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污水處理費
釋義
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細則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實施案例
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范圍是全市城區范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市政公用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用水戶將污水處理費繳到銀行,再由銀行通過自動分離系統將這部分費用分流到財政專用賬戶,實現專款專用,專門用來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據了解,濟南目前每年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基本穩定在1.5億元左右,但仍不能完全滿足相關設施的運行和管理成本投入。
2015年2月,山東省住建廳發布信息,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目前濟南的水質凈化一至四廠,及高新區水質凈化廠,均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
2015年2月,財政部發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並將於3月1日起施行。相關部門目前正在結合原先在本地實行的污水處理費相關徵收辦法,進行修改。
『貳』 污水費是按什麼標准收取的
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准為0.7元。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其中,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准計征污水排污費的收費額加一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對於冷卻水、礦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計算,應扣除進水的本底值。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的污染當量數計算。居民生活類污水實行三階梯式收費,家庭戶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內,污水處理費為0.90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污水處理費為1.00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污水處理費為1.10元/立方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叄』 污水費是按什麼標准收取的
污水費的收取標准,一個正常的污水處理費用一般都是按運行費用收取的,和自來水費一起收的,正常的污水處理費用一般在0.7元左右,但是政府收取的時候還有管網等等的附加費用,如果用水量特別大的時候,政府還有部分特殊費用,比如北京對洗浴,洗車等大量用水單位的價格是很高的。
相關法律規定,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報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申報用水量(排水量)和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數額。
【法律依據】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公共供水企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單位代征污水處理費,由地方財政從污水處理費支出預算中支付代征手續費,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規定。
『肆』 煙台市水費收費標准
2020煙台用水收費標准
一、居民用水價格
第一階梯,144m3(含)以下,水價為3.35元/m3(其中,基本水價為2.40遼陽人口總數,遼陽最新常
戶籍所地轉移元/m3,污水處理費為0.95元/m3)。
第二階梯,144m3(不含)-204m3(含),水價為4.35元/m3(其中,基本水價
年以10年或為3.40元/m3,污水處理費為0.95元/m3)。
第三階梯,204m3(不含)以上,水價為7.35元/m3(其中,基本水價為6.40元/m3,污水處理費為0.95元/m3)。
二、非居民用水價格非居民用水價格為5.02元/m3(其中,基本水價為3.62元/m3,污水處理費為1.40元/m3)。
三、總表居民用水價格
總表居民用水價格為3.35元/m3(其中,基本水價為2.40元/m3,污水處理費為
0.95元/m3)。
四、抄表到戶、社、校福利機構用水價格抄表到戶、社、校福利機構用水價格為3.55元/m3(其中,基本水價為2.60元/m3,污水處理費為0.95元/m3)。
五、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為15.76元/m3(其中,基本水價為14.36元/m3,污水處理費為1.40元/m3)。
用戶持煙台銀行卡、中信銀行卡、招商銀行卡(或新開戶)、身份證及給水編號(可咨詢6536114)到上述銀行網點簽約後,水費將自動從卡中代扣代繳。為避免出現重復扣費現象,用戶只能選擇一家銀行實行代扣。重新選擇代扣銀行的用戶,需與原簽約銀行解約。同時,光大銀行、中國銀行代扣業務,也將在近期開通。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煙台市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城鎮居民二次供水煙台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服務區域內實施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戶。
『伍』 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文件屬於什麼范疇,法律效力如何
屬於普通的規范性政策法律文件,法律效力極低,不得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一般是作為鼓勵性、倡導性的文件。
法律分析
在我國規范性法律文件體系內,存在著許多效力層級不同、名稱不同、制定機關也不相同的文件。例如,既包括常見的法律,還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等。不同文件分別由不同的有權機關進行制定,他們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也各不相同。對於這些規范性法律文件,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做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從制定主體上看,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之下,國務院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規。各個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者是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上位法的規定,制定地方政府規章。國務院的各部門也可以根據上位法的規定,制定部門規章。除了上述文件之外,實踐中存在著非常多的一般規范性法律文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政策文件。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文件,便屬於政策文件的范疇。一般來講,政策並沒有很強的法律效力,更多的是一種倡導性的、鼓勵性的和引導性的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五條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一)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
(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
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事項,國務院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規,經過實踐檢驗,制定法律的條件成熟時,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
『陸』 濟南水費收費標准2022
關於調整濟南市城市供水價格的通知
各供水企業及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經市政府批准,決定調整我市城市供水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用水分類
將現行的居民生活、企事業、經營服務業、旅遊星級飯店(餐館)、特種行業五類用水簡化合並為居民生活、非居民、特種用水三類。
二、調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
將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立方米0.90元調整為1.00元,非居民和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1.10調整為1.30元。地下水自備水源取水污水處理費居民用水由0.90元調整為1.00元,非居民用水由1.10元調整為2.00元,礦坑排水每立方米1.30元。
三、居民用水調整價格並實施階梯水價
(一)階梯水價實施范圍
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本市所有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每戶按4口人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3立方米,每戶人口數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認定。
(二)階梯水量及價格
居民用戶按年度用水量計算,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逐檔遞增,按檔計收,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44(含)立方米,到戶水價為每立方米4.2元(基本水價2.8元、污水處理費1元、水資源費0.4元);第二階梯用水量144-288(含)立方米,到戶水價為每立方米5.6元(基本水價4.2元、污水處理費1元、水資源費0.4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288立方米以上,到戶水價為每立方米9.8元(基本水價8.4元、污水處理費1元、水資源費0.4元)。
四、調整非居民用水價格
非居民用水到戶水價由現行每立方米4.4元、4.75元、5.4元統一調整為5.95元(基本水價4.25元,污水處理費1.30元,水資源費0.40元)。
五、特種用水
特種用水到戶水價每立方米16.20元維持不變。
六、自備水源供水價格
為保持全市供水價格的統一,經營性自備水源供水價格執行城市供水價格,即居民到戶水價執行每立方米4.2元,非居民到戶水價執行每立方米5.95元。
七、相關配套政策
1、為緩解水價調整後對困難居民家庭帶來的影響,對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給予水價補貼,補貼標准由6.5元/月提高到19.1元/月。
2、執行居民水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在第一階梯水價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即4.35元/立方米。
3、少數不具備一戶一表條件而無法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含轉供水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水價,仍執行第一階梯水價。階梯水價實行一年後,對仍未實現一戶一表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水戶,將依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適當加價。
4、推進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統一建設、維護和管理。加快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移交進度,供水企業要加強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和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供水價格調整後,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已移交供水企業的,由供水企業承擔二次供水運行費用;尚未移交的,二次供水加壓用電獨立計量且電表過戶給供水企業的,二次供水加壓電費由供水企業承擔。
5、供水企業對戶表居民用戶要嚴格執行階梯水價,做好調價抄表的銜接工作,為用戶提供用水信息告知服務,定期發布水質監測及居民用水情況,指導提醒用戶合理用水,節約用水。
八、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執行,2015年的階梯用水量按實際8個月的用水量計算,即: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96(含)立方米,第二階梯用水量96-192(含)立方米,第三階梯用水量為192立方米以上。
『柒』 濟南商業用水收費標准
商業用水費為5.5元/噸,電費0.8元/度。商業水電費收費標准一般比住宅水電費高兩倍其主要原因在於:1.建設標准不同。商住人防和消防的建設標准高,開發商成本高;
2.產權年限不同。民用70年,商住兩用40
50年;
3.稅費差異。首套普通住宅房在未來轉讓是契稅是1.5%,而商住兩用房則是按3%繳納;
4.貸款條件限制。商住兩用房不能用公積金貸款,即便貸款只有五六成按揭,首付和貸款利率都是很高的。
商業用水顧名思義,就是從事商業活動(如餐飲、商超等)所用的水。城市用水可分為居民用水和商業用水,其中商業用水價格較高。商業用水多數是循環在用,農田多數是靠雨水。做生意的利潤一般都很大,所以政府收的費用都相對於居民費用高,可防止暴利,所以有的行業成本高利潤低。商業用水標准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8.污水處理費: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戶用水1.50元/立方米。
9.中水:1.00元/立方米,暫不徵收污水處理費。
調整後的自來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到戶價由現行每立方米1.75元調整為2.60元(價內含基本水價1.93元,水資源費0.25元,污水處理費0.36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0.06元)。
2、工業生產用水到戶價由現行每立方米2.10元調整為2.90元(價內含基本水價2.05元,水資源費0.25元,污水處理費0.50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0.10元)。
3、經營服務業用水到戶價由現行每立方米3.20元調整為4.30元(價內含基本水價3.25元,水資源費0.25元,污水處理費0.65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0.15元)。
4、特種行業用水由現行每立方米4.00元、8.00元統一調整為16.00元(價內含基本水價14.68元,水資源費0.25元,污水處理費0.92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0.1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四十一條
國家實行分類電價和分時電價。分類標准和分時辦法由國務院確定。對同一電網內的同一電壓等級、同一用電類別的用戶,執行相同的電價標准。
第四十二條
用戶用電增容收費標准,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許可權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變更電價。
第四十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許可權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
『捌』 淄博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正常運行,提高城市污水處理水平,根據《山東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公共管網供水以及自備水源(包括自備井和從江河湖泊取水)向城市排水設施(包括接納、輸送城市污水、廢水和雨水的管網、溝渠、河渠、泵站、起調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用戶),應當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
已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污水排污費和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第四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由市、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水資源費征管許可權代征。第五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或者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六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用戶實際用水量按月計征。
使用公共管網供水的用戶,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戶,已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未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第七條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污水,其污水處理後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規定的一級或者二級標準的,由用戶提出申請,經環境保護部門確認,由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負責污水處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核定水量後,按照補償城市排水管網運行維護費的原則和先征後返的方式,適當核減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的具體核減標准,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八條持有《特困職工證》或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城市居民,生活用自來水每戶每月用水量不超過8立方米的,按徵收標準的70%收費;每戶每月用水量超過8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標准收費。第九條企業繳納的城市污水處理費計入生產成本或者管理費用。第十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具體徵收及解繳程序和方式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一條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季度向城市污水處理費代征部門支付代征手續費。代征手續費的標准按照實際繳入財政專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的1.5%執行。第十二條代征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山東省非稅收入繳款書。第十三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全額納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中張店區、淄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徵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全額納入市級財政專戶。
收取的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第十四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用於以下事項:
(一)向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企業支付污水處理服務費;
(二)污水處理設施和城市排水設施、排污管網、排污泵站等相關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三)支付代征手續費。第十五條城市污水處理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坐支、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第十六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的使用實行預決算制度。當年度城市污水處理費使用決算以及下一年度城市污水處理費使用預算,由負責污水處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同級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十七條污水處理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城市污水處理費。價格、財政、環境保護和負責污水處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對污水處理企業的污水處理成本和質量進行定期監審,監審結論應當作為撥付城市污水處理費的主要依據。第十八條用戶應當按期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逾期不繳納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城市污水處理費2‰的滯納金,並可處應繳數額2倍的罰款。
本條前款規定的罰款,屬非經營性活動的,罰款不得超過2000元;屬經營性活動的,罰款不得超過30000元。
未按照規定標准、期限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九條污水處理企業應當保障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到達標排放。污水處理企業未能達標排放的,由環境保護部門予以處罰;對擅自停止運行或者未達標排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部門提出建議,由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停止撥付或者扣減城市污水處理費。
『玖』 政府給污水處理的補貼是多少
法律分析:我國各地污泥處置的補貼方式不同,但都是以環保項目能夠長遠可持續的運行為目的。在補貼額度方面,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都以污泥處置方式以及達到的效果為衡量標准。
法律依據:《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應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考慮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調整。收費標准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並合理盈利。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准但尚未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應當結合污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准。未徵收污水處理費的市、縣和重點建制鎮,最遲應於2015年底前開征,並在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