分別為25%和50%。
生物除磷脫氮廢水處理廠一般不推薦採用曝氣沉砂池,以避免快速降解的有機物的去除;在原有廢水水質特性不利於除磷脫氮的情況下,根據後續工藝的水質特點,需要對初沉的設置和設置方法進行認真的分析和考慮,以保證和改善後續工藝的除磷、脫氮等水質。。
2、二次處理
污水生化處理是一種二級處理,其主要目的是去除不沉降的懸浮物和可溶的可生物降解有機物。其工藝組成多樣,可分為活性污泥法、AB法、A/O法、A2/O法、SBR法、氧化溝法、穩定塘法、CASS法、土地處理法等處理方法。目前,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採用活性污泥法。
生物處理的原理是通過生物作用,特別是微生物的作用,完成有機物的分解和有機物的合成,從而將有機污染物轉化為無害的氣體產物(CO2)。富含有機物(微生物群或生物污泥)的液體產物(水)和固體產物;剩餘的生物污泥通過沉澱池內的固液分離從沉澱池內的凈化生物污泥中分離出來。從污水中清除。
3、三級處理
三級處理是水的深度處理,二級處理後的廢水處理工藝,是廢水的最高處理措施。目前,我國的污水處理廠還不多。
對二級處理後的水進行脫氮除磷,用活性炭吸附法或反滲透法去除水中殘留的污染物,用臭氧或氯氣對細菌和病毒進行消毒,然後將處理後的水作為水送至中間水道沖廁、噴灑街道、綠化帶、工業用水、消防等水源。
由此可見,污水處理工藝的作用只是通過生物降解轉化和固液分離,從而凈化污水,使污染物富集到污泥中,包括一級處理段產生的一級污泥和二級污泥。
(4)城市污水處理過程項目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未來發展的趨勢。
1、行業整體的績效提高。內部行業的績效成為當務之急,所以國家十二五重大專項裡面,專門有項目要建立國家范圍的行業管理績效體系。
2、服務成為我們行業的核心任務,成為行業的核心環節。這跟發達國家是一致的,發達國家基本上服務業占整個環保產業,設備、投資、建設大概佔50%左右,我國估計佔10%左右,所以有這么大的空間,內部的結構調整面臨從建設到發展的需求。
沒有哪一個運營主體在一個國家層面上能夠占絕對的主導地位,不論是國有企業也好,外資企業也好,事業單位也好,還是股份制公司也好,都呈現了多樣化形式。
所以以資產為基礎的整合機會,這個不容易。這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困難。但是另一方面,又提供了很好的契機。如果看國際上做資產整合的話,早期是英國做的比較成功,它先解決整合的問題,然後再解決市場化的問題。
3、從技術層面上看,水資源問題,本身開始出現流域化的趨勢,過去叫「多龍治水」,越來越強調從流域的層面協調,從流域的尺度上,不僅僅是協調水資源,而且協調再生水。只有從流域角度上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益。
⑸ 城市污水排放1級A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標准共要求指標12項,其中化學專需氧量(COD)與懸浮物(SS)以及氨屬氮和總磷是常規重點控制的污染物指標,具體詳見下表內容:
(5)城市污水處理過程項目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參考資料
網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⑹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檢測的項目與周期規定哪個標准規定
現在節能減排和住建廳檢查上面都要求的很規范的 你可以查查就知道了
⑺ 急求: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標准~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環發〔2005〕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沒有嚴格執行我局2002年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以下簡稱《標准》)。有的地方甚至人為降低處理等級致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為進一步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積極改善城鎮水環境質量,現就執行《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應按《標准》中的相關規定實施分類管理
北方缺水地區應實行中水回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若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或將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市景觀用水,也應執行此標准。為防止水域發生富營養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式、半封閉水域時,應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可執行《標准》中的二級標准,並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應限期達標。
二、加強污泥和惡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設污泥和惡臭污染治理設施
必須按《標准》要求將污泥進行穩定化處理後妥善處置;若作為農用,必須達到《標准》規定的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惡臭污染物的氣體也必須達標排放。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規定配套建設惡臭處理和污泥處理設施。
三、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要求對主要水質指標進行監測,各級環保部門應確實加強監管。
四、新建和現有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應按照《標准》要求,安裝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及主要水質指標在線監測裝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