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中水」回用好處多
在以往,經過處理的污水一般直接被排入江河湖泊,不過隨著水資源短缺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處理後的污水也大有再利用的空間。通過開發各項污水處理新技術,不但可提高污水凈化的效率,而且還能夠實現污水的再生及回用。
中水回用示意圖
反滲透技術是另一種廣泛應用在污水回用方面的膜技術。反滲透膜是最精細的膜產品,能截留最小孔徑相當於0.0001微米的物質。經過一般工藝處理後的污水,經過水泵的加壓,進入反滲透膜處理設備中,水可以透過反滲透膜流出,水中殘留的鹽分、有機物等98%以上被攔截。反滲透的出水水質和進水水質直接相關,通常城市污水通過反滲透技術處理,出水水質甚至超過自來水的水質,可用在對用水要求極高的半導體工業等方面。
⑵ 中心城市水務改革和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中心城市水務改革和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為加快中心城市水務改革步伐,抓好供水工程建設,推動城市供水事業的發展,根據3月2日市政府 “城建、城投、供水”專題會議精神,3月16日,王健康副市長帶領市住建、水務、國土、物價、規劃、環保、城投、供水等單位,和永濟市、鹽湖區、空港管委會負責人就城市水務改革和建設工作進行了為期一天的調研,了解了城市供水目前的現狀,認清了供水改
革的緊迫形勢。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中心城市公共供水現狀
運城市中心城市公共供水系統由4個水源、6座水廠和5個獨立的城市供水管網組成。分屬水利和建設兩個部門管理,歸屬兩級四個政府領導。4個水源的實際供水能力為5.5萬方/日,6座水廠總的制水能力為10萬方/日,市區管網總長度約160公里。綜上所述,中心城市公共供水系統的供水能力為日供水5.5萬方。,實際供水總量1633萬方,日平均供水4.4萬方,最高日供水5.4萬方。根據預測,2012年中心城市日需水約為7.5萬方。
二、中心城市公共供水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公共供水缺少統籌規劃
隨著中心城市經濟的迅速發展和水資源供求狀況的變化,水
資源可持續利用已經成為我市發展的關鍵性問題,因此,加強對水資源開發、利用、配置、節約、保護的統一管理,建立權威、高效、協調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現代化水務管理體制,對全市經濟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長期以來,由於中心城市的城鄉水務管理涉及水利、城建兩個部門,幾個供水企業各自為政,統籌規劃性差,人為造成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無法統一調配,水質與水量管理相分離,服務標准不統一,水資源調配與城鄉供水不相銜接,削弱了城市供水綜合功能的發揮,制約了中心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具體問題體現在:
1、沒有城市供水專項規劃。多年來,供水專項規劃報告編制落後,無法指導供水工程統一建設 。
2、供水水源過度依賴外部調水。我市是一個嚴重缺水的城市,但供水水源缺乏科學合理配置,一味地考慮外部引水、調水,沒有充分利用城市中水和雨水等資源。
3、供水企業分散經營,供水管網建設滯後。由於中心城市供水業務由幾個企業分別負責,形成了劃區域管理模式。加之財政資金投入不足,造成現有新建、改建街道不能同步配套供水管網的狀況,這不僅加重了城市“拉鏈工程”問題,也造成自備井的無序開采。截止底,市區6條新建街道約21公里,尚未配套供水管線,涉及新建及改造道路12條,長度約18公里,尚未安排供水管網的配套建設。
(二)中水回用系統建設滯後,中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中心城市中水回用管網建設沒有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在城市中尚未建立中水回用系統,制約著中水的回用,同時雨水的利用系統也完全沒有考慮。
(三)空港新區供排水問題
1、自備井過多。空港新區的供水水源為深層地下水,抽取後直接進供水管網。據了解,個別企業還在新打自備井、甚至是地熱井。
2、雨污不分流。空港新區城市排水管網沒有將雨水管網與生活污水管網分離,導致大量雨水進入污水管網,這樣的直接後果是給污水處理增加了處理量,既浪費了資金,又造成水資源浪費。
3、污水處理費沒有徵收。空港新區由於招商引資等方面原因一直沒有徵收污水處理費。
三、解決問題的措施及辦法
(一)水務改革勢在必行
實施水務改革是一個系統的工作,當前城市供水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和症結比較多,現在不改,錯過時機,機會就會失去,所以水務改革勢在必行。據悉,臨猗縣已經在城鄉供水一體化方面邁開了步子,引用外部資金搞供水工程,將原有的4個供水單位進行整合,採用租用的方式,由北京首創投資來搞,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供水系統;而鹽湖區在城鄉供水一體化方面已經走在全省前列,其投資一般採用水利部門專項資金和區政府貸款相結合的方式。
所以,應將中心城市供水事務統籌管理,盡可能的減少行業間的交叉管理,能統一的統一,能授權的授權。
(二)積極倡導節約用水
節約用水是解決水危機的.主要對策之一,它不僅可以緩解缺水的矛盾,而且相應的減少污水的排放,降低污水處理費用。通過一系列的科學手段,實行計劃用水,杜絕用水浪費。
具體措施是:
1、合理調引地表水。在統一規劃、加強管理的前提下,合理調配引用外部的地表水源,如永濟蒲州水源、夏縣泗交水源和尊村引黃水源。
2、限制開采地下水。過量開采地下水的危害,一是破壞市區地質構造和生態平衡。市區已形成40平方公里的永久降落漏斗,導致地基下沉、水質污染、牆體裂縫等惡果;二是作為飲用水源水質很差。市區內地下100米以下淡水中氟化物、總
[蓮山課件] 硬度、硫酸鹽、氨氮、亞硝酸鹽等平均超過國家標准50%以上。其中氨氮超標平均高達300%,最高達850%。全省10個地市地下水綜合評價結果表明,運城地下水質最差,不適宜人畜飲用。另外地熱資源的破壞性開采會加重城市排污壓力和處理難度,增加處理費用。所以除留有必要的城市公共應急井和地下水檢測井以外,中心城市要繼續實施關井壓采工作,限制甚
至禁打自備井。
3、充分利用中水雨水。目前兩個污水處理廠全部投入運營,市政府要出台相關政策、配套相應的設施,充分的使用中水,尤其是用水量大的企業,如鹽化、關鋁電廠等,這樣既能減少中心城市過度依賴外部水源,減少外調水量,相應減少對引水工程的投入,又能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的作用,增加污水廠的收入,減輕財政負擔,促進其正常運轉,同時也促進了節約用水。
4、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要加大對所有使用自備井單位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重點是使用雙水源的單位(同時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備井水源)。
5、盡快執行階梯型水價。要拉開水價檔次,讓少用水的家庭和單位享受低水價,用水多的就要支付高水價,用價格政策來推動節約用水工作。我們預計對高耗水行業採取經濟杠桿大幅提高水價後,其用水量會直線下降,以此達到節能減排、節約用水的目的,避免水資源的浪費。
(三)盡快實現分質供水
為解決中心城市缺水問題,應開源節流,把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當做開辟城市新水源來抓,加快中水回用系統建設,盡快實現分質供水。將優質水(如永濟蒲州和夏縣泗交水源)作為城市生活飲用水,而將低品質水作為非飲用水,用於園林綠化、清洗車輛、沖洗廁所、噴灑道路、景觀用水以及工業冷卻等。具體講: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加快建設全城中水回用系統。
1、規劃部門立即出台中水回用相關規劃,統一考慮,協調一致。
2、市政府出台中水回用相關政策。對於中水回用系統主幹管網的鋪設,由建設部門在城市新建和改建街道過程中,同步建設。同時要將配置中水回用管道設施作為強制審批項目之一。要求新建居住區和集中公共建築區必須將中水回用和與其他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使用。
3、有可能的話由規劃部門牽頭,制定城市雨水利用規劃,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
(四)加強空港供排水管理
1、限制開采地下水,加快其外部引水工程項目建設。
2、雨污分流。對新建道路雨污分流一次到位,對原有雨污合流管道要限期完成分流改造。
3、立即開始徵收污水處理費。
(五)近期急需明確和解決的幾個問題
1、加快城市供水規劃
規劃部門要安排專項資金,加快城市供水專項規劃的編制速度,專項規劃既要考慮目前建設現狀,又要著眼長遠。對近期城市供水規劃建設的指導思想及原則是:統一規劃、統籌調配、分工建設、分質供水、節約用水。
2、水源建設
(1)鹽湖區政府負責鹽湖區城鄉供水水源項目建設。該水源工程近期重點保障城區鐵路以北區域的原水供給,鑒於去年夏季個別時段出現水源短缺問題,要求鹽湖區加快工程建設步伐,力爭於今年6月底前建成,並與北城水廠、董家營水廠和舜源水廠所屬管網聯網,保障鹽湖區供排水總公司所屬供水范圍的原水供應,確保夏季高峰期用水。同時要解決好高鐵新區供水和城市管網的配套建設。
(2)空港管委會負責空港新區的供水項目建設。該水源工程近期重點保障空港新區范圍供水,按其原有思路繼續操作。
(3)鹽湖生態建設開發區的供水工程可由市水務改革和建設領導組直接負責實施。該項目重點保障南山開發區范圍的供水,資金來源擬由城投公司融資解決。
(4)永濟水源擴建工程項目由永濟蒲州水源公司負責實施。具體有三種方案可供比選:
①擴建水源方案。原水源建設方案需投資3700萬元,新增日供水4萬噸。其資金由企業貸款或市場化融資辦法解決。
②臨時應急方案。先打3—4眼井,增加1.3萬噸的供水規模,將蒲州水源的供水規模由不足5萬噸恢復到原設計6萬噸的供水規模。
③水源置換方案。即用尊村引黃水源置換永濟蒲州水源。由於蒲州水源地給永濟的2萬噸水量主要是向工業供水,可考慮採用置換的辦法,把永濟工業用的2萬噸水量全部調整給運城,作為運城的生活用水;再由市政府協調,用尊村引黃水源解決永濟的工業用水。如果運作成功,蒲州水源近期無需擴建。
;⑶ 北京利用「中水」的成功案例
1、污水灌溉:北京市對於城市污水的利用是從污水灌溉開始的。年代初期在石景山區利用石景山鋼鐵廠的工業廢水進行灌溉,隨著市區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建設,污水灌溉面積不斷擴大。目前沿市區清河、壩河、通惠河、涼水河四條河道,分布著大大小小十幾條灌渠,污水灌溉主要集中在位於市區下游的豐台區、朝陽區、大興縣以及通州區。2001年北京市農業總用水量中,再生水和污水利用量為0.46億m3,占農業總用水量的2.8%。
2、建築中水設施:將污水處理後回用於城市是從80年代開始的。中水回用首先在單棟建築內實施,即利用建築本身產生的污水或污染較小的洗滌水,經處理後用於沖廁所和庭院綠化等市政雜用水。1987年,市政府制定並頒布了《北京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在全市范圍內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和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築需配套建設中水設施。這一試行辦法進一步推動了建築中水設施的建設。據統計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中水設施200套,其中正常運行的有150套,在建的還有100多座,回用水量約2.4萬多立方米/日。
3、區域性污水再生回用:90年代,北京市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加快,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創造了更好的條件。1999年編制了《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再生污水綜合利用規劃》,將高碑店污水處理廠的二級出水一部分送到華能高碑店熱電廠和第一熱電廠作為電廠冷卻用水,還有一部分送到第六水廠(工業低質水廠),經進一步處理後一部分供東南郊工業區作為工業冷卻水,其餘部分送到南城地區作為公園綠地的綠化用水和道路澆灑用水,污水總回用量為30萬立方米/日。該工程目前已經建成投入運行。
⑷ 污水處理中水回用是什麼意思啊
中水,字面上理解就是介於污水和自來水之間的水。
中水可以用於沖廁所,澆灑綠地,補充景觀河道等等,主要就是在不和人體直接接觸的地方。
它是污水經過處理後產生的。最起碼比正常污水處理要多「過濾」、「消毒」的工藝。
所以比正常污水處理花錢多、處理工藝多,所以更難些。
⑸ 企業中水回用是否有政策補貼,如果有該向哪個國家部門申請
企業廢水回收利用有利於環保,這也是國家提倡的並且強制性要求的,國家在這方面加大了財政補貼力度,企業可向環境監察部門申請這項補貼
⑹ 關於中水
城市污水或小區污水經過處理後達到一定標准就是中水,可以用來沖廁,洗車,綠化等用途,河水經處理後可以做自來水用,更可以做中水用了。
⑺ 您對各級黨委政府進一步推進五水共治,工作還有什麼意見和建議
一、治污
1、合理規劃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時,將一些需水量大的企業規劃在一個區域內,並鋪設中水輸送管線。加大中水回用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對中水回用的認知程度,引導大家積極使用中水。加強政策引導,通過優惠政策和市場運營,提高中水的利用率。
2、真正實現雨污分流,完善底下管網建設
二、防洪
加強防汛信息化建設:利用科技發展的優異成果,將之應用於防汛工作上,改變傳統防汛手段,實現科學防汛,最大限度地減少洪澇等自然災害所帶來損失。
三、排澇
做好城市防內澇工作:及時疏通排水管網,加強排水設施的養護維修,確保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轉。特別是對低窪地帶、地道橋、地下商場、人防工程等部位,要加強防範,提前做好應急排水和防內澇的各項准備工作。
四、節水
對於用水量較大的綠化及生活用水提倡一水多用,分質使用,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將水耗降至最低。倡導在衛生間盡量使用二次水,帶動身邊的人共同參與節約用水行動。
(7)北京中水回用政策擴展閱讀
污染行為的無意識化,使得內生污染無處不在,無孔不入。比較工業污染,單個居民製造的污染點小、量少,但匯集之後卻面廣、危害大。內生污染的發生,標志著流域水體開始全面惡化的過程,預示著水污染呈遍地開花、難以逆轉之勢。
污染行為的無意識化,加深了治水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從技術角度看,改變水質只需要搬除垃圾,對水體進行化學、生物等處理即可;從外部約束看,治水只需要通過法律、經濟等多種手段齊施。
但這些手段無法根除污染,關鍵在於重塑人的價值觀,改變人的行為。任何外部約束都不可能滲入人的每一個生活角落,還是要靠人的自我約束。然而,人的價值觀一旦確立,加以改變卻不是一件容易事,需要假以時日。
⑻ 中水回用是什麼意思
「中水」一詞是相對於上水〔給水〕、下水〔排水〕而言的。中水回用技術系專指將小區居屬民生活廢〔污〕水(沐浴、盥洗、洗衣、廚房、廁所)集中處理後,達到一定的標准回用於小區的綠化澆灌、車輛沖洗、道路沖洗、家庭坐便器沖洗等,從而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
⑼ 北京市所用的中水是什麼性質的水
中水也叫「來再生水」,是經過處理的自污水再回用。因為城市建設中將供水稱為「上水」,污水排放稱為「下水」,所以中水取其兩者之間的意思。
中水有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回用的,也有一個社區甚至一座單獨住房自行回用的。社區或住房小范圍的中水,一般只收集比較清潔的污水,如洗澡水、游泳池水、廚房排水等進行簡單的處理,如過濾、沉澱等。城市集中回用的中水需單獨設置管網,因此投資較大,但可以節約水資源,並減少污水排放量,因此可以大大地減少供水和污水處理費用。
中水回用主要用於沖廁所、綠地灌溉、沖洗街道、洗車等。
⑽ 北京建築有沒有強制要求中水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等關於加強中水設施建設管理的通告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凡新建工程符合以下條件的,必須建設中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