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船舶壓載水的排除怎麼操作
首先你得說說你的是什麼船啊>?
多大啊!
如果你的是幾百噸的船,那千萬不能按一樓的說法做.
㈡ 船舶壓載水排放操作步驟請詳細說明
大副按《船舶壓載水管理計劃》負責船舶壓載水的具體管理工作並按代理要求做好抵港壓載水申報工作。
2.5 木匠負責按大副指令執行壓載水的注/排、換艙和水艙測量操作。
2.6 三管輪負責執行大副指令,操作並定期檢查和保養泵浦及系統。
2.7 甲板部與輪機部建立《壓載指令簿》,確保信息溝通准確、規范。
2.8 木匠應按大副事先填寫的《壓載指令簿》,書面通知三管輪具體的壓/排水作業。作業時保持與三管輪和大副的溝通,確保各項操作準確無誤,要勤測水位,避免壓載泵空轉或水從空氣管溢出,以防造成其它事故。
2.9 三管輪和木匠應估算作業完成時間,若水位變化超出預期應即停泵,及時查明原因和解決問題。
2.10 高邊櫃或水線上壓載水櫃只能用泵壓載,故更要勤測水位,木匠和三管輪要及時轉換壓載艙或調整速率,以低速率完成所剩容積的壓載工作。
2.11 三管輪按照大副指令,准確操作壓載泵及有關閥門,與木匠保持聯系。若有任何疑問應及時查詢清楚。
2.12 注/排或置換壓載水作業完成後,大副要把壓載水的作業時間、數量、艙位、船位等,記錄在《壓載水記錄簿》上。
2.13 三管輪負責壓載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必須保持設備設施處於良好使用狀態,防止不能正常排水影響裝貨和船期。
2.14 大副妥善保管好《壓載水記錄簿》,自完成最後一項記錄之日起,存船2年。
2.15 壓、排水注意事項
2.15.1 壓載水置換在距最近陸地大於200海里 ,水深大於200米海域進行。如條件無法滿足,應在距最近陸地大於50海里,水深大於200米海域進行。
2.15.2 採用順序法進行壓載水置換,要求置換95%以上艙容的壓載水;採用溢流法進行壓載水置換,要求注入3倍於艙容的壓載水並隨船齡增加而增加。
2.15.3 貨艙壓/排水,注意自由液面對船舶穩性和貨艙艙壁的影響,以安全為前提,選擇適當時機進行。壓載前先打開壓載水管盲板,移放在安全處所,並將污水管的吸口封死,以防污水閥泄漏將壓載水倒流到其它貨艙,壓載後將艙蓋圍筋打緊;壓載或排放時,打開透氣孔和道門,避免船體和艙蓋變形;載貨前,壓載水管須用盲板封死;裝有二氧化碳滅火管路,壓載時將二氧化碳管路閥門關閉,裝貨時,重新復位。為保證航行安全,要求空載航行必須重壓載(貨艙壓載)。
2.15.4 無貨艙壓載系統的船舶,若需貨艙壓載,須取得公司相關部門的同意後方可進行。壓載前,應確認大艙已清掃干凈,打開該貨艙的雙層底壓載櫃人孔蓋,通過雙層底壓載系統將水注入。排水時,如壓載水泵無法完全排空貨艙時,利用潛水泵抽干。不得利用貨艙污水系統排壓載水,以防可能因其它貨艙污水閥門關閉不嚴或泄漏,導致壓載水滲入其它貨艙或貨處所造成貨損/污染。
2.15.5 壓載水作業宜選擇白天進行。必須夜間進行時,確保防範措施充分。
2.15.6 日常工作中,密切注意各貨艙的喉管(空氣管/測量管)情況,發現有破損,通知輪機長盡快修理。船上不能自修時,應記錄並開列清單報船舶總管安排修理;對安全構成影響的破損,應及時報告船舶總管。
2.15.7 航行中進行壓載水作業,嚴格注意自由液面的影響,確保船舶穩性。如天氣海況惡劣,必須首先考慮船舶安全,可另找時機、地點進行壓載水更換作業
2.15.8 在港口、錨地排放壓載水前,須先徵得港口當局同意。許可後,應先檢查壓載水有否油漬,排放壓載水要有人全過程中監控,注意觀察其水質是否被污染。
2.15.9 壓載水泵、管路系統等應保持清潔,所壓入的水應是清潔的,避免排壓載水時造成污染。在內河壓入的壓載水,應在公海進行置換。條件許可,也可設幾個專用櫃,專門壓載河水。以便在條件允許時對沉積物進行處理。
2.15.10 壓雙層底櫃盡量採用自然壓入法進行壓載。若時間不足,可先泵入3/4壓載水,其餘部分用自然壓入法壓滿。
2.15.11 高邊櫃壓載,盡可能避免相鄰貨艙有貨物時進行,以防高邊櫃滲漏或被裝卸設備碰漏,造成貨損。
㈢ 阿法拉伐壓載水處理裝置結構與原理
1、首先一定壓力的壓載水從進口沿著切線進入後做外旋轉運動。
2、其次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密度大的垃圾和浮游生物被拋向側壁。
3、最後壓載水也按照螺旋線向下運動,就可以了。
㈣ 壓載水處理技術應滿足哪五方面的性能要求
1.電磁強氧化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徵在於:裝置系統全部為機電設備,可速開速停,易於控制;裝置系統可根據船舶結構特點,設計成一體式或分體式安裝,(本發明按一體機闡述),包括臭氧發生系統1,高頻電磁發生系統2,含有固態觸媒的電磁反應系統3,電氣控制系統4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強氧化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徵在於:該裝置能耗和噪音低,運行成本低廉,不需隨船攜帶水處理葯劑,運行時只以空氣、電力為原料,大大減輕了船載負荷,杜絕了二次污染。
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磁強氧化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徵在於:該裝置運行不會產生二次污染,相反該系統反應後產生的最終尾氣可分解為對人體有益的富氧氣體,經處理後可作為新鮮空氣補充到船舶艙室。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磁強氧化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徵在於:該裝置強氧化廣譜性強,能快速消滅(滅活)水體中的浮游生物,菌類,藻類等。因此,該裝置具有安全、簡便、快速殺菌滅藻、徹殺浮游生物且無殘留毒性。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磁強氧化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其特徵在於:該裝置對水體中的有機物和無機物有較好的處理效果,極適用於對船舶壓載水的處理。
㈤ 有誰知道船舶壓載水處理系統嗎
壓載水處理主要是針對防止生物污染的問題
在A地區加了壓載水,在離B地區港口一定內距離內是不允容許隨便排放壓載水的
船舶航行中,壓載是一種必然狀態。船舶在加裝壓載水的同時,海水中的生物也隨之被加裝入到壓載艙中,直至航程結束後排放到目的地海域。壓載水跟隨船舶從一地到它地,從而引起了有害水生物和病原體的傳播。壓載水的無控制排放可能會對海洋生態系統、社會經濟和公眾健康造成危害。
一般來說,
對壓載水的處理過程分為「過濾」、「電解海水產生次氯酸鈉殺菌」、「中和」三步。
㈥ 菜鳥請教一下關於壓載水處理系統的作用
經過電解的海水有某種離子,這種離子就能殺死壓載水裡面的微生物。就像水管上開個支管加葯一樣。不過壓載水處理是利用壓載水進行電解,然後再回原系統。
㈦ 壓載水處理裝置TRO通訊報警怎麼處理
滿足排放要求,在壓載水排放時就要對其進行處理,
PTRO通訊報警一般先檢查通信參版數配置權是否正確,
如果是串口通信的就檢查串口號,波特率等,
如果是網路通信的就檢查IP地址是否配置好。
通信參數沒有問題的話,那就要堅持物理的通信線纜是否正常了。
使用的處理裝置就是壓載水處理裝置。
壓載水處理裝置原理不同,
目前來講大約有如下廠家進行壓載水處理裝置的研製和開發。其原理和示意圖如下:
進過處理裝置處理之後,達到排放標准就可以排放了。
㈧ 船舶壓載水的處理方法及注意事項
排空法:排空法又稱為逐一更換法。指將船舶壓載水用泵排放干凈,清洗船舶艙底的沉積物,然後注入潔凈深海海水。這種方法的優點是:能夠比較徹底地對壓載水進行有效置換,三種置換方法中置換最為徹底的一種,並且完成壓載水置換的時間也比較短。該法的缺點是:由於排放壓載水能夠改變船舶的吃水差以及船舶的穩性,對船舶的固有剪力和彎矩也會產生影響,因此每個壓載艙不能太大,這就會增加壓載水艙的數量。排空的過程中,要進行細的計劃和監控維持船舶的穩定性和吃水差。在惡劣的天氣條件下,為了保證船舶的安全行,不適宜採用排空法
溢流法:溢流法又稱為注入頂出法。從壓載艙底部泵入清潔深海海水,使原來壓載水通過溢流孔從頂部排出的方法。該法的優點是:不改變船舶的穩定性和吃水差,對船舶局部強度影響不大,不會產生貨物移動位置的不良後果;使用該方法時,不需要進行周密的計算,船員的操作較簡單;在惡劣天氣條件下也可進行操作;對船舶的壓載水管系不用作大的修改。該法的缺點是:置換過程中泵和管系的壓力增大,容易造成對管系的破壞;置換過程中壓載艙壓力增大同樣也存在著危險;採用這種方法的船舶頂部要設計溢流的埠。
目前,溢流法是在船舶上應用的最普及的一種壓載水置換方法
稀釋法:稀釋法是通過管路的設計,將清潔的海水從壓載艙頂部注入同時從底部排出的法。稀釋法因涉及船舶設備、管路的改進或添置,因此僅僅在新船上使用。
過濾法:過濾法可直接濾去外來生物。通過選擇合適網目的濾網,可以去除不同的生物群。一般來說,50um濾網可濾掉浮游生物,20um的濾網能濾去大部分浮游藻類。但是壓載水中含有大量的絮狀物,容易堵塞濾網,因此對濾網要進行反復沖洗,比較耗能和浪費時間。因此過濾法通常用於壓載水的預處理。
超聲波法:超聲波可以在局部產生數網路的高溫和數百大氣壓的高壓,從而將海生物殺死並粉碎。超聲波功率在水體中的空化效應所產生的高壓、沖擊波、聲流和剪切力能夠有效地破壞藻類的細胞結構,抑制葉綠素的合成。
㈨ 裝完壓載水處理系統是不是不用換水了
不是。壓載水是在同一COTP區域內壓進再排出,也適用於這一要求;即壓載水必須經過處理系統處理後才能進行。所以是需要換水的,不是不用換水了。NBIC將會在壓載水排放前審核壓載水處理系統是否使用。壓載水來自於從美國公共供水系統。
㈩ 船舶壓載水最新規定
船舶壓載水指為控制船舶橫傾、縱傾、吃水、穩性或應力而加裝到船上的水及懸浮物質。
船舶壓載水處理方法
排岸法
是指利用岸基壓載水處理裝置來進行船舶壓載水處理。相對來說岸基設備的開發限制少,比較容易達到公約規定的D-2標准。但它增加了港口方面的負擔,對於一些裝卸速度快的船舶,可能會影響其船期。
化學處理法
臭氧(O3)處理。臭氧是一種強氧化劑,氧化還原電位高達2.07V,足以致死壓載水中的入侵微生物,而且不存在二次污染問題。但臭氧會加快壓載艙的腐蝕,並且投加量不易調節,需要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進行管理和維護,不適應船舶的環境空間和技術力量。因此臭氧法並不適於船上船舶壓載水處理。
氯化法。氯化法對船舶壓載水處理以去除浮游植物和原生動物以及細菌是可行的,但對不同的目標生物所需的氯含量不同。一般的少量氯對殺死壓載水中的細菌有明顯效果;而對於浮游藻類,因為耐受性強,需要較高的有效氯含量進行處理,如對於扁藻在氯化處理中有效氯含量高達40mg/L,仍不能達到去除的目的。
羥基自由法。羥基具有極強的氧化能力,與氟的氧化能力相當,參與反應屬於游離基反應,反應速度快,能很容易地氧化分解各種有機物和無機物,最終生成物是CO2和H2O,無剩餘污染。所屬的航運公司應當將相關法律法規和《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及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中關於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的要求納入安全管理體系。需要置換壓載水的船舶應當在距離最近陸地至少20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實施壓載水置換;航程小於200海里的,可在距離最近陸地至少5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實施置換。我國與相鄰國家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照《公約》要求需要處理壓載水的船舶,其排放的壓載水中存活水生生物含量應當滿足每立方米水體中最小尺寸大於等於50微米的存活水生生物少於10個;每毫升水體中最小尺寸小於50微米且大於等於10微米的存活水生生物少於10個;有毒霍亂弧菌每100毫升少於1個菌落形成單位;埃氏大腸桿菌每100毫升少於250個菌落形成單位;腸道球菌每100毫升少於100個菌落形成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