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怎麼建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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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分組審議省政府提交的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情況報告。會上,不少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審議意見,本報節選其中部分發言。
談月明:對已建好的污水處理廠要進行「回頭看」,對少數布局不合理的污水處理廠,要通過合並、調整等方式,防止閑置和浪費。同時,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力度還要加大,重點解決擴容、技改等問題,全面提升出水標准。接下來,政府還要繼續在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助推「五水共治」取得更好成效。
樓志浪:要重視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經費來源問題。一些基層地方反映,現在對污水處理收費比較難,加上不少污水處理廠建設期間本身就負債,單靠基層政府投入資金來維護、運行,財政負擔重、壓力大,要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完善面向污水排放單位、個人正常的收費機制,以保證經費來源。
趙玲:當前,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在規劃、建設、運行、管理等環節還有一些不足。實際上反映了在這項工作的落實中,上級政府與基層政府工作的銜接、部門之間的協調、政府與企業的合作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建議今後污水處理廠的整改或新建都要圍繞兩個目的:一是實現最佳效益,包括經濟效益,要講投入產出,不能不計成本,要明確建廠的目的是什麼,不是單純為完成任務,而是要在提高城鄉環境質量中發揮重要作用;二是保障可持續運行,明確政府與運營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政府要加強投入、監督與服務,解決好收費保障問題,使污水處理廠能夠正常運行,健康發展。
2. 實施"階級水價"制度有什麼意義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中,明確提出理順價格稅費,加快水價改革,各地也紛紛調高水價。
但是,水價調整應體現哪些原則?「水十條」中水污染治理收費政策是否完善?階梯水價是否能夠達到相應的節水效果?污水處理費最低0.5元/噸能否涵蓋污水污泥處理全成本?
供水成本逐年增加?
供水設施升級改造帶來企業投資及運營成本的增加
據了解,目前我國的水價構成主要以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遠距離調水所需工程價格)、城市供水價格、水資源費、以及污水處理費四元結構組成。其中,前兩者是屬於工程水價,是以成本和服務為基礎的水價,也是目前價格和監管的重點。
有統計顯示,我國的供水價格每年平均上漲5%左右。即便如此,包含工程費用、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在內的國內綜合水價,占公眾可支配收入比重的0.6%~0.7%。對此,中國水網總編傅濤表示,根據國際水協和世界銀行發布的標准,水的支付在人均收入中的比重應根據這個國家的水資源緊缺程度有所不同。水資源特別緊張的國家和地區,可以達到3%~5%。即使是富水地區,這一比重也不低於1%。「公眾應該為水資源、水健康、水環境支付相應的代價。」
中國科學院水資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賈紹鳳也表示,我們一方面缺水,一方面在濫用水。「實際上,我們的用水成本是比較高的,在低水價情況下,長期是不可維持的。目前,水價依然滿足不了行業發展需求,無法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狀況和重要性。」
近年來,我國的供水成本也在逐漸增加。傅濤認為,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水源地合格率不夠高,大量溶解性有機物進入水體,光靠煮沸的方法很難消除。「我國的水質標准包含106項,基本和國際接軌,但是如果不增加成本,則很難達到標准要求。」
在供水成本不斷升高的同時,國內供水企業常常處於虧損狀態。北控水務常務副總裁李力表示,供水企業有些供水項目的收益連銀行存款利率的水平都達不到。
他表示,現在水價定價的最大問題是定價原則不清。水價定價可以包含三原則。第一是價值定價。依據水的價值定價,比如說企業大概可以達到10%的利潤。第二是成本定價,企業可以保證保本微利。第三是政治定價,由政府根據政治形勢來控制水價。
「我認為水價至少應該回歸到成本定價。比如現在我們的水價是政府定價。同時,政府在衡量企業盈虧時往往認為供水這一主營業務虧損,但是副營業務盈利,總體還是盈利。但其實,這種衡量有失偏頗。作為企業,主營業務就不應該虧損。因為副營業務收入朝不保夕,不能將其和主營業務混為一談。如果能夠依照成本定價,供水企業的日子要好過一些。」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各地供水系統相關設施升級改造已是必然(「十二五」規劃投資4100 億元,涉及管網、水廠、檢測等多方面),帶來供水企業投資及運營成本的增加。而在整個供水行業僅僅處於盈虧平衡的背景下,通過進一步上調供水價格以滿足改善水環境的投資需求並保證企業的合理利潤水平似乎不可避免。
污水處理費調整夠了嗎?
處理費雖然上漲,但不能覆蓋包括污泥在內的全成本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3部委今年聯合下發《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污水處理收費最低標准。《通知》強調,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
賈紹鳳表示,長期以來我國污水處理費和水價處於較低水平。這既使水資源嚴重浪費,用水效率低下;又使水務行業入不敷出 ,嚴重虧損;還使財政補貼負擔過重。此次污水處理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其影響必然會傳導到水價上,尤其是大多數污水處理費較低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水十條」並沒有明確污水處理成本是涵蓋建設成本還是運營成本。上海市水務局水資源處處長阮仁良表示,我國應該明確污水處理成本涵蓋的內容。比如,有些地區明確由政府出資建設供水設施,污水處理費涵蓋運營成本。
「從上海本地情況看,現在是大型供水項目建設由政府出30%資本金,剩下70%依靠水價解決。資本金由地方財政出資。如果資本金和企業經營性收入還不能滿足建設資金,政府將通過稅收等經濟杠桿進行調節。」他說。
同時,污水處理費雖然上漲,但並不意味著能覆蓋污水污泥處理全成本。而污泥是否得到妥善處理事關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已經得到政策層的重視。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指出,單就二、三線城市而言,如果按照0.95元/噸徵收污水處理費就能滿足污水處理費成本,必須要滿足以下幾點條件:首先,進行污水處理的企業應該是大中型污水處理廠,且出水標准在一級B及以下。其次,0.9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是只考慮污水處理廠的管網維護費,而不考慮管網建設費用。
「此外,污泥處置僅考慮以安全處置為要求的填埋處置,資源化或減量化處置尚無法很好滿足。只有滿足上述這些條件,才可以說0.9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可以滿足二、三線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全成本。」薛濤說。
對此,阮仁良表示,上海的污水處理費(上海稱作「排水價格」)較國家規定的0.95元/噸的價格還要高一些,但是污水處理費仍然滿足不了處理成本。污水處理費包括建設運行管理費用,但是現在污泥處理的成本也很高。「污水處理面臨收集管網、污水污泥、臭氣治理一系列問題,綜合成本都在上升。」
階梯水價對節水意義有多大?
多地推進聽證,但居民用水佔比少,提高水價對水資源節約的影響有限
「2015年或為我國在市政公用領域大力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元年,而理順價格機制、形成合理回報預期無疑是引入社會資本的關鍵所在。」中信證券分析師王海旭表示,必須加快改進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
在此背景下,水價上調無論是對於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還是實現大量存量水務資產證券化進程都具有重要意義。
實際上,今年以來,多地區都已經或將要舉行水價階梯制度聽證會。北京去年執行階梯水價,由每立方米4元調整為一、二、三階梯分別為5元、7元、9元;浙江省杭州市由每立方米1.85元調整為2.9元、3.85元、6.7元;江西省南昌市由每立方米1.18元調整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執行階梯水價後,綜合平均水價將達每立方米2.34元。
王海旭表示,進一步完善水價計價方式,特別是繼續推進居民用水的階梯式水價制度。通過合理核定各級水量基數,在保障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時,適當拉大各級水量間的差價,促進節約用水,對非居民用水繼續推行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的方式,拉大高耗水行業與其它行業的用水價格差。
有業內人士認為,水價上漲有利於增強居民節水意識。比如北京居民階梯水價實施以來,96%的用戶當年累計用水量在第一階梯范圍內。以此推算,全市每年可節水1000萬立方米,相當於5個昆明湖的蓄水量。在南昌實行階梯水價後的首個夏季用水高峰期,南昌市「一戶一表」居民月均用水量為10.02噸,與上年同期下降了1.05噸,月平均用水量下降10.5%。江西洪城水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價格調控,居民節水意識確有提高。
但也有專家認為,水價提高從而節約水資源,對不同的用戶有不同的含義。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認為,居民用水在所有用水戶中佔比最小,我國一年用水6000億噸,60%是農業用水,25%是工業用水,居民用水僅為百分之十幾。對居民用水而言,提高水價對水資源節約的影響有限。
3. 水費,電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有何變化
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二)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
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4. 水費,電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怎樣變化
污水:處理費要動態調整
污水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內和污泥處置成本並合理容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
生活垃圾: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收費制度
在固體垃圾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全面建立覆蓋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於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水價: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5. 什麼時間全國城市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發改委: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7月2日消息,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提出,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勵提升供水質量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
在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是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各地應及時評估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效果,可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准,促進相關行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後產能。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基於單位產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推動清潔化改造。各地出台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應及時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二是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擴大銷售側峰谷電價執行范圍,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鼓勵市場主體簽訂包含峰、谷、平時段價格和電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電價差、輔助服務補償等市場化機制,促進儲能發展。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是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在推進上述改革任務的同時,鼓勵各地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碳排放權交易、可再生能源強制配額和綠證交易制度等綠色價格政策,對影響面大、制約因素復雜的政策措施可先行試點,摸索經驗,逐步推廣。
來源:中國新聞網
6. 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有哪些變化
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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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二)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
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7. 甘肅省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
原標題:我省印發《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實施意見》——明年底前,全省城市及建制鎮 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
本報訊(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歐陽海傑)2月11日,甘肅省發改委印發《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提出2020年底前,全省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1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意見》指出,我省將到2020年底前,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費標准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准大體相當;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並同步開征污水處理費。
同時,建立與污水處理標准相協調的收費機制。支持提高污水處理標准,污水處理排放標准提高至一級A或更嚴格標準的城鎮和工業園區,可相應提高污水處理費標准。
2全省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省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
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3清理取消省內高耗能行業優待類電價
《意見》提出,清理取消省內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對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的執行效果開展評估,根據實際需要研究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准,促進相關行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後產能。
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研究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擴大銷售側峰谷電價執行范圍,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
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意見》明確提出,要兜住民生底線。切實處理好推進綠色發展與保障群眾生活的關系,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群體承受能力,完善並認真執行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對沖價格調整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
8. 水費,電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未來怎麼收
1、污水來:處理費要動態調自整
污水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
2、垃圾處理: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收費制度
在固體垃圾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全面建立覆蓋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於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3、水價: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4、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9. 如何解決污水處理費在待征過程中收取不到位問題
近期能源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進展
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既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客觀需要,也是推動節能減排,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迫切要求要「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今年上半年,水、電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取得積極成效。
一、積極推進水價改革
近年來,各地積極推進水價改革,不斷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取得了顯著成效。污水處理收費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普遍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制度全面實施,居民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逐步施行,反映我國水資源稀缺狀況、水處理和污水治理成本的水價體系基本形成,對於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供水和污水處理行業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應該看到,當前我國城市供水價格、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仍然存在徵收標准偏低、徵收范圍偏窄等問題,不利於促進資源的節約使用。
今年以來,天津、上海、南京、廣州、蘭州和銀川等城市相繼調整了水價,沈陽、西寧等城市已召開聽證會,准備調整水價。從各地實際情況來看,調價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為了解決污水處理費偏低的問題,有的是為了緩解供水企業生產經營虧損,有的則是為籌集南水北調等水利工程建設資金。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於促進資源的節約使用和環境保護。截至2008年底,36個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的終端平均水價(包含自來水價格、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分別為每噸2.35元和3.19元,比2005年分別提高12.4%和17.2%。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污水處理費實際收取標准分別為每噸0.70元和1.00元,比2005年分別提高了29.6%和38.9%,污水處理費標準的調整幅度明顯超過終端水價調整幅度。
為確保水價改革穩妥實施,近日,我委與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當前水價調整要以建立有利於促進節約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和提高用水效率為核心的水價形成機制,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目標,重點緩解污水處理費偏低的問題。要求各地在調整水價的過程中,要統籌考慮供水、污水處理行業發展需要和社會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台調價項目;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要統籌安排,分步到位。嚴格履行成本監審和聽證程序,切實加強對供水定價成本的審核,促使供水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和強化自我約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提高水價決策的透明度。同時,進一步簡化水價分類,實現工商業用水同價;積極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家庭的影響,提高居民節水意識。做好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根據水價調整的影響,對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採取提高低保標准、增加補貼等多種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二、繼續深化電價改革
電價改革的最終目標,是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按照這一改革目標,今年上半年,我們積極推進上網電價、銷售電價等方面的價格改革。
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下發《關於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按照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資源區,並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一方面,通過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投資預期,鼓勵開發優質資源,限制開發劣質資源,有利於促進風電開發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激勵風電企業不斷降低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促進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二是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工作。今年3月份,明確放開20%的售電市場,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業用戶,允許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鼓勵供需雙方協商定價。6月份,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各地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這些政策的出台,進一步推進了電價改革,有利於引入競爭機制,增加電力用戶選擇權,促進合理的電價機制形成。
三是清理整頓優惠電價。針對部分省份自行出台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不利於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情況,報經國務院批准,我委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各地凡是以發、用電企業雙邊交易等名義,擅自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或用電企業銷售電價,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措施的進行全面清理,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下一步,將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繼續深化電價改革。指導各地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研究制定大型並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完善生物質發電價格機制;抓緊研究下發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指導辦法,減少交叉補貼;進一步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辦法。
三、認真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
按照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的間接接軌,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流動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今年以來,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國家有升有降地調整了成品油價格,其中3次有控制地提高了成品油價格,2次下調成品油價格,對調動煉油企業積極性,保障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應起到了積極作用。
我國石油資源缺乏,隨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石油需求迅速增長,國內石油生產遠遠不能滿足需要。據統計,2008年我國石油凈進口2億噸左右,佔全部石油消費量的51.3%,而且我國石油消費對外依存度還在逐年上升。如果不推進成品油價格改革,理順國內石油價格關系,就難以有效地利用國際石油資源,難以保證經濟社會發展對石油的需求,勢必影響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石油資源消耗過多,浪費現象突出。大排量車輛有增無減,交通狀況日益惡化,人民群眾生活環境質量不斷下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是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應長期堅持的基本國策。推進成品油價格改革,理順成品油價格,有利於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石油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有些人總是拿我國油價與美國相比。我國國情客觀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國一樣實行低稅負和低價格的政策,如果我國人均石油消費達到美國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難以滿足我國石油需求。因此,我們需要利用價格和稅收杠桿,盡早引導石油合理消費,通過適當合理的價格,促進石油資源節約和節能減排,保證國家能源安全。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目前的經營體制下,推進成品油價格改革工作也會面臨諸多矛盾和問題,有關制度、辦法也需要不斷完善。但這是改革中的矛盾和問題,只能用繼續深化改革的辦法去解決。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決執行經國務院批準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為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貢獻。同時要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適時調整並適度控製成品油價格。
10. 水費,電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有哪些
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污水:處理費要動態調整
污水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
(一)建立城鎮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
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輸送管網建設運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污水處理費標准,並依據定期評估結果動態調整,2020年底前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費標准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准大體相當;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並同步開征污水處理費。
(二)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
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
垃圾處理: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收費制度
在固體垃圾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全面建立覆蓋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於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
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
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
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准。
水價: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一)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
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缺水地區二者比價原則上不低於3:1。
(二)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合理確定分檔水量和加價標准,2020年底前要全面落實到位。缺水地區要從緊制定或修訂用水定額,提高加價標准,充分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對「兩高一剩」等行業實行更高的加價標准,加快淘汰落後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三)建立有利於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
按照與自來水保持競爭優勢的原則確定再生水價格,推動園林綠化、道路清掃、消防等公共領域使用再生水。具備條件的可協商定價,探索實行累退價格機制。
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二)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
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