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污水處理廠工作 運行人員算是特殊工種嗎 謝謝回答
不算,但是有個前提,污水中不能含有任何對人體有害的化學成份及氣體。然後通過相關部門審批就可以了。
2. 污水處理工是否算特殊工種
本人認為不是 ,可以去中國勞動網特殊工種名錄回上查尋答http://www.labournet.com.cn/other/teshugongzhong/
3. 污水處理算不算特殊工種,廠辭退後是否有沒有
污水處理是不算特殊工種的。
廠辭退後按勞動合同法 和合同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4. 國家對污水處理的工作崗位認可是特殊工種嗎
國家沒有什麼污水處理工種,是否特殊根據企業規定
5. 廢水處理工是特殊工種嗎
絕對不是
污水處理工主要是負責水處理設施的運行與維護,日常處理情況的記錄等
主要設備是水泵、風機等,不需要電焊等
6. 電廠鍋爐水處理工屬於特殊工種嗎
電廠鍋爐水處理工不屬於特殊工種。
7. 請問:污水處理算特殊工種嗎
應該來說
廢水處理並不是特殊工種.
畢竟這個崗位提出到具體實踐已經有著將近50多年的歷史.況且作為其主題:環境工程是從化學工程分離出來的.
只能說是由於近期環境惡化,使得這個職業被推到人們嘴邊的風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