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廠是這樣的:洗草水經平流沉沙、絮凝沉澱、輻流沉澱後回用;紙機白水是不經處理的,除非是多餘的部分,排入中段水處理;剩餘的水就是正常處理,標准就是省標,可以回用。
㈡ 回用水標准
回用水標准可以參見《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如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應不斷加強對雜用水的水處理、集水、供水以及計量、檢測等設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等制度及操作規程,以保證供水的水質。中水是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18)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16)分為優質雜排水和生活污水,具體種類和選取順序為:1)衛生間、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2)盥洗排水;3)空調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4)冷凝水;5)游泳池排污水;6)洗衣排水;7)廚房排水;8)沖廁排水。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單一水源,大多有三種組合方式: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環冷卻水稱為優質雜排水,應優先選用;2)沖廁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稱為雜排水;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總稱,這種水質最差。中水用於沖廁、道路清掃、消防、城市綠化、車輛沖洗、建築施工等雜用的水質,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質》(GB/T18920-2002)中城市雜用水類標准執行。中水用於景觀環境用水,其水質應符合國家標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的規定。
法律依據:
《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第二條第三款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應不斷加強對雜用水的水處理、集水、供水以及計量、檢測等設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等制度及操作規程,以保證供水的水質。中水是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18)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16)分為優質雜排水和生活污水,具體種類和選取順序為:1)衛生間、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2)盥洗排水;3)空調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4)冷凝水;5)游泳池排污水;6)洗衣排水;7)廚房排水;8)沖廁排水。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單一水源,大多有三種組合方式: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環冷卻水稱為優質雜排水,應優先選用;2)沖廁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稱為雜排水;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總稱,這種水質最差。中水用於沖廁、道路清掃、消防、城市綠化、車輛沖洗、建築施工等雜用的水質,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質》(GB/T18920-2002)中城市雜用水類標准執行。中水用於景觀環境用水,其水質應符合國家標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的規定。
㈢ 污水處理的回用水標準是什麼急救
一、回用水水質標准,是保證用水的安全可靠及選擇經濟合理水處理流程的基本依據。由於使用回用水的范圍十分廣闊,水質要求各有不同,總體上看回用水水質情況十分復雜。我國目前尚未系統地制定回用水水質標准。對有關水質要求宜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一).灌溉回用水水質標准
1.水質要求 灌溉回用水水質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傳染疾病:(2)不破壞土壤的結構和性能,不使土壤鹽鹼化;(3)土壤中重金屬和有害物質的積累不超過有害水平;(4)不影響農業物的產量和質量;(5)不污染地下水。
根據水質要求,城市污水用於農灌,必須經過適當處理,未經處理的污水一般不允許以任何方式用於灌溉。城市污水至少要經過一級處理才能用於灌溉,如有可能最好驚醒二級生化處理。目前,經濟發達的國家已基本實現了這個要求,有些國家和地區甚至達到了更高要求。
2.水質標准 我國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92),它也適用於農業灌溉回用水水質要求。國外經濟發達國家對農業灌溉回用水水質通常是根據灌溉對象區別對待,要求比較嚴格。
二).工業回用水水質標准
1.工業回用水水質要求 由於工業生產范圍廣泛,不同工業門類對用水水質要求差異極大。在考慮工業回用水的水質標准時,應該從實際出發,以各類工業用水的水質要求為依據來確定相應的工業回用水水質標准,污水處理後出水作為冷卻水回用時,一般有如下水質要求:(1)在熱交換過程中,不產生結構(2)對冷卻系統部產生腐蝕作用(3)不產生過多的泡沫(4)不存在有助於微生物生長的過量營養物質。對於其他類別的工業用水,如原料用水,生產工藝用水,生產過程用水以及鍋爐用水等,尚未有針對回用水的相應水質標准。若要將回用水用於各種工業類別,其水質必須符合有關行業相應的用水水質標准。
三).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
1.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為了保證城市污水再生後作為生活雜用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再生水水質必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1)衛生上安全可靠,無有害物質,其主要衡量指標有大腸桿菌群數,細菌總數,余氯量,懸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等。
(2)外觀上無使人不快的感覺,其主要衡量指標有渾濁度,色度,臭味,表面活性劑和油脂等。
(3)不引起管道和設備的腐蝕,結構和不造成維修管理困難,其主要衡量指標有PH值,硬度,蒸發殘渣及溶解性物質等。
二、污水處理
1、是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並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污水處理行業的上游供應商主要是污水處理設備的製造商和污水處理葯劑供應商。都屬於發展較快,需求狀況良好的行業。
2、、污水處理行業:工業污水、中水回用、生活污水、汽車清洗等
3、污水處理方式:
1)、調節PH值用的:弱酸、弱鹼、強酸、強鹼、生石灰等。
2)、絮凝作用的: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丙烯醯胺等。
3)、調節細菌營養的:磷酸氫二鈉、尿素等
4)、消毒脫色的:次氯酸鈉、臭氧等。
㈣ 紡織廢水回用色度標準是什麼
紡織廢水回用色度標准:
納濾系統進出水水質色度指標:進水限值≤80倍,出水參考專值≤10倍。
反滲透屬系統進出水水質色度指標:進水限值≤80倍,出水參考值≤8倍。
見國家標准 GB/T 30888-2014《紡織廢水膜法處理與回用技術規范》中規定:
本標准規定了紡織廢水膜法處理的術語和定義、工藝選擇原則、預處理、膜法處理及回用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採用廢水膜法處理與回用技術的紡織企業,可作為企業廢水達標排放、回用於生產的技術依據。
本標准所指膜分離方法包括膜生物(MBR)法、微濾、超濾、納濾及反滲透膜處理方法。
㈤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指標為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