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廢水知識 > 塑料包裝袋回用管理規定

塑料包裝袋回用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22-11-25 22:37:51

『壹』 塑料袋禁止使用規定

法律分析: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製品替代產品得到推廣,2025年底全國范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或者轉移、使用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禁止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

第四十八條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貳』 廢塑料的國家規定

一、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新規定將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將嚴格禁止一些不負責任的廢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料。

2、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從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於0.025mm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於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料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包括被危險化學品、農葯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製品(如輸液器、血袋)等。

5、無符合環保要求污水治理設施的,禁止從事廢編織袋造粒、缸腳料淘洗、廢塑料退鍍(塗)、鹽鹵分揀等加工活動。

6、對廢塑料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禁止交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或個人處置。

7、禁止露天焚燒廢塑料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

二、新規定適用於在中國國內回收的廢塑料和進口的廢塑料。尤其對於進口廢料,再生行業必須切實遵守所有相關的政策,並禁止從事以下活動:

1、禁止進口未經清洗的使用過的廢塑料。

2、禁止將進口的廢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進口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將進口廢塑料委託給其他企業代為清洗。

3、禁止將進口廢塑料分揀或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廢塑料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將進口廢紙中的廢塑料,未經清洗處理直接出售。

新規定要求再生企業一旦發現屬於國家禁止進口類或者不符合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的進口廢塑料,立即向口岸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和所在地環 保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相關處理工作。

此外,還鼓勵廢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對廢塑料加工利用散戶實行集中園區化管理,集中處理廢塑料加工利用產生的廢水、廢氣 和固體廢物。

規定要求省級環保、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核查並公布合格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名單;對核查發現問題的,應當依法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只有通過監管機構檢查的再生企業才允許進口廢舊塑料。

(2)塑料包裝袋回用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一、按再利用途徑的不同可分為:

1、再生塑料:經工廠模塑、擠塑等預先加工後,用邊角料或不合格模製品在二次加工廠再加工制備的熱塑性塑料。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廢棄的工業塑料制備的熱塑性塑料。

3、回收塑料:由經清洗和粉碎的廢棄製品製得的塑料。

4、可重復使用塑料:成型後製品可以多次重復使用,且性能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廢棄後,允許被回收,並經過一定處理後,可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廢棄後,不允許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類塑料。

二、《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或致行業重新洗牌:

工信部公布《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明確了行業新建、已建的三大重點類型企業在廢塑料處理能力上的門檻。

該規范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還有《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業內人士稱,新的行業規范或將帶來全行業的洗牌效應。

作為環保要求門檻高的行業,該規范明確了「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熱塑性廢塑料原料並不包括受到危險化學品。

農葯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製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種工程塑料。《規范條件》出台後將利於龍頭企業投資這一領域。

因為大量小作坊既污染了環境,也不利於行業進一步發展。對整個行業而言,一批不成規模、技術勢力弱的企業將首當其沖被責令整改。預測未來我國廢塑料應用市場規模將達到逾千億元規模。

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2018年起全國試行,誰損害,誰賠償:

2017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公布從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方案》規定,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做到應賠盡賠。

在試點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礎上,此次印發的方案對部分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

一是將賠償權利人范圍從省級政府擴大到市地級政府,提高賠償工作的效率。

二是要求地方細化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具體情形,明確啟動賠償工作的標准。

三是健全磋商機制,規定了「磋商前置」程序,並明確對經磋商達成的賠償協議,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賠償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叄』 用過的塑料袋如何處理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難降解的塑料包裝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還有我們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對環境污染很嚴重,埋在土壤中很難分解,會導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燒會導致大氣污染,所以現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購買東西時最好自備工具,減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現狀及其危害

塑料製品作為一種新型材料,具有質輕、防水、耐用、生產技術成熟、成本低的優點,在全世界被廣泛應用且呈逐年增長趨勢。塑料包裝材料在世界市場中的增長率高於其它包裝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裝材料的年平均增長率為8.9%。

我國是世界上十大塑料製品生產和消費國之一。1995年,我國塑料產量為519萬噸,進日塑料近600萬噸,當年全國塑料消費總量約1100萬噸,其中包裝用塑料達211萬噸。包裝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廢舊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丟棄在環境中。這些廢舊塑料包裝物散落在市區、風景旅遊區、水體、道路兩側,不僅影響景觀,造成「視覺污染」,而且因其難以降解對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危害。

據調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為廢舊塑料包裝物,每年總量約為14萬噸;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為廢舊塑料包裝物,每年總量約為19萬噸。天津市每年廢舊塑料包裝物也超過10萬噸。北京市每年廢棄在環境中的塑料袋約23億個,一次性塑料餐具約2.2億個,廢農膜約675萬平方米。人們對此戲稱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於「視覺污染」,和「潛在危害」:

1、「視覺污染」。在城市、旅遊區、水體和道路旁散落的廢舊塑料包裝物給人們的視覺帶來不良刺激,影響城市、風景點的整體美感,破壞市容、景觀,由此造成」視覺污染「。

2、「潛在危害」。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環境後,由於其很難降解,造成長期的、深層次的生態環境問題。首先,廢舊塑料包裝物混在土壤中,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將導致農作物減產;第二,拋棄在陸地或水體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被動物當作食物吞入,導致動物死亡(在動物園、牧區和海洋中,此類情況已屢見不鮮);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很難處理:填埋處理將會長期佔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適用於堆肥處理,分揀出來的廢塑料也因無法保證質量而很難回收利用。

目前,人們反映強烈的主要是「視覺污染」問題,而對於廢舊塑料包裝物長期的、深層次的「潛在危害」,大多數人還缺乏認識。

二、國內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國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關情況

早在1985年,美國入均消費塑料包裝物就已達23.4公斤,日本為20.1公斤,歐洲為15公斤。進入九十年代,發達國家人均消費塑料包裝物的數量更多(我國1995年人均消費塑料包裝物和其它塑料製品為13.12公斤)。從消費量來看,似乎發達國家的「白色污染」應該很嚴重,實則不然。究其原因,一是發達國家很早就嚴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隨手亂扔廢舊塑料包裝物,基本消除了「視覺污染」。二是發達國家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較高。以美國為例,80年代以前,處置廢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後來發現塑料長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後,他們轉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現在已建立起了一套嚴密的分類回收系統,大部分廢舊塑料包裝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轉化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無害化處置,也基本消除了廢舊塑料包裝物的潛在危害。

美國制定了《資源保護與回收法》,對固體廢物管理、資源回收、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技術研究、系統建設及運行、發展規劃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加利福尼亞、緬因、紐約等10個州先後出台了包裝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資源法》、《節能與再生資源支援法》、《包裝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專門條款,以促進製造商簡化包裝,並明確製造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各自的回收利用義務。德國在《循環經濟法》中明確規定,誰製造、銷售、消費包裝物品,誰就有避免產生、回收利用和處置廢物的義務。德國的《包裝條例》將回收、利用、處置廢舊包裝材料的義務與生產、銷售、消費該商品的權利掛鉤,把回收、利用、處置的義務分解落實到商品及其包裝材料的整個生命周期的各個細微環節,因而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實效性。

2、我國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國開始從行政和技術兩個方面採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強管理。例如,社會上較為關注的鐵路兩側的」白色污染「問題,通過加強管逗已取得顯著改觀。鐵路部門從1994年下半年開始,在沿線分區劃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車採用袋裝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拋棄廢物。乘務員也不象以前那樣,將車箱垃圾直接掃出窗外,而是將垃圾袋卸在車站,由車站集中處理。目前,採用袋裝垃圾的列車越來越多,隨意向車外扔垃圾的現象越來越少。已有2.9萬公里的線路兩側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實踐證明,加強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難降解的塑料包裝物。杭州是我國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於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環衛局、工商局、衛生局聯合發布了《關於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將此通告在《杭州日報》上連續刊登三天。管理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一些個體流動商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杭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第35條規定:禁止銷售、使用泡沫塑料製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違者可處500~5000元罰款。該《條例》將於1997年9月15日起實施。武漢、哈爾濱、福州、廣州、廈門、寧波、汕頭等城市也頒布了有關政策、法規,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過採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從實踐的結果來看,單靠禁止是很難徹底解決「白色污染」問題的,上述頒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紙製品或可降解塑料製品代替原來的難降解的泡沫塑料製品。但是替代品在價格和品質上均無法與普通塑料製品競爭。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僅靠行政命令,不考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操作起來是很困難的。

第三,強制回收利用。清潔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可以重復使用,或重新用於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築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體廢物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通用原則。回收利用不僅可以避免「視覺污染」,而且可以解決「潛在危害」,緩解資源壓力,減輕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負荷,節約土地,並可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這是一個標本兼治的好辦法。但回收利用應該在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垃圾之前。從垃圾場里重新分揀廢舊塑料包裝物,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廢塑料的利用價值也很低。因分揀出來的廢塑料製品太臟,也難以按材質分類,質量無法保障。北京市環保局在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了「回收利用為主,替代為輔,區別對待,綜合防治」的技術路線。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環保局與市工商局聯合發出了《關於對廢棄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須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產、經銷一次性塑質餐具(包括托盤、碗、杯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負責回收利用廢棄餐具,也可以委託其他單位回收利用。《通知》還規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須達到30%,1999年達到50%,2000年達到60%。《通告》發布後,生產、經銷單位和個人立即到當地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計劃和具體保證措施。這是北京市解決「白色污染」的一個突破口。在取得實效後,將逐步增加強制回收利用的廢塑料製品的種類和比例,最終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環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調研報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確定通過回收再利用達到節約資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計劃書」、「試點工作運行圖」、「試點工作進度大綱」,並在籌備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產業協會」。

在技術方面,一是採取以紙代塑。紙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纖維素,廢棄後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決前面所說的「潛在危害」,但也會帶來新的環境問題:首先造紙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國的森林資源並不富裕;其次造紙過程中會帶來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紙製品尚不能與塑料製品抗衡。目前,我國也有以甘蔗桿、稻草為原料生產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處於試驗階段。

二是採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裝製品的生產過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劑(如澱粉、改性澱粉或其它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使塑料包裝物的穩定性下降,較容易在自然環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區已有19家研製或生產可降解塑料的單位。試驗表明,大多數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環境中暴露3個月後開始變薄、失重、強度下降,逐漸裂成碎片。如果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則降解效果不明顯。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個不足:一是多消耗糧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製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視覺污染」;三是由於技術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製品不能徹底解決對環境的「潛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於含有特殊的添加劑而難以回收利用。

『肆』 青島市防治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塑料包裝袋污染環境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環境保護,防治一次性資料餐具和塑料包裝袋污染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各級環保、工商行政、環衛、衛生、技術監督等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監察機構應當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負責對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資料餐具和塑料包裝袋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鼓勵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和使用紙制、布制和其他易消納降解、可重復利用的餐具和購物包裝袋。第五條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及厚度在0.025毫米(含0.025毫米)以下的塑料包裝袋。
自2000年5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包裝袋(資料復合包裝袋除外)。第六條一次性可降解餐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採取相應的回收利用措施。第七條對違反本規定第五條規定,在本市生產一次性塑料餐具或不符合規定的塑料包裝袋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第八條對違反本規定第五條規定,在本市銷售或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或不符合規定的塑料包裝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第九條對在公共場所亂丟塑料包裝袋或一次性餐具的,由城市管理監察機構責令清除,並處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第十條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伍』 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

第一條為促進生態省建設,實現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防治一次性塑料製品對環境的污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經濟特區內禁止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厚度在0.030毫米以下(含0.030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盤、碟、杯等餐具。

在本經濟特區內禁止商品零售場所、服務場所在經營和服務中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裝袋。食品保鮮袋除外。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調整禁止或者限制的塑料製品種類,並向社會公布。

本條所禁止的塑料購物袋、塑料包裝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以下統稱一次性塑料製品。第三條對0.030毫米以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以下簡稱合格塑料購物袋),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對商品零售場所、服務場所銷售合格塑料購物袋,徵收廢舊塑料袋回收處置費。第四條保護良好生態環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應當樹立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防治一次性塑料製品對環境的污染。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防治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有關工作協調機制,並將限制一次性塑料製品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對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情況進行監控。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訂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環境防治規劃、計劃,提出需要禁止和限制的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種類,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七條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負責一次性塑料製品生產的監督管理,查處生產本規定第二條和國家禁止的一次性塑料製品的行為,監督檢查企業生產符合本規定和國家有關標準的合格塑料購物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市場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城市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廢棄的一次性塑料製品的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與改革、建設、商務、旅遊、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社會廣泛開展對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和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的宣傳教育活動,在車站、碼頭、機場、旅遊風景區、主要交通路口以及其他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設置限制一次性塑料製品的有關標志,製作相關的公益廣告,進行廣泛的宣傳活動。第九條工會、共青團、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團體和組織應當協助開展限制一次性塑料製品,保護環境的相關工作。

學校和幼兒園應當採取各種形式,對青少年、兒童開展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法制教育。

鼓勵、支持各類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開展各種形式的防治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的宣傳活動。第十條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防治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的宣傳。免費刊載、播放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防治一次性塑料製品污染的公益廣告。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予以曝光,營造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第十一條商品銷售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地方設置提示牌,提倡消費者使用環保購物袋和節約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第十二條禁止商場、賓館、集貿市場、旅遊景點、飲食、娛樂、運輸車船、車站碼頭、醫院等公共場所向消費者提供本規定第二條禁止的一次性塑料製品。第十三條生產厚度在0.030毫米以上的塑料購物袋,應當符合國家產品標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印(貼)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

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應當建立購銷台賬制度,不得銷售沒有合格產品標志的塑料購物袋。

銷售塑料購物袋應當明碼標價,並按標價足額收取價款。

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得向消費者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或者將塑料購物袋價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並收取。

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商品零售場所,其開辦單位和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市場內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管理,督促各商戶銷售、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可以在經營場所內設立專營(或兼營)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對其經營場所內的塑料購物袋實行統一采購和銷售。

『陸』 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裝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城市生活垃圾袋裝管理,減少污染和塵土垃圾,進一步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生活垃圾袋裝管理,是指將生活垃圾(含經營和社會公益活動產生的垃圾)裝入垃圾袋,集中收集和運輸的管理。第三條凡在本市各區(郊區的農村除外)、縣屬建制鎮、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工礦區的所有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居民、暫住和過往人員,均應當遵守本規定。第四條生活垃圾袋裝管理在市、區、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主管並組織實施,居民委員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各級市容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應當配合主管機構,保障本規定的施行。第五條報社、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單位,應當加強生活垃圾袋裝管理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影劇院、文化站、廣告經營單位和各類學校,應當結合各自的放映、演出、廣告發布和教學活動,配合開展生活垃圾袋裝管理的宣傳。第六條單位和居民必須自行將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裝入垃圾袋中,扎封袋口後按下列規定方式收集,並運至指定的站點:
(一)居民的袋裝生活垃圾,由居民委員會代為統一委託專職清掃保潔人員按規定時間上門收集,並由其及時運輸。
(二)機關、學校、廠礦、店鋪等單位的袋裝生活垃圾,由該單位自行收集和運輸。
(三)機場、碼頭、車站、停車場、地下和空中通道(含天橋、立交橋)、文化體育娛樂場館、集貿市場、早(午、夜)市攤群、經營服務點等公共場所的袋裝生活垃圾,由其管理部門或經營者負責收集和運輸。第七條居民委員會、單位和公共場所管理部門委託收集和運輸袋裝生活垃圾,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勞務費用。委託勞務,應當簽訂合同,按照合同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委託勞務後,委託方在生活垃圾袋裝管理中的主體屬性和責任不變。第八條生活垃圾塑料袋必須具備適當強度和容量,由指定廠家生產,使用者可以到當地居民委員會或者商店購置,亦可用廢舊物資向指定的物資回收站點換購。強度和容量適當的其他包裝袋,也可以作為生活垃圾袋使用。
各商店、農貿市場等經銷單位,應當選用強度、容量適當的塑料袋裝放所售物品,以利於顧客將包裝袋作垃圾袋使用。
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利用生活垃圾塑料袋發布廣告,並將載有廣告的塑料袋贈送居民使用。
利用生活垃圾袋發布廣告,須經市容等部門批准。第九條在生活垃圾袋裝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區(縣)市容管理部門及其依法委託的組織,責令改正,限期清運,並按下列規定給予罰款:
(一)不實行生活垃圾袋裝而亂扔、亂倒生活垃圾的,按照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元罰款;
(二)在道路或者戶外場地堆放、中轉生活垃圾的,按照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本規定收集和運輸袋裝生活垃圾的,對單位和公共場所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一條對違反本規定,經指出而拒絕改正的,由市容管理部門或委託的組織責令限期整改。第十二條罰款必須開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據。罰款收入一律上繳財政。第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又不按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四條對不服從管理,侮辱、毆打管理和執法人員,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五條執法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執行公務時,必須佩戴統一的標志,或者出示證件。對亂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本規定由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十七條本規定自1995年3月1日起施行。

『柒』 食品用的塑料包裝能夠反復使用嗎

日常生活中重復使用塑料袋包裝食品是司空見慣的事,其實這種做法於健康不利。

包裝食品的塑料袋通常其向外一面都印有文字或圖案。國外有學者對17種不同種類的塑料麵包袋的印刷部分進行了測試,每個袋子含鉛量平均為26毫克。若用弱酸溶液做提取處理,不到10分鍾即可測出,約6%的鉛已轉移到了弱酸溶液中。人們將包裝食品的包裝袋翻過來再次包裝食品,就會使印刷的文字或圖案直接接觸食品,污染食品。若食品含有弱酸性,則鉛的熔出率倍增,盡管這些鉛進入人體,短時間內不一定會對人體健康產生明顯的威脅,但鉛是一種很難排泄出體外的重金屬,經常接觸含鉛製品,鉛就會在體內蓄積,達到一定量就會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及內分泌系統產生難以恢復的損傷。因此,有關專家建議,食品包裝袋上的圖案應禁止用鉛印刷。作為人們的防範措施,則是不應將已使用過的塑料食品袋再重復使用。

黑色塑料袋所使用的著色劑是食品包裝專用炭黑,其中通常含有一種叫做苯並花的雜質。苯並花是一種很強的致癌物質,所以平時生活中,盡量不要使用黑色塑料袋。
日常生活中重復使用塑料袋包裝食品是司空見慣的事,其實這種做法於健康不利。

包裝食品的塑料袋通常其向外一面都印有文字或圖案。國外有學者對17種不同種類的塑料麵包袋的印刷部分進行了測試,每個袋子含鉛量平均為26毫克。若用弱酸溶液做提取處理,不到10分鍾即可測出,約6%的鉛已轉移到了弱酸溶液中。人們將包裝食品的包裝袋翻過來再次包裝食品,就會使印刷的文字或圖案直接接觸食品,污染食品。若食品含有弱酸性,則鉛的熔出率倍增,盡管這些鉛進入人體,短時間內不一定會對人體健康產生明顯的威脅,但鉛是一種很難排泄出體外的重金屬,經常接觸含鉛製品,鉛就會在體內蓄積,達到一定量就會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及內分泌系統產生難以恢復的損傷。因此,有關專家建議,食品包裝袋上的圖案應禁止用鉛印刷。作為人們的防範措施,則是不應將已使用過的塑料食品袋再重復使用。

黑色塑料袋所使用的著色劑是食品包裝專用炭黑,其中通常含有一種叫做苯並花的雜質。苯並花是一種很強的致癌物質,所以平時生活中,盡量不要使用黑色塑料袋。

『捌』 塑料包裝袋的政策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鑒於購物袋已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今後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應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並將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包裝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塑料包裝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國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購物袋。塑料包裝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已經限制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使用。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從源頭上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生產耐用、易於回收的塑料購物袋,引導、鼓勵群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嚴格限制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使用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以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發展改革委要抓緊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質檢總局要加快修訂塑料購物袋國家標准,制訂醒目的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研究推廣塑料購物袋快速簡易檢測方法,督促企業嚴格按國家標准組織生產,保證塑料購物袋的質量。
二、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是使用塑料購物袋最集中的場所,而且大多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為引導群眾合理使用、節約使用塑料購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必須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並在商品價外收取塑料購物袋價款,不得無償提供或將塑料購物袋價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並收取。商務部要會同發展改革委制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並切實抓好貫徹落實,逐步形成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市場環境。
三、加強對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
質檢部門要建立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對違規繼續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要完善質量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曝光、召回、整改、處罰等制度。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對違規繼續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等行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要加強對市場內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戶銷售、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要建立購銷台賬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流入市場。
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遊景區等不得向旅客、遊客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包裝袋),鐵道、交通、民航、旅遊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四、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環衛部門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理,切實減少被混入垃圾焚燒或填埋的廢塑料數量。廢舊物資回收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廢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導、支持物資回收企業建立健全回收網點,充分利用價格杠桿和提供優質服務等措施促進廢塑料的回收,大力推進規模化分揀和分級利用,充分發揮塑料資源的效用。
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廢塑料回收利用過程的環境監管,制訂環境准入條件、污染控制標准和技術規范並監督實施,建立廢塑料從回收、運輸、貯存到再生利用的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
科技部門要加大對廢塑料處理處置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開發推廣提高廢塑料利用附加值的技術和產品,提高廢塑料資源利用水平。
財政、稅務部門要盡快研究制定抑制廢塑料污染的稅收政策,利用稅收杠桿調控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支持、鼓勵廢塑料綜合利用產業的發展。
五、大力營造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結合環境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採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重點選擇社區、村鎮、學校、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及車站、機場、旅遊景點等場所,廣泛宣傳「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傳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重要意義,使廣大群眾和生產、銷售企業牢固樹立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自覺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依法生產、銷售合格塑料購物袋。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購物袋,減少使用塑料袋,引導企業簡化商品包裝,積極選用綠色、環保的包裝袋,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免費為群眾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共同營造節制使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六、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工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職能部門制訂具體辦法並抓好落實。發展改革、商務、質檢、工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限產限售限用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行政監察和執法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玖』 國家對塑膠廢品回收有什麼明確規定

塑膠五金回收是指回收利用的一種。將不合出廠規格的產品、破的舊的或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的物品、不符合規定的技術規范,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才可使用的產品、半成品或成品進行回收利用,從新舊物資生產資料中分離出有用物質進行物理或機械加工成為再利用製品。減少環境污染,提高物資再循環利用的行業。 塑膠五金回收中的環境教育: 一種新的社會發展模式能否在一個國家順利實施,受該國的國民價值觀、道德觀的影響很大,國民的積極參與是建立新社會發展模式的必要條件 另一方面,企業的生存依賴消費者,那麼在有經濟利益的前提下,消費者的消費取向決定了企業的生產方向,故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提高對企業環境意識的提高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因此環境教育對於德日靜脈產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加強對學校、企業、社會各個層次多渠道的教育,德國和日本為本國靜脈產業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公眾基礎,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和企業的環境意識都得到明顯提高。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要求。然而中國當前缺乏關於再生資源管理的基本法規,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業的發展在實際操作中表現為缺乏執法管理的依據,這就使得中國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相對比較落後,造成了大量的再生資源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加大了中國的資源損耗和環境治理難度。 「目前廢舊塑料回收行業很多環節都處於監管空白,很多加工塑料顆粒的企業本身就不合法,再指望這些原料被合法應用顯然不現實。目前市場上的塑料顆粒應用很廣泛,其中許多被加工成常見的超薄塑料袋。還有一些生產塑料餐盒、一次性塑料水杯、玩具、水盆等塑料製品的違規企業,使用的原料都是"毒"塑料顆粒。 」 「按國家有關規定,廢舊塑膠、塑料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但技術上有嚴格要求。此前,我也曾做過調查分析,目前市場上用於食品包裝的塑料製品,其中一些在原料來源就存在問題,有些是不符合食品包裝要求的廢料、再生料等。 」【德國】 德國在回收塑料包裝廢棄物方面的法規是全世界最為完善的,其管理態度非常明確:首先是「避免產生」,然後才是「循環使用」和「最終處理」。 1990年6月,德國政府頒布了第一部包裝廢棄物處理法規―《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法令》。它規定對不可避免的一次性塑料包裝廢棄物必須進行再利用或再循環,並強制性要求各企業承擔回收責任,但也可委託回收公司代替完成。德國雙向系統(Dual System Deutschland),簡稱DSD,也稱為綠點公司,就是根據該法令成立的專門從事廢棄物回收的公司。該公司另設了DKR股份公司負責廢舊塑料包裝的回收。1991年,德國發布《包裝條例》,規定回收塑料中的60%必須是機械性回收的,另外40%既可以機械性回收,也可以是填埋方式或能量回收方式。這一回收目標必須基於全國?圍統計,經核實後的數據報告提交國家環境部門,完成了回收義務的工商企業即可免除部分稅收。在2001年,塑料包裝回收率已達87%,大量塑料被用於製造再生製品如桶、窗、電纜和汽車架支撐件等。 在《包裝條例》中,曾推行嚴格的生活垃圾分類,其中要求消費者把塑料袋或塑料包裝材料投入黃色垃圾桶以便回收。但目前,對於塑料廢棄物的法規有所改變。2002年12月,德國最高法院頒布了最新法令:要求所有商店從2003年1月開始向顧客收取罐裝和瓶裝飲料的包裝回收押金。用於啤酒飲料類的PET塑料瓶,連食品在內的1.5公升以下的繳納0.25歐元;1.5公升以上的則需繳納兩倍的押金。商店在顧客交回包裝時將押金返還給顧客。但葡萄酒、白酒、牛奶、果汁等商品的包裝不在規定之列。 據DKR回收公司的調查顯示,89%的德國消費者贊成塑料廣泛再造;約有40%的德國人拒絕使用沒有回收價值的包裝。由此可見,該國在回收廢物方面成績出眾,相當程度上得益於廣大民眾的環保意識。 歐盟所制訂的相關法規與實際操作基本上借鑒於德國,歐盟各國還相繼制定了塑料包裝回收的具體目標。但是對塑料包裝的回收利用率,只有4個國家達標,其中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處於前列。 日本 日本是循環經濟立法最全面的國家,其目標是建立一個資源「循環型社會」。這與國內能源短缺有密切關系,有鑒於此,日本對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一直保持積極態度。 1997年日本的《容器包裝再生利用法》出台。這一法規對塑料包裝的回收利用作出了嚴格的規定:PET瓶生產商和使用PET瓶的飲料生產商都要承擔相應的回收費用;消費者也必須對垃圾實行分類且按時回收,亂扔垃圾會被罰款甚至判刑。法規甚至對PET瓶的瓶身、瓶蓋、商標、顏色等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生產商必須按要求生產,以便於回收。收集所得的塑料瓶,在工廠分類壓碎以後,再製成纖維製品以及衣架、垃圾箱等。 2001年,由日本飲料製造商和塑料瓶生產廠家共同組成的「塑料瓶循環利用促進協議會」決定,將停止生產彩色塑料瓶。因為在再循環利用時,彩色塑料瓶的混入不僅使再生製品的質量下降,且加大人工處理難度。現將透明瓶全部用標簽覆蓋即可解決紫外線照射問題。在日本,容器回收利用工作由5個政府部門―產業省、厚生省、農林水產省、財政部及環境廳組成專門的基金會來協調統管,給予容器回收一定的補貼。而日本3200多個?、井、町的容器回收工作則由日本容器包裝再生利用協會管理,到2001年,共有51家PET回收企業得到該協會的認定。塑料瓶回收的費用由三方承擔:地方行政負責1%的費用,其餘99%由飲料生產商和瓶子生產商負擔,比例各佔80%和20%。 另外,日本決定大力支持以廢塑料為主的工業垃圾發電事業。計劃到2010年,在日本全國共建150個廢塑料發電設施,使工業垃圾發電成為新能源的重要部分。 美國 美國是世界塑料生產大國,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已展開廢舊塑料回收利用的廣泛研究,從地方部門、縣到州,都制訂了限制使用和丟棄塑料製品的法規。 佛羅里達州在1988年規定,一定規格?圍內的硬包裝容器都要付ADF,即推進廢塑料處理費。又在1993年修改為使用20%廢塑料的容器或在本州內回收25%塑料容器的廠商可免ADF。 紐約州1989年開始禁止使用非生物降解蔬菜袋,對生產降解塑料的廠家給予補貼,並要求?民將可再生與不可再生垃圾分開,否則罰款500美元。 加州1991年制訂的法令要求到1995年廢塑料回收率達到25%,或做到所有容器含25%廢塑料,減少10%原料,重復使用5次;而1995年規定垃圾袋中要用30%回收塑料。 聯邦政府曾在1988年率先限用和禁用某些塑料製品,後來又取消了一些禁用令,取而代之的是制定《資源保護和回收辦法》來規?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具體規定了塑料製品回收率為65%,而65%的回收物中再生利用的比例必須達到45%。 不少全國性組織在促進廢塑料的回收工作。如:美國塑料工業協會(SPI)、塑料回收基金會(PRE)、塑料回收研究中心(CPRR)、乙烯基研究學會(SPI的一個分會)等。為便於分類,SPI曾制訂塑料製品材質符號,要求分別在容器底部標上。目前有39個州在執行該法規。此外,美國一些大型塑料生產公司也參與廢塑料回收,如阿莫科、莫比爾、波利薩、赫茨曼、阿爾科、雪弗隆和道芬娜等八家最大PS生產商成立PS回收中心,總投資為1600萬美元,回收發泡PS,再生的塑料用於製造磁帶盒、辦公室和家庭用具。 信息條形碼:4410334683315779
麻煩採納,謝謝!

『拾』 國家對塑料袋的生產使用有何要求

1、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2、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遊景區等也不得向旅客、遊客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

3、塑料購物袋必須明碼標價鼓勵企業免費提供布袋子;

4、塑料購物袋必須明碼標價,並另行收款。通知規定,商品零售場所不得無償提供或將塑料購物袋含在商品總價內收取。同時相關部門將制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逐步形成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市場環境。

(10)塑料包裝袋回用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我國相關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發展改革委要抓緊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

質檢總局要加快修訂塑料購物袋國家標准,制訂醒目的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研究推廣塑料購物袋快速簡易檢測方法,督促企業嚴格按國家標准組織生產,保證塑料購物袋的質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塑料袋

閱讀全文

與塑料包裝袋回用管理規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液相用溶劑過濾器 瀏覽:674
納濾水導電率 瀏覽:128
反滲透每小時2噸 瀏覽:162
做一個純凈水工廠需要多少錢 瀏覽:381
最終幻想4回憶技能有什麼用 瀏覽:487
污水提升器采通 瀏覽:397
反滲透和不發滲透凈水器有什麼區別 瀏覽:757
提升泵的揚程 瀏覽:294
澤德提升泵合肥經銷商 瀏覽:929
飲水機後蓋漏水了怎麼辦 瀏覽:953
小型電動提升器 瀏覽:246
半透膜和細胞膜區別 瀏覽:187
廢水拖把池 瀏覽:859
十四五期間城鎮污水處理如何提質增效 瀏覽:915
怎麼測試空氣凈化器的好壞 瀏覽:519
提升泵是幹嘛的 瀏覽:744
布油做蒸餾起沫咋辦 瀏覽:252
廣州工業油煙凈化器一般多少錢 瀏覽:204
喜哆哆空氣凈化器效果怎麼樣 瀏覽:424
油煙凈化器油盒在什麼位置 瀏覽: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