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請示範文
污水處理,是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並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下文是我收集的關於廠房污水處理的請示範文,歡迎閱讀!
黃岩區生態辦:
我鄉文新、石研兩村的生活污水處理工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由黃岩第四建設安裝工程公司總承包,其中文新村工程合同價26.39萬元,石墩村工程合同價17.71萬元,目前已經完成了前期政策處理工作,並於2010年12月10日開工建設,為保證工程按時保質完成,特請貴辦下撥政策處理費用壹拾萬元以及前期工程款壹拾叄萬元,合計貳拾叄萬元整。
特此請示,敬請批復。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浙江省物價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積極運用價格杠桿促進我省環境保護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7〕47號)要求,已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平均徵收標准應調整到不低於每立方米0.80元的標准。為此,我局對金華市區污水處理費標准進行了測算,並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現上報省物價局審批。
金華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07年度總售水量4071萬噸,其中已列入市區城市污水排放收集管網建設規劃范圍內(污水處理費收費范圍)的售水量為3648萬噸,分類用戶售水結構為:居民生活用水1555萬噸、非經營用水438萬噸、一般經營用水1377萬噸、重污染企業用水244萬噸、特種行業用水54萬噸。
根據省政府的規定標准,結合金華市區用水結構等實際情況,我們的調整方案是,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暫不作調整,其他各類用水的污水處理費相應調整,自備水污水處理費按同標准收取。
調整後,市區污水處理費加權平均標准由原0.593元/立方米上升為0.817元/立方米,上漲幅度為37.8%。
由於當前經濟形勢嚴峻,企業生產困難,在調價方案的執行時間問題上,我們建議根據經濟形勢和企業的承受能力擇機實施,逐步執行到位。
特此請示,請予審批。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市政府:
近年來,我市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經系統梳理,還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和完善。現就相關情況匯報並作請示如下:
1.水務執法力量亟待增強。水務改革前,供水、排水(雨水和污水)等水務違法行為由住建局城建監察大隊依法處置。大隊基於違法處置的緊迫性,曾在中法水務公司派駐專職監察執法人員。水務改革後,雖將水務執法職能劃歸水利局,但水政監察大隊未相應增加人員編制和專業執法人員。面對日益增多的供排水設施和大量的供排水違法行為,亟待增加熟悉業務的執法人員,增強水務執法力量。
2.污水廠網運維機制不夠完善。部分生活污水廠、管網及提升泵站存在不同投資建設和運行管理主體,因廠和泵站運行管理不統一、不協調,污水不能及時輸送到污水廠處理,導致雨天部分區域污水漫溢。另外,污水管網疏通維護比較薄弱。一是近幾年市污水廠和江南水務公司年度管網維護經費不足800萬元(定額測算至少2500萬元),僅用於管網應急搶修,且不包括《蘇州市排水管理條例》要求的住宅小區管網維護;二是現有養護管理機制難於滿足污水管網不斷增加的維護需求。
3.生活污水處理遭受高濃度廢水沖擊。大量工業污水,包括禁止接入的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和造紙、印染企業廢水排入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影響生活污水廠尾水達標排放、污泥處置和性質認定。
4.污水治理項目建設不夠順暢。2015年前支管網和小區收水作為鎮級投資項目,按“以獎代補”方式由各鎮作為建設主體組織實施,財政局負責估算、概算評審,流程相對簡便,有些項目在時間緊且手續不全的情況下提前開工建設。市水務投資發展公司作為建設主體後,按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增加標底評審,周期較長,且因提升泵站等未取得規劃、用地和施工許可手續,不敢擅自開工,項目無法按計劃推進。
5.部分污水廠處理能力不足。尚湖中創現規模1萬噸/天,實際處理0.8萬噸,雨季超出1萬噸;辛庄廠現狀規模1.5萬噸/天,實際處理1.2萬噸,隆力奇等企業污水接入後雨季超過處理規模。
針對上述問題和困難,提出如下請示:
1.增加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人員編制和執法裝備,從住建局城建監察大隊調配2—3名原專業執法人員,並在水政監察大隊內設水務中隊。
2.同一收水范圍內的污水廠、管網和泵站等存在市、鎮(板塊)不同投資主體的,在權屬關系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將污水管網和泵站委託轄區污水廠運行維護企業統一運行管理。健全管網養護管理機制,排水戶內部污水管網由其自行維護;住宅小區(含開放式小區、商業區)、村莊內部(含城中村)、零星民宅外污水管網由屬地政府或所屬物業公司負責維護;公共城鎮污水管網由統一運行的污水廠運行維護企業負責疏通養護。污水管網面廣量大的,疏通維護單位在一定區域范圍合理布局維護站點,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水利局負責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屬地政府負責督促排水戶、物業公司或委託維護單位做好所屬污水管網維護管理。考慮廠網運行管理體制將作適當調整,逐年增加污水管網養護經費。
3.工業企業須與污水廠運行維護企業簽訂工業廢水代處理協議,並按要求安裝水質水量在線監測儀後才可將工業廢水接入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發現異常排放的,關閉排水閥門,會同環保部門依法處理。未經處理的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和造紙、印染廢水禁止排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
4.按照2015年8月國資辦《關於籌建“常熟市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建議方案》及領導批示,2017年水投公司將由水利局代管移交至城投公司管理,須盡快按實體化運作要求增強水投公司建設管理力量。另外,請市政府協調規劃、國土、住建和財政部門解決提升泵站等農村生活污水接管項目規劃許可、用地預審和施工許可問題,簡化標底評審。
5.請尚湖鎮落實尚湖中創污水廠增建5000噸應急調節池;待江南水務公司資產注入中法污水後,由中法污水結合辛庄廠規劃擴建規模,先行建設1.5萬噸應急調節池。
特此報告,請示復!
常 熟 市 水 利 局
Ⅱ 農村污水處理實施方案
全面改善農村環境,切實解決當前農村生活垃圾亂堆亂倒、生活污水亂排亂放、治理滯後等突出問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羣眾生產生活條件。下面是我分享的2017農村污水處理實施方案,希望大家會喜歡!
Ⅲ 北京水資源費改稅和污水處理費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
本市居民用水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通知
京發改〔2009〕2555號
橋凱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批復的《21世紀初期首都水資源可持續發展規劃》,為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促進節約用水和水環境改善,確保城市供水安全,經價格聽證會聽證,並報請市政府批准,決定分步調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現將2009年居民水價調整有敗橡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水水資源費由1.10元/立方米調整為1.26元/立方米,上調0.16元/立方米。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由0.90元/立方米調整為1.04元/立方米,上調0.14元/立方米。
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調整後,本市居民用水終端銷售價格由3.70元/立方米調整為4.00元/立方米(具體見附件)。
二、為鼓勵再生水使用,再生水價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變,使用再生水免繳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
三、市自來水集團要加快推進「一戶一表」改造,為下敏枯喚一步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做好准備。
四、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調價宣傳解釋、准確抄表等工作,確保各項規定落實到位。市、區(縣)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本通知自2009年12月22日起執行。
Ⅳ 北京水資源費改稅和污水處理費政策是什麼
北京市確定的水資源稅徵收標准為:對超計劃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別按照水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2.5倍、3倍標准加征;對高耗水的洗車業、高檔洗浴場所等特種行業繼續按153元/立方米從高徵收,取用地下水的特種行業提高到160元/立方米;除城鎮公共供水和水力發電等取用水外,稅額標准區分地下水和地表水,並對取用地下水從高征稅;對超過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產取用水、農村生活集中式飲水工程供農村人口生活的取用水部分從低征稅,在減輕農民負擔與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的同時,促進優化農業灌溉方式,提高農民節約用水意識;對工程建設等疏干排水行為,徵收水資源稅,但對回收利用的從低徵收;對部分從事公共、公益性服務的非居民用水,延續原水資源費優惠政策,執行居民稅額標准。
北京市明確,對水資源稅實施6項減免優惠:對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免稅;對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免稅;除接入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以外,軍隊、武警部隊通過其他方式取用水免稅;對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免稅;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地)建設、試運營、測試賽及冬奧會及冬殘奧會期間,對用於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地)建設、運維的水資源,免徵應繳納的水資源稅;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通知》
第一條 居民用水水資源費由1.10元/立方米調整為1.26元/立方米,上調0.16元/立方米。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由0.90元/立方米調整為1.04元/立方米,上調0.14元/立方米。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調整後,本市居民用水終端銷售價格由3.70元/立方米調整為4.00元/立方米(具體見附件)。
第二條 為鼓勵再生水使用,再生水價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變,使用再生水免繳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
第三條 市自來水集團要加快推進「一戶一表」改造,為下一步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做好准備。
Ⅳ 撫價發(2010)27號文件內容,想知道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對象
撫價發 2010 27號只有徵收標准,沒有徵收對象。
根據《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二條,污水費徵收對象為: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直接或間接向接納、輸送城市降水、污(廢)水的管網、溝(河)渠、泵站、起調蓄功能的人工或天然池塘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水和污泥處置及其相關設施排放生產、生活污(廢)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
撫價發[2010]27號
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各區物價局、財政局、城建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排水管網建設、運行和維護,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省政府《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經濟發展指導意見通知》(遼政辦發[2008]92號)文件和省政府要求,省物價局、財政廳批准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按照用水量計算,居民由每立方米0.5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60元;非居民由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80元;特種行業仍執行每立方米1.00元。
二、繼續實行對低收入家庭的優惠政策,對城市低保戶,不徵收城市污水處理費。
三、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足額做好城市污水處理費結繳工作。對居民仍實行自來水費和城市污水處理費一票收費辦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調整後,徵收部門要強化管理,嚴格按《遼寧省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遼寧省政府令第235號)文件規定的徵收范圍和對象,依法收費,並制定具體措施,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率,除國家和省明確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城市污水處理費。
五、城市污水處理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要及時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接受物價部門的年審和社會監督。
六、本通知自二○一○年五月二十日起執行。撫順市物價局、撫順市財政局、撫順市城建局《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撫價發[2004]56號)文件同時廢止。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Ⅵ 農村污水處理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全市關於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的總體安排部署,全面改善農村環境,切實解決當前農村生活垃圾亂堆亂倒、生活污水亂排亂放、治理滯後等突出問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為我縣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根據《中共x市委辦公室 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抓好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通知》(銅委辦字〔xxxx〕xx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環境為目標,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體系,倡導文明衛生的生活習慣,建立農村環境衛生監管長效機制,逐步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有序達標排放和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實現村莊凈化、綠化、亮化、美化。
(二)基本原則。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性工作。堅持因地制宜,既要經濟實用、操作簡便,又要低成本運行、便於維護。嚴格按照“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置模式,實現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體系運轉正常。在人口集中的村莊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統一收集、沉澱厭氧、人工濕地、多級凈化的污水處理模式。對移民搬遷新村建設,統一規劃村莊排污管網,實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處理。
二、工作目標
(一)農村生活垃圾處理。xxxx年底,全縣所有行政村實現全覆蓋,鄉鎮(街道)集鎮啟動建設垃圾中轉站,行政村啟動建設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啟動建設生活垃圾收集池。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與精準扶貧相結合,聘請由民政兜底的貧困戶參與環境衛生保潔,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在中心鄉鎮(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做到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街道)轉運、縣處理。
(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xxxx年x月前完成xx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標准化處理。具體為:官舟鎮黃龍村新農村建設示範點;思渠鎮荷葉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鎮白果村,後坪鄉茶園村、下壩村,夾石鎮閔子溪村,官舟鎮木子嶺村,板場鎮洋溪村x個傳統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範園區;烏江畫廊旅遊景區(和平街道、團結街道、思渠鎮、洪渡鎮)。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步驟
(一)規劃選址階段(x月xx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由縣城管局聘請有資質的編制單位進行規劃,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選址,在布點和布局上要符合區域垃圾填埋場和集中收集轉運站的基本要求。各鄉鎮(街道)要圍繞村寨合理規劃垃圾收集池,於x月底書面上報布點情況。官舟鎮黃龍村新農村建設示範點、沙子街道空心李示範園區由縣環保局結合農村環境整治規劃,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准化處理方案;思渠鎮荷葉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鎮白果村,後坪鄉茶園村、下壩村,夾石鎮閔子溪村,官舟鎮木子嶺村,板場鎮洋溪村x個傳統村落由縣住建局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准化處理方案;烏江畫廊旅遊景區(和平街道、團結街道、思渠鎮、洪渡鎮)由縣旅產辦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准化處理方案。所有方案須在x月xx日前完成編制,x月xx日前完成審查。
(二)主體建設階段(x月xx日~xx月xx日)。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對全縣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項目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責任制,落實專人負責,確保項目快速推進,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驗收投運階段(xx月xx日前)。項目業主單位要對完工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自行組織初步驗收,將驗收結果及時上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專業驗收組對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功能、運行等進行縣級驗收,確保投入運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及縣直相關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專門工作機構,形成專人負責、上下聯動、分工協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內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推進步驟和時間節點及保障措施。
(二)廣泛宣傳動員。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介文明、環保的生活方式,引導農民破除陋習,積極支持參與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簽訂責任狀等形式,落實好村民的環境衛生責任義務,建立保障制度。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交流活動,宣傳先進經驗,調動村民創建美好家園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加大建設運營投入。多渠道籌集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推進、各記其功的原則,有效整合旅遊、發改、財政、住建、交通、農牧等相關部門項目資金,統籌支持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放開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採取合資、合作、PPP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指導各地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收費制度,適時適當收取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費用。鼓勵農村集體經濟收入補貼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經費,採用“一事一議”政策解決部分資金問題。
(四)建立長效機制。以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探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村莊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處置等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結合精準扶貧建立健全清掃保潔隊伍,聘請保潔員必須是精準扶貧系統內的貧困人員。實施村規約束機制,引導廣大群眾自覺維護生產生活環境,確保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
(五)強化督辦考核。細化量化工作目標,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倒排工期,有序推進。縣督查辦要把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重點督查內容。並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對未如期完成建設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將嚴格問責。
為改善我縣農村衛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xxxx〕xx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xxxx〕xx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
(閩政辦〔xxxx〕xxx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污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群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長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污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戶接戶管。
(二)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污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范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為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xx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范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范圍內旅遊農家樂項目)農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戶管網約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x)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x)xxxx年計劃:建設xxx處。
(x)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污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x.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污水應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戶型或單戶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
x.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戶,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濕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閑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x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濕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污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xxxx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xxx年-xxxx年擬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xxxx]xx號)文件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x.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為項目業主,將全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污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污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x.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x.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為項目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為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征地等各項工作。
x.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確保項目盡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x.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Ⅶ 污水治理措施
法律分析:首先國家各級政府在資金、政策、法規法規上以環境道德教育為主導,以經濟處罰為輔助手段,從源頭上加強水污染的監督管理和強化執法,第二要加大水治理工程措施,給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改善工藝和更新設備,提高效率,第三,水治理科學技術保障是重中之重,華清科技的物理水治理方法:有重力分離、過濾、蒸發結晶和物理調節等來治污;化學水治理方法:酸鹼中和方法,溶於水的中和沉澱法等,通過化學反應治污;生物水處理方法: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 減少存在於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 或使其完全無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環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復到原始狀態的方法。
法律依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 一、依法明晰各方責任。城鎮(園區)污水處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園區管理機構)、向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納管企業)、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等多個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責任是規范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履行好以下職責:一是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二是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吸引社會資本和第三方機構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設施。三是合理制定和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建立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四是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五是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賦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納管企業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工業污水進行預處理,相關標准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處理達標;其他污染物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二是依法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開展自行監測並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覺接受監督。屬於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的,還須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運營單位共享數據。三是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委託處理合同等,及時足額繳納污水處理相關費用。四是發生事故致使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時,應當立即採取啟用事故調蓄池等應急措施消除危害,通知運營單位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運營單位應當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一是在承接污水處理項目前,應當充分調查服務范圍內的污水來源、水質水量、排放特徵等情況,合理確定設計水質和處理工藝等,明確處理工藝適用范圍,對不能承接的工業污水類型要在合同中載明。二是運營單位應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認真調查實際接納的工業污水類型,發現存在現有工藝無法處理的工業污水且無法與來水單位協商解決的,要書面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三是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開展進出水水質水量等監測,定期向社會公開運營維護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四是合理設置與抗風險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調蓄設施和環境應急措施,發現進水異常,可能導致污水處理系統受損和出水超標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樣和泥樣、保存監測記錄和現場視頻等證據,並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Ⅷ 上海市排水費將調整為污水處理費通知
上海市排水費將調整為污水處理費通知
據勞動報報道,根據國家《水污染防治法》、《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規範本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管理,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快推進本市生態文明建設,記者昨天了解到,滬排水費將調整為污水處理費,這一實施辦法將從3月1日起實施。
據悉,3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和市水務局共同頒布。《實施辦法》明確將排水費名稱調整為污水處理費。
據介紹,本市污水處理費制調整具體體現在“三變”和“三不變”。
“三變”是指: 收費名稱變了,原先向排水單位和個人徵收的排水費更名為污水處理費;收費主體變了,從原先由企業徵收改為由政府徵收,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本市地方國庫;使用管理方式變了,由企業自收自支方式改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所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污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同級財政部門將給予補貼。
“三不變”是指: 徵收標准不變,繼續按原排水費徵收標准執行;計費方式不變,繼續按原排水費計費方式計征,即: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用水量×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0.9;徵收范圍不變,與原排水費的`徵收范圍一致。同時,徵收方式基本維持不變。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徵收。中心城區3月1日正式實施,郊區因准備工作的需要,實施時間將根據各區的具體情況,可能會適當延後。
《實施辦法》要求,加強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的資金保障、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本市污水處理費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必須接受財政、價格、審計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污水處理服務單位應當定期公布污水處理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等信息;本市市、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本區域上一年度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情況。
本市將進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新建、擴建工程,深化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治理,不斷提高污水收集率、處理率和處理水平,全面提升水環境監管能力,持續改善本市水環境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