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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

發布時間:2023-02-12 08:22:11

1. 淺議農村污水處理方法探討


淺議農村污水處理方法探討具體內容是什麼,下面中達咨詢為大家解答。
一 我國農村污水處理方法
1活性污泥法。長期以來,城市生活污水多採用活性污泥法,它是世界各國應用最廣的一種生物處理流程。具有處理能力高,出水水質好的優點。該方法主要由曝氣池、沉澱池、污泥迴流和剩餘污泥排放系統組成。廢水和迴流的活性污泥一起進入曝氣池形成混合液。曝氣池是一個生物反應器,通過曝氣設備充入空氣,空氣中的氧溶入混合液,產生好氧代謝反應,且使混合液得到足夠的攪拌而呈懸浮狀態,這樣,廢水中的有機物、氧氣同微生物能充分接觸反應。隨後混合液進入沉澱池,混合液中的懸浮固體在沉澱池中沉下來和水分離,流出沉澱池的就是凈化水。
2生物膜法。在污水生物處理的發展和應用中,活性污泥和生物膜法一直占據主導地位。生物膜法主要用於從廢水中去除溶解性有機污染物,主要特點是微生物附著在介質「濾料」表面,形成生物膜,污水同生物膜接觸後。溶解的有機污染物被微生物吸附轉化為H2O、CO2、NH3和微生物細胞物質,污水得到凈化,所需氧化一般直接來自大氣。生物膜法處理系統適用於處理中小規模的城市廢水,採用的處理構築物有高負荷生物濾池和生物轉盤,生物濾池在我國南方更為適用。隨著新型填料的開發和配套技術的不斷完善,與活性污泥法平行發展起來的生物膜法處理工藝在近年來得以快速發展。由於生物膜法具有處理效率高、耐沖擊負荷性能好、產泥量低、佔地面積少、便於運行管理等優點,在處理中極具競爭力。
3氧化法。氧化法是目前廣泛採用並極具發展潛力的城市生活污水預處理方法之一。根據氧化劑的種類及反應器的類型。氧化法可分為化學氧化法、催化氧化法、(催化)濕式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超臨界氧化法等。化學氧化法雖然操作簡單,但由於其處理效果並非十分理想,而且由於其運行成本較高,因此,在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應用中使用並不很多。為了達到提高處理效果,同時降低運行成本的目的,人們開發了一些其他的氧化技術。光催化氧化法設備簡單、運行條件溫和、氧化能力強、殺菌作用強、處理徹底,因此,在水的深度處理及對難生物降解的有機廢水的處理具有極好的應用前景,目前已成為國內外非常活躍的研究課題,有專家預測,氧化法將成為21世紀廢水處理中重要的方法之一。
4人工生物凈化:人工生物凈化,是人為地創造條件使微生物大量繁殖,人工馴化微生物,利用微生物質新陳代謝降解水中有機物的方法,是目前國內外對生活污水二級處理的主體工藝。
5自然生物凈化處理:主要利用土壤中的微生物和植物根系或水塘中的微生物作用使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降低。
6人工生物凈化與自然生物凈化:在土地資源豐富,地價相對便宜的農村,採用人工生物凈化與自然生物凈化處理相結合的方法,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有其實際意義。
二 我國農村污水處理發展趨勢
1「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經濟發展與污水處理事業協調發展
城市污水是城市綜合體經濟發展的產物,污水的增加和城市經濟發展還是同步的,城市經濟發展越快污水的處理工作也就越重。我們不能過分的注重經濟的發展而忽視對水資源的保護。人們的生活離不開水,工農業的發展也離不開水,所以政府有關職能能部門要拿出部分資金來支持水資源保護。如果顧此失彼就會給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最終影響經濟的發展。在以今後的城市建設中要堅持生產線和污水治理同步進行,堅持和鼓勵綠色產品的開發和投入;對已經建成投產的生產線而沒有污染治理措施的要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要幫助它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
2改變污水處理行業的運營機制,由事業型向企業經營型轉變
改變污水處理行業機制的原因有兩方面,第一方面的原因是許多城市的污水處理企業還是事業單位,缺乏現代化的管理手段,政企不分,在崗人員效率低下,責任心較差,嚴重影響行業的發展;另方面原因是污水處理行業耗資較大,當地政府可承擔其運行費用比較困難,所以發展的趨勢逼迫污水處理廠的運營機制由事業型轉變為企業經營型,企業按照市場經濟模式自己去收費。國家對該收費有了明確的規定,地方政府應按照本地區污水處理行業所需要的經費及當地工廠企業、居民承受的能力,給予加大收費力度的政策。
3污泥最終處置要向無害化、資源化方向邁進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在最終處置上,可以根據污泥的分類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可以用化處置;比如純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經過無害化處理後,可用做農肥;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混合污水的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也要經過無害化處理後可製作用於園林、綠化、鮮花的肥料;純工業廢水在進行無機化過程和有毒害氣體的處理後,污泥可作為建築材料的原料。
三 我國農村污水處理現狀分析
1.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及迫切性。隨著城鎮經濟的迅速發展和人口的增加,城鎮的污水排放量不斷增加,由於缺乏必要的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一同排入水體,使得絕大多數農村的水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成為區域性水環境的重要污染源頭。農村污水治理已成為我國水污染控制的重點,對它的治理問題呀迫在眉睫。
2.對農村污水設施項目的基本情況。農村污水設施項目建設基本情況並不容樂觀,在其質量和數量上都不能達到一定的標准,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要求,到2015年縣城的污水處理率平均要達到70%,建制鎮的污水處理率平均要達到30%。截止2010年底縣城和建制鎮的實際污水處理率與預計的目標存在較大的差距,我國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還需進一步的發展和推進。
3.廢水所產生的的沖擊負荷較大。廢水所產生的的沖擊負荷較大是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對環境污染較大的企業會將廠房選擇在農村,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在實際生產中這些工業企業未嚴格執行有關生產廢水預處理的規定,將高濃度的工業廢水排入農村的下水道,這對農村的環境危害是十分明顯的,再加上農村污水處理廠正處於建設初期規模較小,承受污染物負荷沖擊的能力較大,在一定程度上企業用這種方法降低生產的成本嚴重影響了農村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
4.運行成本較高。農村污水處理出現運行成本較高的問題,農村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均按標准執行,執行標准時得到國家的大力支持,很多項目由國家直接劃撥經費建設,因為運行成本太高,所以在建設中的建設經費難以達到標准,直接影響了工程的建設質量,有些工程的實際運行水量低於設計的水量,還有不少失望工程不及而終了。很多農村的污水處理設施都需不斷的降低成本,更有益推廣和發展。
綜上所述:目前農村生活污水任意排放,造成流域等水體污染,同時農村經濟發展趕不上城鎮,地區特點突出等,因此新農村污水處理系統建設迫切需要經濟、高效、自動化高的一體化處理系統,以適應我區農村污水的多樣性等。在選擇工藝時,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如水質、水溫、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具體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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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小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本文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城市的污水處理現狀,從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出發,指出了我國中小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幾個方面,對我國中小城市的發展佔有積極的意義。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水資源的需求量不斷增加,水資源供需矛盾將日益突出,這已經成為制約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因素。中小城市嚴重的水污染趨勢難以得到明顯遏制和扭轉,固然與近年來快速的城市化和工業化密切相關,同時水環境治理項目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收費制度等方面的問題和缺陷,也是造成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非正常運行的主要原因。
1 我國中小城市污水處理的現狀
1.1 節能減排任務依然艱巨
我國仍處於工業化中期階段,隨著「十二五」工業化進程持續推進,資源能源消耗仍會保持在相對較高水平,各類污染物產生量還會增加,因此,「十二五」節能減排任務依然艱巨,其中對水體污染物仍以總量控制為重點,除繼續堅持削減COD外,還可能把水中的氨氮納入到總量控制中。如何合理有效促進污水再生利用也是「十二五」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
1.2 隨著中小城市化率不斷提高,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需求增長依然顯著
隨著我國中小城市體系的逐步完善,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向中小城市轉移,我國中小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所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污水處理設施作為中小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中小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需求也將隨之大量增加。
1.3 環保投入將進一步加大
據有關預測,「十二五」我國環保投入將達到3.1萬億元,其中用於各項處理設施的投資將達1萬億元,可以預見在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的投入力度也將進一步加大。
2 中小城市污水處理建設的基本思路
2.1 針對設施水平發展不平衡的特點,按需求有重點地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注重提高現有能力利用水平,新增能力應突出重點。應根據設市城市、縣城和建制鎮的不同發展階段、水平和污水處理實際需求確定新增規模,並從總體上合理控制我國中小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增長速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果。要強調城市、縣城和建制鎮的平衡發展。防止出現部分地區能力過剩,另一部分地區又存在能力不足的局面。
2.2 注重設施建設質和量的統一
根據經濟發展條件,因地制宜地對部分水平落後設施進行必要的升級改造,以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出水指標和排放標准要求。對國家和省級重點流域范圍的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必須按照國家規范標准進行設計建設。針對我國中小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部分接納工業廢水的特點,規劃及建設階段應有針對性地提高設施的抗沖擊負荷能力,確保污水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2.3 加強管網建設
加強管網建設,重視污泥穩定化處理、安全處置和合理利用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的前期規劃和同步建設,使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充分發揮效益,確保污水能夠真正得到收集。根據地方實際情況,規劃研究經濟有效、合理可行的排水體制,切實提高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染物削減效率。在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指導下,根據各地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分類提出「十二五」污泥處理處置能力建設的重點和方向,提倡污泥合理利用,避免水體污染物的二次轉移和污染。
3 樹立科學的設施建設理念
3.1 要滿足未來中小城市規劃發展的需要與可能
中小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考慮到中小城市既有市政基礎設施的相互關聯和影響,又要滿足未來中小城市規劃發展的需要與可能。1)強調污水設施建設的開放性,要把設施建設的需求放在當地經濟發展、人口及生活條件變化、產業結構調整等大的需求變化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2)注重污水治理設施建設的系統性,從污水的產生、排放、收集、處理,到污泥的處理處置,再到污水再生利用,要用系統分析的方法將其內在關系理清。3)充分考慮中小城市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確定因素,提高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布局、規模確定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做到既滿足中小城市發展需要,又不過分
超前。
3.2 進一步深化污水處理行業體制機制改革
繼續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力推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資主體、運營主體招標制度,建立健全污水處理設施特許經營制度,加快推進包括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和利用、污水再生利用在內的價格和收費制度改革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污水處理領域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3.3 大力加強科技對設施建設的支撐作用
水專項作為我國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關鍵科技創新及應用示範項目,其研發推廣重點將從點源污染物削減為主轉向面源和點源削減控制並重,從提高集中式污水處理效能為主轉向大型集中式與小型分散式高效技術開發相結合並重,從單純污染物削減為主轉向節地、節能、節材式污水處理技術轉變。
3.4 明確責任、加強監管,確保設施運行效能
通過建立健全污水水質監測機構,完善相關制度,防止由於進水水質問題影響設施運行效率,並確保出水水質達標。加強和規范中小城市排水管網的管理和維護,確保中小城市配套排水管網設施的完好和正常運行。明確政府和污水處理廠在污泥處理處置方面的責任。
3.5 加大財政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在鼓勵民間投資的基礎上,國家財政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繼續予以一定的資金支持。對設施運行成本進行測算和管理,並依據實際情況逐步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在收費不足以支持污水處理設施良性運營時,地方政府財政要給予適當補貼。此外,各級政府應在規劃、土地等方面制定相關支持政策,促進各級政府中小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3.6 進一步做好「綠文章」和「水文章」
應將污水治理與環境治理緊密聯系起來。如從環境的綠化和美化著手,真正做到「有空就栽樹、見縫就增綠」,讓中小城市成為「森林城市」,城市污水要「全截污、全收集、全處理」,提高污水處理出水標准,推進環城水系貫通和入湖河流綜合整治,營造一個「碧水穿城」的良好環境。進一步提升人居環境,扎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堅持群眾利益優先,堅持走群眾路線,大力推進危舊房和城中村改造,保持住房市場平穩健康運行。進一步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新建一批基礎設施,優化現有資源布局,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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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

一、污水處理費徵收范圍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二、污水處理費調整內容
1.城市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處理費調整為0.85元/立方米;工業用水的污水處理費調整為1.20元/立方米,經營用水的污水處理費調整為1.20元/立方米。
2.全面開征建制鎮污水處理費。建制鎮居民生活用水類的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為0.40元/立方米;工業用水和經營用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與城市同類用戶相同。
3.實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縣域范圍內環保信用評價結果為較重失信(紅色等級)和嚴重失信(黑色等級)的企業,其污水處理費在現行標准基礎上,每立方米分別加收 0.60元和1.00元。差別化污水處理費隨自來水(含自備水源)水費一並徵收。
4.自備水源用戶按照用水性質,與自來水用戶執行相同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後全部回用,或處理後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的水質標准,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不繳納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使用再生水的,免徵污水處理費。
三、保障機制
污水處理費徵收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標准足額計收污水處理費,按月及時足額上繳同級國庫。徵收單位收取污水處理費時應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並按要求向財政、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費徵收報表,嚴禁坐收坐支、截留、擠占和挪用污水處理費。財政及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徵收單位賬目,對存在的問題責成及時整改到位。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4. 污水管網如何做到污水接收全覆蓋

開陽縣為例子,如下: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抽調精幹力量組建項目建設專班,明確專人負責,確保項目推動有力。

二是強化統籌調度。建立定期調度機制,督查檢查和指導,現場辦公解決工程推進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推動項目建設。

三是分片分批有序推進。按照《貴州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要求,於2018年初強力推進未建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在啟動花梨鎮、馮三鎮2個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同時,自加壓力,同步將南江鄉、毛雲鄉、南龍鄉、高寨鄉、米坪鄉、宅吉鄉和龍水鄉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超前謀劃,啟動建設。

為進一步補齊短板,啟動龍崗鎮城北污水處理廠、龍崗鎮城南二期污水處理廠及縣城第四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同時,投資1742.54萬元,採用PPP模式實施了王車、水頭寨、安官寨等14個污水處理設施項目。

四是多措並舉籌措資金。由貴陽水務集團開陽水務公司作為項目投融資主體,拓寬融資渠道,吸納社會資本參與,積極向國家爭取發行地方專項債,積極申請中央資金和地方補助資金,多渠道籌集資金保障城鎮(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

目前,共投資3.33億元建設城鎮(鄉)污水處理設施18個,其中:建成投入運行11個,主體工程完工7個,預計7月30日前全部建成投入運行。

5.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徵,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准,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6.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1、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2、一級A、一級B指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中的規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3、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6)山西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擴展閱讀:

《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將水環境質量標准與行業排放標准進行有效銜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規形式予以確定。

目前,我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類標准,這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40mg/L、2mg/L、0.4mg/L。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標准制訂有關規定,地方標准可以嚴於國家標准。我省作為北方地區,降水南北空間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態基流。特別是冬春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企業排放入河的廢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衡量仍是劣Ⅴ類。企業達標排放的污水入河後,因河道在冬春季無生態基流、

無自然凈化能力導致國考斷面水質仍為劣Ⅴ類,只有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嚴格要求到地表水Ⅴ類標准,才能確保河流達地表水Ⅴ類水質。

這是水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和創新,是破解我省企業排水達標、地表水水質不達標難題的重大舉措,是走出行業排放標准與環境質量標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選擇。

7.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負責城建和拆遷的部門叫什麼

1.太原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85
電話:03513045162
網址:http://www.tysz.gov.cn

太原市市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直屬機構。

主 要 職 能: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市政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市政行業
2 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草擬市政建設中長期建設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市政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的申報、執行、監督管理,負責市政設施養護、維修經費的核定,統一安排養護、維修基金
3 負責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組織編制市政設施維護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維修養護計劃;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河道、路燈、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審批管理城市道路的挖掘和佔用;對排入城市管網內污水實施管理。
4 負責市政設施的開發利用、有償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項目的招標工作;負責市政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
序號 主 要 職 能
5 負責市政工程預結算、合同、定額、取費等經濟工作的管理;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收支預算經費管理。
6 負責市政工程建設、改造、管理維護項目的儲備和技術儲備,並組織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7 負責城市市政行業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協調、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協調市政設施運行中有關問題,依法檢查制止違章行為,搞好市政現代化管理方法的推廣應用。
8 負責局系統企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所屬幹部的管理、教育、監督、廉政建設工作。
9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主要機構設置:

1.辦 公 室:主要負責局政務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和督辦檢查;承辦外事和對外聯絡工作。

2.市政設施處:主要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河道、排水、道路照明、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道路挖掘審核;督促落實「一橋兩路」收費工作。

3.計劃建設處:主要負責市政工程新建、改造方面的工作。

4.綜合管理處:主要負責人行便道臨時佔用審批等工作。

(三)主要下屬單位:

市政工程總公司:市政工程甲級施工單位。

市政工程管理處: 主要負責市政道路、橋梁、雨、污水管線的管理維護,「一橋兩路」費徵收管理工作。

市 政 開 發 處:主要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市道路照明管理處:主要負責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和維護。

市 排 水 管 理 處:主要負責污水處理廠及雨、污水泵站管理維護工作。

市 河 道 管 理 處:主要負責河渠管理維護工作。

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主要負責市政工程質量監督。

(四)目前我局主要設施量:

一、城市道路、橋梁、雨、污水管線

目前,共有城市道路758條,長554.93公里,面積793.00萬平方米,大中型橋梁93座,總長度11.12公里,面積29.05萬平方米。

雨污水管線合計1278條,長602.83公里。其中:雨水管線856條,長379.03公里,污水管線422條,長223.80公里。

二、路燈81641盞

三、明渠兩條,緩洪池六座。

分別為王村明渠、狄村排洪渠;塢城緩洪池、五、六號緩洪池、勝利街緩洪池、王村緩洪池、享堂緩洪池。

四、污水處理廠四座,雨水泵站十三座(解放南路雨水泵站在建),污水泵站四座

分別為:北郊污水處理廠、楊家堡污水處理廠、殷家堡污水處理廠、河西北中部污水處理廠。

雨水泵站:老軍營、平陽路、小東門、勝利街、西里、南內環橋、迎澤橋東、西、勝利橋東、西、長風橋、三王雨水泵站。

污水泵站:908、中途、後北屯、晉祠路污水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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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太原市規劃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72號
電話:03515679900.

太原市規劃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職能部門,不僅擔負著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近遠期規劃,而且直接承擔著新、改、擴建等各類建設項目的具體審批以及對在建項目的批後監管。

它擔負著以下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城市規劃法》以及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和勘測設計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城市勘察測繪、雕塑、戶外固定廣告設置等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的起草,制定規范性文件,並組織檢查實施。

三、負責組織編制、補充、修訂、調整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市屬各區(含技術開發區等特定區域)內的分區規劃和控制詳細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市屬縣(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

四、負責審核上報市屬各區的分區規劃、市屬縣(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並根據法律規定審批詳細規劃(含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及總平面規劃),建制鎮總體規劃。

五、參與全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並組織設計招標、方案評審;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選址意見書》。

六、負責全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的申請,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質和建設內容,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全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築物、構築物、戶外廣告設置、裝修、燈飾、雕塑等以及行政轄區內重要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組織檢查全市規劃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城市規劃的情況,制止、糾正違反城市規劃或越權審批以及越證施工等行為,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九、負責組織和審定全市規劃區內村鎮規劃,並依據法律、法規對村鎮實施規劃管理。指導全市行政轄區內村鎮規劃。

十、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勘察測繪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規劃區內大比例尺的地形圖測繪工作和地形圖一圖多用的測繪及協調工作;根據城市規劃的需要,安排地區性城市勘測任務,審查城市勘測報告、成果、成圖,監督檢查勘測成果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糾正違反城市規劃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受理行政復議案件。

十二、負責建設工程的現場驗線和竣工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管理驗收合格證》。

十三、負責培訓市、區(縣市)、街(鄉鎮)規劃管理人員、建築報建特許人、城市規劃監督員。

十四、負責建立全市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組織、推動城鄉規劃的科技進步、人才開發和內外交流。

十五、負責全市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規劃局現有編制133名。局機關內設15個處室,即有1、辦公室;2、總工程師辦公室;3、用地規劃處;4、建築規劃處;5、市政規劃處;6、廣告規劃處;7、雕塑管理處;8、監督檢查處;9、綜合業務處;10、政策法規處;11、人事處;12、財務審計處;13、機關黨委14、監察室;15、離退休幹部管理處。共有八個派出機構,即有迎澤規劃分局、杏花嶺規劃分局、小店規劃分局、萬柏林規劃分局、晉源規劃分局、尖草坪規劃分局、高新開發區分局和經濟開發區分局。下屬共有8個單位,即有市城市規劃編研中心、市規劃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市城市規劃研究設計院、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市市政設計研究院、市勘察測繪研究院、市雕塑研究院、市城建檔案館。

太原市規劃局位於新建路2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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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工程而定,也不一定是上面的單位負責。你可咨詢太原12319城建服務。

8. 生活污水採用什麼措施排放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環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
為了引導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的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防治城市水環境的污染,現將《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部
1.總則
1.1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制定本技術政策.
1.2本技術政策所稱「城市污水」,系指納入和尚未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術政策適用於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指導污水處理工藝及相關技術的選擇和發展,並作為水環境管理的技術依據.
1.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環境規劃、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做到規劃先行,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布局和設計規模,並優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建設.
1.5城市污水處理,應根據地區差別實行分類指導,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條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方式.
1.6城市污水處理應考慮與污水資源化目標相結合.積極發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綜合利用技術.
1.7鼓勵城市污水處理的科學技術進步,積極開發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
2.目標與原則
2.1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的污水平均處理率不低於50%,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60%,重點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
2.2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並與生活污水合並處理.
對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應嚴格控制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並在廠內進行預處理,使其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對不能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居民區、旅遊風景點、度假村、療養院、機場、鐵路車站、經濟開發小區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獨立工礦區的工業廢水,應進行就地處理達標排放.
2.3設市城市和重點流域及水資源保護區的建制鎮,必須建設二級污水處理設施,可分期分批實施.受納水體為封閉或半封閉水體時,為防治富營養化,城市污水應進行二級強化處理,增強除磷脫氮的效果.非重點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級強化處理,分期實現二級處理.
2.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積極穩妥地選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須進行深度處理.
2.5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按照遠期規劃確定最終規模,以現狀水量為主要依據確定近期規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統
3.1在城市排水專業規劃中應明確排水體制和退水出路.
3.2對於新城區,應優先考慮採用完全分流制;對於改造難度很大的舊城區合流制排水系統,可維持合流制排水系統,合理確定截留倍數.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合流制.
3.3在經濟發達的城市或受納水體環境要求較高時,可考慮將初期雨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
3.4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准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安全有效運行..
4.污水處理
4.1工藝選擇准則
4.1.1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處理規模、水質特性、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及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優先確定.
4.1.2工藝選擇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處理單位水量投資、削減單位污染物投資、處理單位水量電耗和成本、削減單位污染物電耗和成本、佔地面積、運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維護難易程度、總體環境效益等.
4.1.3應切合實際地確定污水進水水質,優化工藝設計參數.必須對污水的現狀水質特性、污染物構成進行詳細調查或測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預測.在水質構成復雜或特殊時,應進行污水處理工藝的動態試驗,必要時應開展中試研究.
4.1.4積極審慎地採用高效經濟的新工藝.對在國內首次應用的新工藝,必須經過中試和生產性試驗,提供可靠設計參數後再進行應用.
4.2處理工藝
4.2.1一級強化處理工藝
一級強化處理,應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選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法前段工藝、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法等技術.
4.2.2二級處理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20萬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萬立方米/日)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採用常規活性污泥法.也可採用其它成熟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濾池法等技術,也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4.2.3二級強化處理
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備較強的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選用A/O法、A/A/O法等技術.也可審慎選用其他的同效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除採用A/O法、A/A/O法外,也可選用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
必要時也可選用物化方法強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4.3.1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採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4.3.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採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4.3.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採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3.4採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處理
5.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採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也可採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5.2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採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採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採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3經過處理後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和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關標准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選用混凝、過濾、消毒或自然凈化等深度處理技術.
6.2提倡各類規模的污水處理設施按照經濟合理和衛生安全的原則,實行污水再生利用.發展再生水在農業灌溉、綠地澆灌、城市雜用、生態恢復和工業冷卻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應根據用戶需求和用途,合理確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質..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必須充分重視防治二次污染,妥善採用各種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期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應進行充分論證.
7.2為保證公共衛生安全,防治傳染性疾病傳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設置消毒設施.
7.3在環境衛生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區,應防治惡臭污染.
7.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機械設備應採用有效的雜訊防治措施,並符合有關雜訊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過穩定化處理後的污泥,用於農田時不得含有超標的重金屬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衛生填埋處置時嚴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9.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

到2023年,縣級及以上城市設施能力基本滿足生活污水處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顯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網混錯接改造更新取得顯著成效。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和資源化利用率進一步提高。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區域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的通知》第三條第一款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弱項。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補缺、有序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考慮城鎮(含易地扶貧搬遷後)人口容量和分布,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科學確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布局、規模。目前沒有污水處理廠的縣城要盡快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大中型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可適度超前。京津冀地區、粵港澳大灣區和長江幹流沿線城市和縣城,黃河幹流沿線城市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覆蓋。長三角地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京津冀地區和長江幹流沿線地級及以上城市、黃河流域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缺水地區、水環境敏感區域,要結合水資源稟賦、水環境保護目標和技術經濟條件,開展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積極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推廣再生水用於市政雜用、工業用水和生態補水等。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在完成片區管網排查修復改造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合流制溢流污水快速凈化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10. 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ICS 13.060 .30
Z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 發布 2003-07-01 實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本電子版內容如與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標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為准。
GB 18918-2002
1
目 次
前 言
1.范圍.............................................................................................................................3
2.規范性引用文件.........................................................................................................3
3.術語和定義.................................................................................................................3
4.技術內容.....................................................................................................................3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3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6
4.3 污泥控制標准...................................................................................................7
5.其他規定.....................................................................................................................8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8
GB 18918-2002
2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
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
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
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准值。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
執行本標准。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
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本標准為首次發布。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准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2 年12 月2 日批准。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GB18918-2002
3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 城鎮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
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鎮污水處理廠(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 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
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 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
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 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
GB 18918-2002
4
染物,共計43 項。
4.1.1.2 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
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
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
標准和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 一級標準的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
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
准。
4.1.2.2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
游泳區除外)、GB3097 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
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 海水三、四類
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 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
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
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 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 和表2 的規定。
4.1.3.2 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 的規定執行。
GB18918-2002
5
表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設的1 1.5 3 5
9
總磷
(以P 計) 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 大於350mg/L 時,去除率應大於60%;
BOD 大於160mg/L 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0C 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0C 時的控制指標。
表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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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表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以P 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CL 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
4.1.4 取樣與監測
4.1.4.1 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
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 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 取樣頻率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7 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
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 位於GB3095 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
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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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位於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中2003 年6 月30 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標準的時間為2006
年1 月1 日;2003 年7 月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
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4 的規定執行。
表4 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 單位 mg/m3
序號 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氨 1.0 1.5 4.0
2 硫化氫 0.03 0.06 0.32
3 臭氣濃度(無量綱) 10 20 60
4 甲烷(廠區最高體積濃度 %) 0.5 1 1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廠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GB16297 中附錄C 和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2h 采樣一次,共採集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8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5 的規定。
表5 污泥穩定化控制指標
穩定化方法 控制項目 控制指標
厭氧消化 有機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機物降解率(%) >40
含水率(%) <65
有機物降解率(%) >50
蠕蟲卵死亡率(%) >95
好氧堆肥
糞大腸菌群菌值 >0.01
4.3.2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污泥脫水處理,脫水後污泥含水率應小於80%。
4.3.3 處理後的污泥進行填埋處理時,應達到安全填埋的相關環境保護要求。
4.3.4 處理後的污泥農用時,其污染物含量應滿足表6 的要求。其施用條件須符合GB4284 的
有關規定。
GB 18918-2002
8
表6 污泥農用時污染物控制標准限值
最高允許含量(mg/kg 干污泥)
序號 控制項目 在酸性土壤上
(pH<6.5)
在中性和鹼性土壤上
(pH>=6.5)
1 總鎘 5 20
2 總汞 5 15
3 總鉛 300 1000
4 總鉻 600 1000
5 總砷 75 75
6 總鎳 100 200
7 總鋅 2000 3000
8 總銅 800 1500
9 硼 150 150
10 石油類 3000 3000
11 苯並(a)芘 3 3
12 多氯代二苯並二惡英/多氯代二苯並呋喃
(PCDD/PCDF 單位:ng 毒性單位/kg 干污泥)
100 100
1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 計) 500 500
14 多氯聯苯(PCB) 0.2 0.2
4.3.5 取樣與監測
4.3.5.1 取樣方法,採用多點取樣,樣品應有代表性,樣品重量不小於1kg。
4.3.5.2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9 執行。
4.4 城鎮污水處理廠雜訊控制按GB12348 執行。
4.5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包括改、擴建)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批準的時間為准。
5.其他規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水資源用於農業、工業、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時,
還應達到相應的用水水質要求,不得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6.1 本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不能達到本地區環境功能要求
時,可以根據總量控制要求和環境影響評價結果制定嚴於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並
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GB18918-2002
9
表7 水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 定 方 法 測定下限
(mg/L)
方法來源
1 化學需氧量(COD) 重鉻酸鹽法 30 GB11914-89
2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釋與接種法 2 GB7488-87
3 懸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89
4 動植物油 紅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5 石油類 紅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0.05 GB7494-87
7 總氮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89
8 氨氮 蒸餾和滴定法 0.2 GB7478-87
9 總磷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0 色 度 稀釋倍數法 GB11903-89
11 pH 值 玻璃電極法 GB6920-86
12 糞大腸菌群數 多管發酵法 1)
13 總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01
0.002
GB7468-87
GB7469-87
14 烷基汞 氣相色譜法 10ng/L GB/T14204-93
15 總 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0.001
GB7475-87
GB7471-87
16 總 鉻 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GB7466-87
17 六價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18 總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0.007 GB7485-87
19 總 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0-87
20 總 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0.05
0.25
GB11912-89
GB11910-89
21 總 鈹 活性炭吸附-鉻天菁S 光度法 1)
22 總 銀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鎘試劑2B 分光光度法
0.03
0.01
GB11907-89
GB11908-89
23 總 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4-87
24 總 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5
0.005
GB7475-87
GB7472-87
25 總 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0.01
0.02
GB11911-89
GB11906-89
26 總硒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0.25μg/L GB11902-89
27 苯並(a)芘 高壓液相色譜法
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0.001μg/L
0.004μg/L
GB13198-91
GB11895-89
28 揮發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90-87
29 總氰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異煙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25
0.004
0.002
GB7486-87
GB7486-87
GB7486-87
30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0.005
0.004
GB/T16489-1996
GB/T17133-1997
31 甲醛 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0.05 GB13197-91
32 苯胺類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0.03 GB11889-89
33 總硝基化合物 氣相色譜法 5μg/L GB4919-85
34 有機磷農葯(以P 計) 氣相色譜法 0.5μg/L GB13192-91
GB 18918-2002
10
續表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測定下限
(mg/L)
方法來源
35 馬拉硫磷 氣相色譜法 0.64μg/L GB13192-91
36 樂 果 氣相色譜法 0.57μg/L GB13192-91
37 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54μg/L GB13192-91
38 甲基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42μg/L GB13192-91
39 五氯酚 氣相色譜法
藏紅T 分光光度法
0.04μg/L
0.01
GB8972-88
GB9803-88
40 三氯甲烷 頂空氣相色譜法 0.30μg/L GB/T17130-1997
41 四氯化碳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5μg/L GB/T17130-1997
42 三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50μg/L GB/T17130-1997
43 四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2μg/L GB/T17130-1997
44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5 甲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6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7 對-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8 間-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9 乙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50 氯 苯 氣相色譜法 HJ/T74-2001
51 1,4 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5 GB/T17131-1997
52 1,2 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2 GB/T17131-1997
53 對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4 2,4-二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5 苯 酚 液相色譜法 1.0μg/L 1)
56 間-甲酚 液相色譜法 0.8μg/L 1)
57 2,4-二氯酚 液相色譜法 1.1μg/L 1)
58 2,4,6-三氯酚 液相色譜法 0.8μg/L 1)
59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HJ/T72-2001
60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HJ/T72-2001
61 丙烯腈 氣相色譜法 HJ/T73-2001
62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l 計)
微庫侖法
離子色譜法
10μg/L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國家標准。
1)《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表8 大氣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方法來源
1 氨 次氯酸鈉-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
2 硫化氫 氣相色譜法 GB/T14678-93
3 臭氣濃度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T14675-93
4 甲烷 氣相色譜法 CJ/T3037-95
GB18918-2002
11
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方法來源
1 污泥含水率 烘乾法 1)
2 有機質 重鉻酸鉀法 1)
3 蠕蟲卵死亡率 顯微鏡法 GB7959-87
4 糞大腸菌群菌值 發酵法 GB7959-87
5 總鎘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6 總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1997
7 總鉛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8 總鉻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9 總砷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17135-1997
10 硼 姜黃素比色法 2)
11 礦物油 紅外分光光度法 2)
12 苯並(a)芘 氣相色譜法 2)
13 總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4 總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5 總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9-1997
16 多氯代二苯並二惡
英/多氯代二苯並
呋喃(PCDD/PCDF)
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毛細管氣相色譜/
高分辨質譜法
HJ/T 77-2001
17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
待定
18 多氯聯苯(PCB) 氣相色譜法 待定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國家標准。
1)《城鎮垃圾農用監測分析方法》
2)《農用污泥監測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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