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食品生產單位選址時,必須距離污染源幾米以上
食品生產單位選址時,必須距離污染源25米以上。
根據《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
第五條 選址衛生要求
(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
(二)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三)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第六條 建築結構、場所設置、布局、分隔、面積衛生要求
(一)建築結構堅固耐用、易於維修、易於保持清潔,應能避免有害動物的侵入和棲息。
(二)食品處理區均應設置在室內。
(三)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並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與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與使用後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開設置。
(1)甲類車間與污水池的距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貳』 化工甲類防爆生產車間到辦公樓最小安全距離最小多少
建規GB50016規定,甲類生產車間與民用建築的安全距離最少25m建規GB50016規定,甲類與民用,最少25m車間使用丁醇,操作溫度在50度,丁醇閃點為35~35.5,爆炸極限為1.45~11.25,該車間在反應過程中主要是在密閉容器中進行,在離心和分離後要使用大量的丁醇沖洗,分離設備是下卸料刮刀離心機。
丁醇性質:
沸點117.7℃。熔點-90.2℃。折射率nD(20℃)1.3993。閃點35~35.5℃。自燃點365℃。20℃時在水中的溶解度7.7%(重量),水在正丁醇中的溶解度20.1%(重量)。與乙醇、乙醚及其他多種有機溶劑混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1.45~11.25(體積)。
『叄』 污水井與樓體的距離規定是多少米
3米。抄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襲GB50318-2000)》4.4.4 污水處理廠應設置衛生防護用地,新建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在沒有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前,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規模,可按表4.4.4控制。衛生防護距離內宜種植高大喬木,不得安排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設用地。
(3)甲類車間與污水池的距離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污水池清理作業必須填寫《污水池清理作業單》。由安全責任人指定現場安全人員。作業單必須由現場安全員對清污作業人員做技術和安全交底,交底雙方應在《污水池清理作業單》上簽字。
經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進行氣體檢測,確定危險氣體超標報警時,採用鼓風機強制通風15分鍾後再使用多功能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經檢測危險氣體未超標報警則按第5條執行。
『肆』 消防安全問題,甲類廠房和高層,單多層應該是多少距離
甲類廠房耐火等級只有一二級,與高層一二級之間的防火間距為13米,與甲類乙類丙類廠房單多層一二級之間距離均為12米,與乙丙類單多層三級廠房之間距離為14米,與丙類單多層四級廠房之間距離為16米
『伍』 甲類廠房和甲類車間的防火間距最低是多少米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5.1,
甲類倉庫儲存物品為第1 、 2 、 5 、 6 項,≤ 10 t時,與甲類車間的安全距離為12m;
甲類倉庫儲存物品為第1 、 2 、 5 、 6 項,>10 t時,與甲類車間的安全距離為15m;
甲類倉庫儲存物品為第第 3 、 4 項,≤ 5 t時,與甲類車間的安全距離為15m;
甲類倉庫儲存物品為第第 3 、 4 項, >5 t時,與甲類車間的安全距離為20m。
『陸』 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選址時立距離污水池等污染源多遠
《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食葯監規〔2015〕21號)
第三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柒』 甲類廠房和甲類倉庫之間的防火距離是多少
答案:甲類廠房和甲類倉庫之間的防火距離是不小於20m。
化學危險物品庫應該要符合國家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並報經公安消防監督審核批准。建築防火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由於甲類化學危險物品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大,為了保障周圍鄰近庫房和建築物的安全,甲類物品庫房之間防火問距不應小於20m(儲存量小的可適當減少),甲類物品庫房與其他建築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
2、屬於乙類物品的化學危險物,它的庫房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
3、在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防火間距范圍內設有防火牆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
4、化學危險品倉庫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面積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7)甲類車間與污水池的距離擴展閱讀: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表3.1.1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為甲、乙類廠房。
甲類廠房:
1 、閃點小於28℃的液體。
2 、爆炸下限小於10%的氣體。
3 、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 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 、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 、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 、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大於等於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
而危險品庫是存儲和保管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等危險品的場所。根據隸屬和使用性質分為甲、乙兩類,其中甲類倉庫是商業倉儲業、交通運輸業、物資管理部門的危險品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甲乙類廠房
『捌』 餐廳的加工營應該離糞坑、污水地、垃圾場、旱廁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第十條選址要求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玖』 食品加工場所應距糞坑污水池垃圾場旱廁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理論距離應該在二十米以上,但還是得根據污染區的大小,以及對空氣污染的范圍來確定最終相隔距離!
『拾』 污水池距離住宅安全距離是多少米
300米。
根據《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應與居住區、公專共建築保持屬一定的衛生安全防護距離,行業慣例將這一衛生安全防護距離確定為300米,即約420 畝的土地是直接影響范圍,無法再利用。
(10)甲類車間與污水池的距離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廠邊界300m范圍為敏感類建築限建區,嚴格限制居住、公共設施的開發建設。將污水處理廠邊界300~500m內北、西、東側的規劃居住、公建用地列為建築控制區,控制居住、公共設施的審批,提前安排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在污水處理廠實施後再執行控制區內敏感性建築的審批。
限制標准一般相當於惡臭強度2.5~3.5級,超出該強度范圍,即認為發生惡臭污染,需要採取措施。由嗅聞統計可知,在污水處理廠下風向30m內,感覺到較強的氣味(4級),在30~100m內很容易感覺到氣味(2級~3級),在200m處氣味很弱(1~2級),在300m以外則臭味已嗅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