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市污水處理廠剩餘的污泥有哪些處理途經
目前,我國污泥的處置方法主要有填埋場、海洋處理、焚燒等,但這些方法不能滿足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1 填埋處理
污泥填埋場目前是中國應用最廣泛的地區。中國污泥處理的大部分垃圾填埋場都是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泥本身含水量過高,質地鬆散,容易造成垃圾滲濾液產生,垃圾填埋場土壤不穩定。埋層破裂的可能性增加。在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機械脫水後,大部分污泥的含水率只能達到80%左右,不能滿足污泥填埋標準的要求。隨著中國的土地資源日益緊張,很難開辟新的垃圾填埋場。垃圾填埋處理不再是污泥的最佳出路。
2 海洋處理
海洋污泥處理是簡單可行的,但這種方法並沒有對污泥進行預處理,只利用海洋吸收污染物。這種處理方法容易造成海洋污染,威脅海洋生態系統和人類食物鏈,存在較大的隱患。世界各國正在逐步廢除這種處理方法,以避免將來對海洋環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3 污泥焚燒
污泥焚燒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污泥減量處理。與填埋和海洋處理相比,早期投資較大,後期運行管理要求較高,但焚燒法能最快、最徹底地實現污泥減量化。且處理後殘渣較少,便於後續處理。但焚燒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可能會有尾氣污染,產生有毒氣體,不是一種環保的處理方法。
4. 污泥資源化處置
除傳統的處理方法外,污泥在其他行業的應用研究也逐漸增多,如制備蛋白質滅火劑、建築磚等。這些研究為實現污泥資源化和減量化指明了方向。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已經實現。
5. 制備污泥蛋白
剩餘污泥中含有較多的蛋白質,可被酸、鹼水解,制備水解蛋白(肽)。水解蛋白具有發泡性能,攪拌後通風可產生大量泡沫(具有滅火特性),如添加穩定劑、防腐劑、防凍劑等,可製成蛋白泡沫滅火劑。與傳統的化學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劑和動植物蛋白水解液滅火劑相比,該滅火劑具有制備成本低、無二次污染等優點。因此,發展剩餘污泥減量、無害化、資源化技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6.制備建築用磚
污泥含有大量的無機物質,也可以作為處理後的建築材料的原料。污泥磚製造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干污泥直接制磚;另一種是用污泥焚燒灰磚。當直接從乾燥污泥制磚時,應適當調整污泥的組成,使組成等於制磚粘土的化學成分。制磚粘土所需的化學成分為SiO2:56.8%~88.7%; Al2O3:4.0%~20.6%; Fe2O3:2.0%~6.6%; CaO:3%~13.1%; MgO:0.1%~0.6%;其他0至6.0%。污泥用於焚燒灰磚,焚燒灰的化學成分與制磚粘土的化學成分相當接近。在坯料中加入適量的粘土和硅砂。最合適的投配比是關於焚燒灰:粘土:硅砂= 100:50:(15-20)。由於污泥焚燒過程增加,成本增加,操作和管理難度增加。因此,通常使用乾燥後的污泥。
制備PHA
聚羥基烷酸(PHA)是由某些細菌在非平衡生長條件下(如氮、磷缺乏)合成的一種細胞內儲能儲碳材料,可由純微生物或混合微生物合成。PHA具有完全生物降解性、生物相容性和壓電性等優良性能,是傳統不降解塑料的理想替代品。剩餘活性污泥通過向污泥中注入土源性PHA合成菌的方法產生PHA。採用生物浸出法去除污泥中的重金屬,降低了污泥的致病性。污泥適合農田應用,實現剩餘活性污泥的充分利用,避免二次污染,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製造活性炭
"萬洪雲"用活性污泥處理廢水過程中產生的好氧污泥和厭氧污泥製成活性碳。選擇了最佳工藝條件,並對產品性能進行了進一步測試。實驗結果表明,利用殘留活性污泥制備活性炭的方法是可行的,在最佳條件下活性炭的吸附性能是令人滿意的。
此外,也有關於污泥用於污泥燃燒、發電和水泥生產的文獻研究,這些方法對於實現污泥資源化、減量化具有很好的作用。
㈡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可以如何處理
你好,你的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考慮,首先是污泥如何處理,其次是處理後如果處置。
一、污泥處理:污泥經單元工藝組合處理,達到"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目的的全過程。
常見的處理方式有:
1、機械脫水:一般能處理到含水80%;
2、化學調質+板框壓濾:包括加葯加石灰再板框壓濾,一般能處理到含水60%;
3、厭氧發酵:在40度左右溫度下在厭氧發酵罐中進行厭氧發酵,產生沼氣等可利用資源,但是厭氧後的沼渣仍然需要進行後續的處理,常見的後續處理是好氧發酵,投入大,如運行正常,收入也客觀,但是國內目前案例基本運行不理想;
4、好氧發酵:利用好氧發酵原理,可達到污泥含水率40%-45%,殺死大部分的病原菌,後期可用於做農用肥料或者綠化土和填埋場覆土;
5、熱干化:帶式干化、轉盤和轉筒干化、流化床干化,可以將污泥干化至含水60%-90%的區間范圍,根據不同的處置需要選擇不同的干化設備;
二、在最終處置方面,目前有效的只有填埋、焚燒、肥料利用、建築材料原料。
從資源的角度出發,首先考慮的是物料的利用,那麼就是堆肥;然後考慮的是能量的利用,那麼就是干化+焚燒;無法利用的選擇就是填埋,還佔用土地資源。
目前歐洲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就是堆肥和干化焚燒兩種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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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怎麼處理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來處理有以自下幾個途徑:一是垃圾廠填埋,因為不好脫水,不易於壓實,所以現在很少有垃圾廠要法泥;二是制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污泥農用限值的情況下需要將污泥脫水干化,並加入一定的營養劑,包裝出售;三是用於電廠摻煤焚燒,這也是比較環保的一種處理方式,缺點是性價比不高。
㈣ 水處理污泥的合法處置
法律分析:污泥處理處置的辦法 污泥的處理問題說白了就是解決含水率不斷降低的問題。目前常見的處理方法包括高層度脫水、堆肥、消化等,zui終處置包括土地利用、焚燒、填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㈤ 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流程
1、污泥濃縮
濃縮是常用的固液分離方法,可通過兩種方式完成:固體上浮至混合液上端,或沉降至混合液底部。
2、污泥調理
污泥調理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污泥的固液分離。
3、污泥穩定
污泥穩定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生化方法降解污泥中的有機固體物質,使污泥更為穩定(減少臭味及腐敗),且更容易脫水,同時減少污泥質量。
4、污泥脫水
5、污泥乾燥
污泥乾燥是應用人工熱源以工業化設備對污泥進行深度脫水的處理方法。
(5)水處理污泥處置擴展閱讀
污泥處理前,首先要了解污泥的分類,才能確定污泥處理的方法:
⒈、自來水廠沉澱池或濃縮池排出的物化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中細粒度有機與無機混合污泥,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一般。
⒉、生活污水廠二沉池排出的剩餘活性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親水性、微細粒度有機污泥,可壓縮性能差,脫水性能差。
⒊、工業廢水處理產生的經濃縮池排出的物化和生化混合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中細粒度混合污泥,含纖維體的脫水性能較好,其餘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一般。
⒋、工業廢水處理產生的經濃縮池排出的物理法和化學法產生的物化細粒度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細粒度無機污泥,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一般。
⒌、工業廢水處理產生的物化沉澱粗粒度污泥處理
污泥分類:屬粗粒度疏水性無機污泥,可壓縮性能和脫水性能很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泥處理
㈥ 水處理污泥的合法處置
水處理中產生的廢渣的處理和最終安排。廢渣主要有格柵柵渣、沉砂池雜粒、沉澱池污泥和氣浮池浮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
㈦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是怎麼處理的
污泥處理與處置的目的主要有四個:一是穩定化,通過處理使污泥停止降解;二是無害化,殺滅寄生蟲卵和病原微生物;三是減量化,減少污泥最終處置的體積,降低污泥處理及最終處置費用;四是資源化和最終處置,在處理污泥的同時實現化害為利、循環利用、保護環境的目的。
㈧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怎麼處理
目前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都採用活性污泥法去除污泥。
生物處理的原理回是通過生物作用,尤其答是微生物的作用,完成有機物的分解和生物體的合成,將有機污染物轉變成無害的氣體產物(CO2)、液體產物(水)以及富含有機物的固體產物(微生物群體或稱生物污泥);多餘的生物污泥在沉澱池中經沉澱池固液分離,從凈化後的污水中除去。
(8)水處理污泥處置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工藝分三級:
一級處理:物理處理,通過機械處理,如格柵、沉澱或氣浮,去除污水中所含的石塊、砂石和脂肪、油脂等。
二級處理:生物化學處理,污水中的污染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被降解和轉化為污泥。
三級處理:污水的深度處理,它包括營養物的去除和通過加氯、紫外輻射或臭氧技術對污水進行消毒。可能根據處理的目標和水質的不同,有的污水處理過程並不是包含上述所有過程。
㈨ 污水廠污泥的處置
法律分析:污泥無害化減量是污泥處置的重要環節,直接影響污泥資源化處置的效果和成本。目前污泥減量的主要手段有兩種,即機械脫水和熱干化。其中機械脫水一般有帶壓、板壓、螺旋壓濾、疊螺機壓濾等傳統設備,熱干化分為中高溫直排干化和低溫除濕干化。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㈩ 污水處理污泥怎麼處理
污泥穩定處理有好氧穩定和厭氧穩定,好氧穩定有很多優點,但能耗很高,只有當污泥量較少時才採用。污泥厭氧穩定處理通常採用中溫(35℃)厭氧消化方法。國內已有十幾座大型污水處理廠採用此方法,污泥經消化後,有機物含量減少,性能穩定,總體積減少,污泥消化過程中還產生大量沼氣(消化降解1kgCOD可產生350L沼氣)可以回收利用。
但由於消化裝置工藝復雜,一次性投資大,運行有難度。污泥厭氧消化和沼氣利用裝置費用,約占污水處理廠投資和運行費的30%左右,而且大多需進口技術和設備。從調查已建消化池的實際運行看,只有少數達到預期的效果。有管理、設計問題,亦有沼氣利用的經濟性和安全性問題。比較好的如天津市東郊污水處理廠,該廠設計規模為處理城市污水40萬m3/d,污泥日產2460m3(含水率96%),產生沼氣13300m3,供4台248kW發電機發電,日可發電27000度,並與市電並網。
污泥的穩定問題,除了採取污泥厭氧消化外,還應結合污水處理工藝中考慮少產生污泥和穩定泥質的方案。例如污水處理工藝設計中採用延長污水曝氣時間,減少污泥的產量;設計參數中增加污泥泥齡(如泥齡20天以上),盡量使污泥趨向穩定的污水處理工藝。對中小型污水處理廠來說,採用帶有延時曝氣功能處理工藝(如氧化溝等處理工藝)是可取的。有的污水處理工藝投資低(如AB法的A段),而污泥量較多,增加了污泥的處理成本。故應當把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統一考慮,一並計算投資和運行費用。
污泥的穩定並不等於污泥無害,用於農田還需要符合國家標准中關於污泥農用時污染物控制標准限值。見下表。其中對鎘、汞、砷、苯並芘、多氯聯苯的要求是比較高的,應該通過嚴格控制工業廢水源頭的排放,來控制污泥的性質。
國外在污泥穩定方面,除了用生物法(包括中溫消化、高溫消化及利用微生物和某些添加劑)外,還採用了化學法,有的將脫水後的污泥加鹽酸調pH值至2~3,反應60分鍾再加硝酸鈉;有的對脫水污泥添加石灰。後者在歐洲應用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