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宅基地使用證丟了怎麼辦
農村宅基地土地證補辦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1)本集建設吏用證遺失能補回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流程 :
1、我國在農村合作化後,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體組織申請建房用地,經集體報送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並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2、宅基地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
4、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5、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宅基地證---網路
B.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遺失該去什麼部門補辦。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丟失,首先到鄉級國土資源所查詢土地使用證證號,登報掛失後再到國土資源所申請,由國土資源所派員實地勘測、界址調查無異議,報縣級國土資源局審核並核發證書。
C. 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丟了有關部門還有我的檔案嗎還能給我補辦嗎農村的,急!!!!!!!
可以補辦,國土部門有地籍檔案。
樓主可攜帶身份證,戶口薄及所在村委會證明信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檔案,獲得地籍檔案號和土地證書號碼後去報紙或媒體聲明原證書丟失作廢,公告期滿後可再申請補發土地使用證。
D.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丟了怎麼補辦
集體土地使用抄證遺失補襲辦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遺失補辦的條件
1、土地證書滅失的可申請補發。
二、補辦集體土地使用證的程序及應提交的相關文件
1、土地權利人應當向原土地登記機關報失;
2、土地權利人在土地登記機關規定的媒體上聲明其土地證書滅失;
3、土地權利人應提交補辦土地證書的申請書、媒體上的聲明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原權源資料等;
4、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登記審批表,實地勘測;
5、經審核,屬補發之列的,土地登記機關應做出補發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予以補發。
6、單位領導審批、簽字、蓋章;
7、補發的土地證書應註明"補發"字樣,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
三、收費標准
登記費、工本費、測量費。
E. 集體土地使用證丟失怎麼辦怎樣補辦
集體土地使用證遺失補辦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遺失補辦的條件
1、土地證書滅失的可申請補發。
二、補辦集體土地使用證的程序及應提交的相關文件
1、土地權利人應當向原土地登記機關報失;
2、土地權利人在土地登記機關規定的媒體上聲明其土地證書滅失;
3、土地權利人應提交補辦土地證書的申請書、媒體上的聲明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原權源資料等;
4、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登記審批表,實地勘測;
5、經審核,屬補發之列的,土地登記機關應做出補發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予以補發。
6、單位領導審批、簽字、蓋章;
7、補發的土地證書應註明"補發"字樣,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
三、收費標准
登記費、工本費、測量費。
F. 農村土地宅基地使用證丟了該怎麼補辦
農村土地宅基地使用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
1、 先登報聲明將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登報後張貼公告徵求異議;
2、 10日後如無異議由房主申請所屬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到實地測量;
3、 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登記聲明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等相關材料;
4、 申請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土地權利證書滅失、遺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後,方可申請補發。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宅基地證,屬於土地證的一種。宅基地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6)本集建設吏用證遺失能補回擴展閱讀:
農村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G. 農村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書丟失,戶主已去世,如何補辦證書並更改名字為現有戶主(本村農業戶口)
1、不可能單獨變更,必需得到你父親的簽字認可,辦證機關才能受專理。2、還要說明一點的是屬:雖然土地使用證是你父親的名字,並不代表使用權就是你父親一個人。你父親只是戶主代表,這個宅基地使用權屬於你的家庭全體成員。
H. 農村宅基地土地證遺失怎麼補辦
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
1、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
2、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3、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此外,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據《土地登記辦法》
第七十七條 土地權利證書滅失、遺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後,方可申請補發。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辦理程序具體是:檔案查詢、出具證明→遺失聲明(公告)登報→土地登記申請→受理審查→初審→審查報批→注冊登記→(繳費)核發證書。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2003年,中國開始頒發林權證,其四項權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權益。
I. 遺失農村宅基地證後的補辦手續或者處理方式
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補辦。
補辦流程
1、 先登報聲明將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登報後張貼公告徵求異議;
2、 10日後如無異議由房主申請所屬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到實地測量;
3、 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登記聲明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等相關材料;
4、 申請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補辦費用
農村房產證補償的費用不多,分為三個部分:
1、申請遺失登記不收費;
2、補辦房產證交納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檔案費10元/份;
3、登報費用。登報費用具體需要咨詢報社。
(9)本集建設吏用證遺失能補回擴展閱讀:
宅基地使用證是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是不能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的宅基地是允許建房的,但是在這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走和准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
土地使用證遺失,在土地權屬清楚、無抵押、無查封、無轉讓、無被徵用或征購的前提下,需由土地登記權利人在《東莞日報》刊登土地證書遺失聲明作廢後一個月無異議的。
權利人提供一式兩份報紙、所在地村委會證明文件、已辦房產證的需提交房產查詢證明等資料到相應的國土分局辦文窗口申請土地使用證遺失補辦登記,辦理時限為二十日。
宅基地使用權遺失登記農民為建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證明證件丟失之後補辦需要登記補辦。
申報受理事項條件:
1、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城鄉建設規劃。
2、土地權屬合法,四至界線清楚,無爭議。
J. 集體土地使用證掉了怎麼辦,怎麼樣補辦
若住房屬國有土地上房屋,房產證丟失的,應按以下程序辦理權屬證書遺失登記: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收費標準是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登記證明遺失或滅失,房地產權利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房地產登記冊查閱證明(原件); (四)地籍圖(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圖(原件二份)。 登記機構應當在受理後的7日內核查房地產登記冊,申請人是房地產登記冊記載的房地產權利人的,書面通知申請人領取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登記證明。補發的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登記證明應當註明「補發」字樣。自補發之日起,原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登記證明作廢。 產權人因滅失、破損等
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副主任許喜發答復:按照土地登記發證有關政策,像你這樣的小區住戶辦理土地使用證,應由小區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居民到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
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副主任許喜發答復:國家對土地登記發證實行依申請登記制度,只有用地單位或個人先行申請,並提供土地來源證明文件資料,國土資源部門才能審查是否手續齊全,確定是否予以登記發證。你應持相關用地手續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國土資源局窗口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發放土地使用證。
市國土資源局用地科副科長孟慶武答: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然後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審核後再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現在中心城區進行「城中村」改造,提倡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不再辦理單體住宅有關手續。
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長徐紹澤答復: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企業房產轉讓應連同其佔用的土地一並轉讓。因轉讓房產的企業為集體企業,使用的土地為集體建設用地,該企業轉讓房產時,應向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申請批准轉讓房產佔用的土地,即集體建設用地依法流轉。所提問題因為集體建設用地未批准依法流轉,故不能取得土地使用證
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長徐紹澤答復:這兩畝家屬院用地,未經依法批准,屬違法佔地,用地單位應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如實報告情況,依法接受處理,按規定完善用地手續
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長郭宇答復:市城區停辦單家獨院土地證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經過幾年的集中登記,大多數居民已經拿到了土地使用證。目前沒有通過登記的絕大多數居民沒有合法的土地審批文件,致使土地登記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如果你持有合法的用地批准手續,可以直接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提出申請,不受停辦限制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包建鐸答復:我們立即責成方城縣國土資源局進行調查了解,據情再作處理
市國土資源局耕保科科長楊天華答復:如果在耕地上建房,必須經過依法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建房。村幹部違法佔耕地建房,可向卧龍區國土資源局反映
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王中昌答復:這個問題屬於規劃建設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各類建築除要符合規劃,還要考慮相鄰關系,樓間距要符合日照和消防通道要求。至於建房戶是否有用地手續,我們將派人前去調查後再進行處理
市國土資源局耕保科科長楊天華答復:這個問題原則上是誰佔用了耕地誰復耕。未經批准,私自與窯場主簽訂承包協議是違法行為,應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進行監察處理
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王中昌答復:如果你們當時與村裡簽訂了承包合同,且合同未到期,村裡就不能隨意違反合同單方變更。這屬於農地承包范疇,應該向當地農業部門反映情況
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長郭宇答復: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法歸集體所有,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個人對宅基地具有使用權。根據村建規劃,村裡需要調整宅基地,應重新為村民補劃宅基地。
市國土資源局法制科科長張玉軒答復:在承包的土地上建磚窯場,按現行政策是不允許的,我們將立刻派人調查,依法處理
市國土資源局法制科科長張玉軒答復:對方建房若經過依法審批是合法的,否則屬違法。你可以到南召縣國土資源局了解具體情況
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長徐紹澤答復:為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政府正在大力關拆、整治黏土磚瓦窯場,鼓勵上新型建材項目,但上新型建材項目,用地必須經依法批准。所提問題項目若未經批准,則其佔地行為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