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要從上海到哈爾濱西站還用隔離么
1.省內各地市間人員加強個人防護,持健康碼綠碼自由有序流動,無需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離開或進入陸地邊境口岸城市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對10天內有國內已經公布的涉疫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抵返人員,一律就地實施「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
3.對10天內有國內(含省內)已經公布的涉疫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未解除之前和已出現本土陽性感染者所屬縣(市、區、旗)旅居史的抵返哈人員,實行「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
4.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抵返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返後中轉地市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放行,到達居住目的地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
5.其他省外低風險地區人員抵返時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居住目的地第一時間向屬地社區(村)和單位報告,24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做好7天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不適症狀,及時就醫。6.除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抵達各交通場站或公路卡口時要配合查驗健康碼、行程史和旅居史,並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公路卡口只對省外和省內邊境口岸縣市抵返哈人員進行檢測),即檢即走,無需等待核酸檢測結果。
7.對由我市直接入境人員,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控措施。
8.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學生,如持有學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的返鄉函(證明),證明一直處於低風險區域並始終實行封閉式管理,在當地多次全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可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點對點」返回居住地,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第1、4、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9.如涉疫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個直轄市,對其本土病例所在縣(市、區)比照地級市,所在鄉鎮(街道)比照縣(市、區、旗),對應落實相關抵返哈人員的管控措施。
B. 現在從上海回哈爾濱可以嗎
按照國家的最新規定,從上海回到任何地方,只要是你是綠碼的,都可以正常進行,不需要隔離。
C. 上海回黑龍江在哈爾濱中轉需要隔離嗎
情況變化太快,直接撥打當地的防疫部門咨詢一下。
D. 上海到哈爾濱要隔離嗎
上海到哈爾濱是不需要隔離的
E. 上海到哈爾濱要隔離嗎
不需要隔離,都是低風險地區,有核酸檢測證明就可以
F. 上海到哈爾濱要隔離嗎
如果是2022年6月18日到哈爾濱,是需要7天集中隔離和7天居家隔離的,18日以後也要看上海的疫情是什麼樣,一般是清零的半個月之後才不需要隔離。
G. 上海到哈爾濱要隔離嗎
直接從哈爾濱去上海則不需要隔離。入滬具體政策如下:根據「國務院客戶端」APP對全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目錄調整的情況,繼續對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加強管理。一、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應在抵滬後的12小時內向所在社區居村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二、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實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三、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嚴格的社區健康管理,實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原則,本市重點抓好「入城口、落腳點、流動中、就業崗、學校門、監測哨」6個關鍵點,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嚴格落實各項常態化防控措施。
H. 上海到哈爾濱要隔離嗎
上海到哈爾濱現在還需要隔離,應該是7天集中,7天居家。
I. 從上海坐飛機到哈爾濱需要做核酸檢測嗎
從上海坐飛機到哈爾濱,不需要做核酸檢查,掃綠碼登記。
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經長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4月1日以來,有哈爾濱市、牡丹江市旅居經歷的來(返)長人員,須主動向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報告。
即日起,自哈爾濱市、牡丹江市來(返)長的人員,需要進行14天的單獨居家或集中隔離,期間需進行三次核酸檢測。相關費用自理。
二、我市所有住宿單位(含洗浴場所),對住宿人員要詢問哈爾濱市、牡丹江市旅居史,並由其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呈陰性的健康證明,否則進行集中隔離。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於哈爾濱市、牡丹江市來(返)長的人員,要進行登記報告,進行14天的單獨居家或集中隔離,期間需進行三次核酸檢測。
(9)轉機上海回哈爾濱用隔離么擴展閱讀:
3月22日舉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57場新聞發布會宣布,為了進一步加強口岸防控,除集中隔離人員外,上海將對所有來自非重點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來滬人員實施100%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此前,上海按照屬地聯防聯控原則,由海關對所有入境人員實施100%的登臨檢疫、100%的體溫檢測、100%的健康申明卡審核和100%的海關流行病學調查。
J. 從國內中轉回哈爾濱隔離嗎
你好。
現在哈爾濱中轉相關規定:在哈爾濱中轉人員,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即可放行,建議提前把核酸檢測證明准備好後再中轉回家。回哈爾濱隔離政策:1、14天內有國內已經公布的涉疫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抵返人員,一律就地實施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分別於第1、4、7、10、14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2、14天內有國內已經公布的涉疫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中高風險地區未解除前其所在縣(市、區、旗)抵返人員,抵返前需先向屬地社區(村屯)報告,抵返後中轉地市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即可放行,到達居住地後一律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分別於第1、4、7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3、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抵返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返後中轉地市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即可放行,到達居住目的地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第1、4、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4、其他省外低風險地區人員抵返時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居住目的地第一時間向屬地社區(村)和單位報告,24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做好7天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不適症狀,及時就醫。5、經哈爾濱市直接入境隔離期滿後的抵返人員,嚴格「點對點」閉環轉運至屬地,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入境人員居住條件不達標(居住條件差、通風不良等)的需實行集中健康管理。所有入境返回人員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健康碼賦「黃碼」,不得外出,期間不參加各類集體活動,家庭內不聚餐、不聚集,第2、7、14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由外省第一入境地解除隔離抵返人員按規定時限補齊集中隔離、健康監測相應天數和核酸檢測次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計劃和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對國外發生、國內尚未發生的傳染病或者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