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來水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是如何征稅和開具發票的求解答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版(財稅[2001]97號)規定:自來水公權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前提條件是按規定辦理征前減免手續(所需的減免資料為財務報表、省級以上證明文件、征前減免審批表),未辦理征前減免手續的要按規定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只能用普通發票收取污水處理費(在發票單獨列明,在申報表中要將污水處理費列為免稅收入單獨填寫)。
❷ 物業收取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等如何繳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的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自來水水費不屬於代收轉付的,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物業服務」依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扣除「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需依據合法有效的憑證,包括增值稅發票和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依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第十四條「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徵收」和第十五條第三款「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污水處理費徵收數額。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的規定,自來水公司或其他受託單位通過開具免稅普通發票方式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開具財政票據方式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征增值稅。
自來水公司收取的水資源費、抄表到戶費,屬於銷售自來水時收取水費的價外費用。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客戶收取自來水費時一並收取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抄表到戶費等其他費用,在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明確之前,我省暫按以下口徑執行: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客戶收取自來水費時一並收取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抄表到戶費,不屬於代收轉付情形的,應並入物業管理服務單位銷售額繳納增值稅,可以向客戶開具增值稅發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將所取得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抄表到戶費支付相關單位或部門的,可以憑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抄表到戶費收取方開具給物業管理單位的增值稅發票或者財政票據,在計算其銷售額時並入水費進行扣除。
營改增後,員工制家政服務是否執行財稅〔2016〕9號所規定的免稅政策?
答:財稅〔2016〕9號關於員工制家政服務的相關規定適用於營業稅,不適用於增值稅。營改增後,員工制家政服務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應按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3第一條三十一款的規定執行。
物業公司收取的小區停車費(主要包括車位出租的租金和管理車位的服務費),應按照什麼稅目繳納增值稅?
答:納稅人收取的車位租金和車位管理服務費,應按收費類型分別核算,分別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車位出租給他人使用所收取的租金,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向車位使用人收取的非租賃形式的停車管理費,應按照「物業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經營的網吧是否可以按照「娛樂服務」計算繳納增值稅?
答: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網吧不在上述范圍之內。因此,納稅人經營網吧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其他生活服務」繳納增值稅。
❸ 個人污水處理發票票怎麼開
銷售免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自來水公司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自來水(公司)隨水費收取污水處理費,應開具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
不論購銷雙方是否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取污水處理費,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綜上,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收取水費、污水處理費時有以下三種開票方式:
1.水費和污水處理費全額開具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自來水水費徵收率為3%;污水處理費稅率為6%;(注:此處"代自來水公司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按照差額繳稅,按扣除支付給"自來水公司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確認銷售額如無代收手續費,則差額後的銷售額
為0.)
2.開具兩張增值稅發票,一張為自來水水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徵收率為3%,一張為污水處理費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為6%(同1);
3.開具一張利用差額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自動列印"差額征稅""字樣,"稅率"欄自動列印"**",同時將"自來水公司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的發票或者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作為差額扣除憑證處理.
增值稅申報按照差額繳納增值稅申報.
污水處理費─般需要繳納什麼稅費?
答:—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
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注意: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
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❹ 湖南省實施《排污徵收使用管理條例》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徵收和使用排污費,應當遵守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排污費的徵收、使用,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徵收的排污費一律上繳財政,環境保護執法所需經費列入本部門預算,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第四條 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按照下列規定繳納排污費或者超標准排污費:
(一)排放污水的,繳納污水排污費或者污水超標准排污費:
1、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水的,繳納污水排污費;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照該污水排污費加1倍繳納污水超標准排污費。
2、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照規定繳納了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污水排污費,但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標準的,按照該污水排污費加1倍繳納污水超標准排污費。
3、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營運單位向環境排放經其處理後的污水,不繳納污水排污費,但接納符合國家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標準的污水,經其處理後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指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和大腸菌群不符合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照該污水排污費加1倍繳納污水超標准排污費。
(二)排放廢氣的,除機動車、飛機、船舶等流動污染源外,繳納廢氣排污費。
(三)排放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危險廢物,除已經建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且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或者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並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外,繳納固體廢物排污費或者危險廢物排污費。
(四)在城市市區、建制鎮和未設建制鎮的工礦區排放超過國家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雜訊,並且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除機動車、飛機、船舶等流動污染源外,繳納雜訊超標准排污費。第五條 繳納排污費的具體范圍和標准,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省價格、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省級媒介公布繳納排污費的具體范圍和標准。第六條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含30萬千瓦)電力企業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的核定和繳納排污費數額的確定、徵收工作。
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設區行政區域內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的核定和繳納排污費數額的確定、徵收工作。
縣、不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的核定和繳納排污費數額的確定、徵收工作。第七條 排污者應當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填報《排污申報登記表》,申報下一年度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並提供污染物排放的有關資料;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排污者應當在項目試生產前3個月內辦理排污申報手續;在城市市區范圍內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活動,排污者應當在工程開工15日前辦理排污申報手續。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變更或者發生緊急重大改變的,排污者應當分別在變更前15日或者改變後3日內填報《排污變更申報登記表》,申報排污變更情況。
排污者可以採用書面申報、網上申報等方式申報排污情況。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對排污者申報的排污情況進行審核,並告知審核結果。第八條 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方法,結合排污者填報的《排污申報登記表》或者《排污變更申報登記表》、排污者的實際排污情況,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確定排污者應當繳納排污費的數額。
排污者拒絕填報《排污申報登記表》或者《排污變更申報登記表》的,由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排污者的實際排污情況,直接核定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繳納排污費的數額。
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排污者送達《排污核定通知書》和《排污費繳費通知單》,並通過同級媒介至少每年公告1次排污者繳納排污費的數額。第九條 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時,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監測方法監測的數據進行核定;對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計算的數據進行核定;對餐飲、娛樂、服務等第三產業的排污者,按照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辦法測算的數據進行核定。對核定辦法,排污者有權查詢。
具備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條件的排污口,由排污者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並對其進行定期校驗。排污者安裝國家規定強制檢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的,其監測數據作為核定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依據。
❺ 關於污水排放的法律問題。
應當算違法。
《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七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依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 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並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
《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第六條 排污者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 排污者未按照規定繳納排污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並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❻ 一般納稅人物業公司代自來水公司收取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應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納稅人應將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第5行第3列或第5列,將向自來水公司支付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填寫在第5行第12列。
❼ 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
污水費的收取標准,一個正常的污水處理費用一般都是按運行費用收取的,和自來水費一起收的,正常的污水處理費用一般在0.7元左右,但是政府收取的時候還有管網等等的附加費用,如果用水量特別大的時候,政府還有部分特殊費用,比如北京對洗浴,洗車等大量用水單位的價格是很高的。
相關法律規定,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報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申報用水量(排水量)和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數額。
【法律依據】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公共供水企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單位代征污水處理費,由地方財政從污水處理費支出預算中支付代征手續費,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規定。
❽ 吉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促進城市污水處理的產業化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管理、財政、建設、環保、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含個體工商戶,下同)通過城市排污設施(含構成城市排水管網的排水管、排水溝、排水渠、排水泵站,下同)排放污水的,均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納污水處理費。第四條城市污水處理費自城市污水處理企業建設時開始收取。在城市污水處理企業建設期間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在該企業運營後為經營性收費。
城市污水處理費收取之前,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向社會公告。第五條單位排放的污水,未經城市排水設施直接排入水體的,不交納污水處理費,按照國家規定交納排污費。第六條企業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其處理後的污水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的一級或二級標准後,排入城市排污設施的,分別按照正常污水處理費標準的30%和40%交納污水處理費。第七條已經交納污水處理費的單位,不再交納污水排污費和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第八條單位通過城市排污設施排放的污水,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標准。第九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准核定原則和方法,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另行制定。第十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下列規定計收:
(一)排水口安裝了計量裝置的用戶,按照污水排放量計收;
(二)排水口未安裝計量裝置的用戶,按照用水量的80%計收;
(三)用水戶將污水再次利用或者在用水過程中由於大量消耗而明顯減少污水排放量的,按照當地價格管理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據實核定的用水量的折算比率計收。第十一條自來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原則上由城市供水部門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收。自備水源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原則上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取水資源費時一並代收。
城市人民政府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污水處理費的代收機構。第十二條污水處理費全額繳入財政專戶,財政部門按照實際繳入財政專戶金額的5‰,向代收機構撥付手續費。第十三條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城市,自開征之日起3年內,必須建成污水處理企業,並投入正常運行。第十四條污水處理企業處理後排水的水質,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其申報的污水處理價格所對應的污水處理級別;
(二)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准。第十五條污水處理費在污水處理企業建設期,由當地財政部門根據工程建設進度計劃撥付。
污水處理企業正常運營後,當地財政部門根據環保部門監測的實際處理達到排放標準的水質和建設部門監測的實際處理水量,以及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污水處理價格,按月撥付污水處理費。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代收機構應及時報告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由該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倍徵收排污費;給污水處理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徵收污水處理費,環保部門按有關規定恢復徵收排污費。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並由城市人民政府價格管理部門按照其實際處理後的水質等級,重新確定污水處理價格。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加倍徵收排污費。第二十一條對侵佔或挪用污水處理費的,由審計、財政、監察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❾ 湖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治理水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條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並將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納入目標考核。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指導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申報、徵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縣以上價格部門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制定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以上財政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撥付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以上環保部門負責污水處理廠排放水質的監測工作。第五條在本省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已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且排放的污水符合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標準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本辦法所稱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是指收集、接納、處理、輸送城市污水的設施的總稱。包括接納、輸送城市污水的管網、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裝置和處置污泥的相關設施及專門用於污水處理的專用河道、水庫、湖泊等。
城市排水管網是指匯集和排放城市污水、雨水的管道、溝(河)渠、泵站等設施所形成的網路系統。第六條鼓勵企業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其污水處理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可以向水體直接排放。第七條尚未建成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城市,可以先行徵收城市污水處理費,自徵收之日起3年內,必須建成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投入正常運行。第八條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由價格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城市排水管網的成本、利潤、稅金以及單位、個人的承受能力制定,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許可權審批。
當徵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不能滿足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時,可以申請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第九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用水量按月計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使用自備水源、已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未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設施每日運轉24小時的最大流量計算。第十條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城市污水處理費由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城市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代征。城市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單獨核算,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
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城市污水處理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徵收。第十一條城市污水處理費不得免繳。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的,可以自接到污水處理費繳納通知單之日起7日內,向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緩繳。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作出書面決定;期滿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同意。城市污水處理費的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第十二條徵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納入同級財政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全額繳入同級財政「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專項用於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城市排水管網的建設、運行、維護。
代征手續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具體標准由各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第十三條對已建成並投入運行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由市、縣財政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部門,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水質排放監測報告和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監測的污水處理量,以及價格部門核定的運營費用,按月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企業支付城市污水處理費用。第十四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用不足以維護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後,由本級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
❿ 自來水公司代收的水資源稅和污水處理費需要填寫增值稅申報表嗎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 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根據《國 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開具普通發票,在增值稅申報表中污水處理費列為免稅收入欄填寫。
如果,自來水公司代收的水資源稅和污水處理費不使用增值稅發票,則不需要填寫增值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